08.28 義烏85°C:拒絕採訪 消費者:我要告你

8月19日,網友“王美人”在義烏稠州論壇APP發帖稱,“8月18日,在義烏稠州西路店85度C買了麵包,沒想到家裡人吃了後才發現麵包發黴,太可怕了。一家四口都已食用,家人出現肚子不適拉肚子等症狀 ,吃了這麼久這款麵包,不知道是否對身體有傷害。”

義烏85°C:拒絕採訪 消費者:我要告你

一石激起千層浪,“王美人”的帖子很快引發義烏網友關注,目前,該帖閱讀量已接近3萬,留言達261條。

4天后,“王美人”對該事件進展進行更新,並稱“好吧,我是真領教到了臺企的厲害了。現在準備東西上法院起訴了,維權到底。謝謝大家的關心,永不在去85度C消費。”

記者核實

“王美人”是85°C常客

買到發黴麵包是第一次

昨天,記者聯繫上了發帖的網友“王美人”,他是義烏上溪人,姓賈,“王美人”是他老婆註冊的賬號。

賈先生和老婆以及妹妹、妹夫一起經營一家公司,由於公司辦公地距離85°C稠州店較近,他們幾人都是該店的常客。“我們的早飯基本都從85°C買,妹妹是他們店的會員,會員積分已經超過7000分。”賈先生說,8月18日早上9:00多,他們從85°C購買了胚芽吐司等三款麵包,總計31元。

義烏85°C:拒絕採訪 消費者:我要告你

義烏85°C:拒絕採訪 消費者:我要告你

“我們4個人都吃了這些麵包,大約到中午的時候,我和妹夫出現了拉肚子的症狀。”賈先生說,由於天氣炎熱,兩人認為可能是進出空調房冷熱交替引起不適,自行服了止瀉藥,並沒有在意。

“晚上7:00左右,大家準備吃晚飯,我和妹夫胃口不好,打算吃點好消化的東西,就拿出早上買的吐司麵包充飢。”賈先生回憶說,正準備吃的時候發現剩餘的幾片吐司上均有黴點,其中部分黴斑已接近一角硬幣大小。

“我幾乎每天早上都吃這款胚芽吐司,買到發黴麵包還是第一次。”發現發黴吐司後,賈先生翻看了吐司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顯示是:2018年8月16日,保質期:3天。

事件還原

85°C:最高賠償1000元

賈先生:發黴麵包致癌 要求體檢和賠償

“還在保質期內的吐司怎麼就黴變了?我們4個人沒留心,都吃了下去。”18日晚,賈先生來到購買麵包的85°C稠州路店協商解決,“他們一個姓胡的店長承認是店裡的問題,態度也蠻好的。因為當時比較晚了,他們答應第二天陪我們去醫院檢查身體。”

賈先生說:“想不到第二天,他們的態度360度大轉變,我們只能投訴96150。”

昨天,記者從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稠江市場監督管理所瞭解到,接到投訴後,8月20日,市場監管所對涉及投訴的85°C店進行檢查。提取了“8月16日出貨單”及“8月18日麵包報廢單”等臺賬記錄,由於檢查當天,未檢出同批次麵包,工作人員將同款胚芽吐司提取回做檢測,均未發現食品安全問題。

8月23日,市場監管所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從調解記錄看,雙方最大的分歧集中在解決方案上。

賈先生要求85°C給吃過麵包的4人均安排體檢,體檢金額不低於2000元,加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要求店方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總計9000元。

85°C胡店長則表示,1000元的依法賠償沒有問題,體檢等要求無法滿足。

昨天,賈先生堅持認為“發黴麵包有大量有害細菌,會有致癌風險,體檢不能少。”由於調解無法達成統一意見,賈先生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解決。

而85°C的胡店長則以“公司沒有授權我回答任何問題”為由拒絕採訪。

專家觀點

消費維權要留好證據

昨天,稠江市場監督管理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始終應該保持維權意識。消費時要向店家索要並保存消費小票,保存手機支付記錄等。一旦發生問題,應及時拍照、拍視頻取證,如遇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並保留好就診記錄。

浙江振進律師事務所厲陽平律師指出,“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係千家萬戶。從網友發帖的圖片來看,麵包發生黴變情況屬實,那麼作為食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有責任對所售商品進行日常檢查,對變質商品進行及時清理,在售的食品存在發黴變質情況,理應對此負責。

厲陽平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因此網友可以積極主張相應的賠償損失並可以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厲陽平律師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千萬要保存好相應的購物憑證,一經發現問題,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投訴。對於侵害到自身權益的,完全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