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一朋友向我借款87000元且打有借條,現人意外死亡,可他家人卻拒絕還錢,我該怎麼辦?

AHTV法治時空


“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然而,有的錢,你真是要不回來。

一、借款性質


你在借錢的時候,朋友跟你說了些什麼呢?借款總計87000元,有零有整,我推測可能不是一次性借給他的,那麼每次借款的用途都是什麼呢?因為你的朋友已經去世,你光說清借款的性質還不行,你還需要拿出證據證明借款性質,譬如轉賬單,證人等。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如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本著“救急不救窮”的原則,如果你和朋友是在牌桌子上借的錢,那麼這筆錢極有可能要不回來。

二、借條合法性


借條是不是你朋友的真實意思表示。曾經發生這樣的案例“兩位朋友在一起吃飯,喝酒的時候,一位朋友說咱倆這關係,就是我給你寫個借條,你也不可能找我要啊?”,然而當場寫了三萬元的借條,哪知道,朋友反目成仇,拿著借條來法院起訴了,好在當時寫借條的人並沒有喝太多,竟然用手機錄音了。


現在你朋友已經去世了,借條在何種條件下的就比較重要了,你是不是欺詐,趁人之危,脅迫等等,如果朋友家人舉證證明存在這些情況,恐怕也很難要回來錢的。

三、有無遺產可繼承

法律規定,繼承遺產的人也需要繼承債務,但是如果你朋友並沒有遺產可以繼承,而且你不能證明朋友借的錢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了,那麼尷尬了,“所謂的冤有頭債有主”,你只能認倒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以下簡稱我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所以在我國,公民繼承遺產既是一項財產權利又是一項財產義務。繼承人僅享受財產權利而不承擔財產義務,為我國法律所不允!

如果你認為你不符合以上三點,建議帶著你的身份證,借條,起訴書等到法院起訴。

題外話

生活中有太多的糾紛都是因為誠信的缺乏,教育孩子成為一個誠信的人,遠高於教育他好好學習,因為誠信是一個人的明信片,以誠待人,方能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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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語相傳


哎!我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老公剛畢業時,工資好低,一千多一點點吧,存了半年才存了五千塊錢,老公屬於節儉型的。後來一個同學說家裡有事,向他借了五千塊。那同學是大學同學,河北人。大約過了兩年,他同學打電話說要還錢,那時剛有網銀,但是還未普及,很多人是沒開通網銀的,所以就要到櫃檯上辦理或者是通過櫃員機轉賬。打電話那天是一個冬天的晚上,他同學說我現在有五千塊,準備還給你,借了兩年了,早就應該還的。今晚有點冷,銀行關門了,我明天白天匯給你,你把賬號發給我。老公就發了賬號。然後一連幾天沒有消息,過了半個月吧,同學群裡說,那個同學不在了,就是在他說要還錢的那個晚上,他哥哥騎著摩托車帶著他,出了車禍,他當場死亡,他哥哥傷的很嚴重,成植物人了,最關鍵的是肇事司機跑了。他們家借錢給他哥哥做了手術,欠了二三十萬。後來我們結婚了,老公和我說了這事,問我怎麼辦?我說:能怎麼辦呢?年紀輕輕的命都沒了,哥哥也傷的那麼重,還被人肇事逃逸了,這錢估計要不回。你若不甘心,也可以打個電話問一問,但是這種情況下他們家那麼困難,估計也沒錢還吧?老公後來打了他同學家裡的電話,同學的父母接到電話就哭了,訴說了家裡的情況,說是如果破了案得到了賠償會還錢的。老公只好安慰了一下同學的父母。當然結局是這錢沒要回來。所以說,你這87000塊,金額有點多,你若不甘心,當然可以追問下他家人。但是對方是否肯還,真說不好。至於別人有沒有義務還款,那還要看各種情況。主要還是憑良心吧。


別來無恙


看到這個問題,很想回答一下,希望對你對大家都有借鑑意義。

我大姨家的兒子近幾年做生意手裡有點閒錢,就想著怎麼把這些錢利息最大化,正好他們村裡有個放貸款的人姓王,王某在村裡放貸好多年了,有很多的老客戶和客源,也就是說誠信問題不大。於是我表哥就把自己60萬存款給了王某去放貸,並且動員他的兩個妹妹也拿點錢,於是我那兩個表姐也各自拿出20萬放在王某那裡,打條子等各種手續齊全。



誰知天有不測風雲,第二年王某因為得病突然死亡,於是表哥表姐就拿著當初的借條去要錢,結果去了後才知道,跟他們一樣的人大有人在,粗粗的計算了一下,錢的總得數目大概將近2000萬,而表哥表姐的錢在很多人那裡算是毛毛雨了,那些錢多人比他們更著急。有借條是真的,家屬沒錢也是真的,那些錢都借給客戶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家屬說,放在她老公那裡的錢跟她沒關係,具體你們之間怎麼說的她也不清楚,而且她老公借給客戶錢的收條什麼的她也不知在哪裡,反正就是一個意思,你們給誰錢就去跟誰要,反正跟我沒關係,你們之間之前所有的談話什麼的她一概不知。



雖然不知道法律對這樣的事情有什麼針對性的條款,但最後結果就是很多人的錢算是打了水漂,我表哥表姐的錢那也自然是打了水漂,這個事在我們那裡幾乎人人都知道。而且也有很多人私下議論,死者老婆算是得了大便宜了。


情感公寓


可能該你倒黴了,該借款有收不回來的風險。

首先,你借給朋友87000元錢,並寫有借條,這是事實,他的家人也可能都承認這些事實。但問題是你朋友已經死亡,他的家人承認借錢事實,但是卻不願意還錢,這又有什麼用呢?

其次,你的朋友是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是債務人。如果他意外死亡了,那麼債務人的主體就消失了,該筆債務與他的家人就無關了。即使是該筆債務原來於他的家人有關,他的家人也不會承認的。



再次,他的家人拒絕還錢,你只有起訴他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債務清償應當以被繼承人的遺產為限。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可以要求繼承人承擔責任。被繼承人無遺產可繼承或者是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的,其繼承人都不承擔責任。

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假如說你的朋友死亡,他的家人如果講良心的話就會主動償還債務的,但是如果他的家人不講良心的話,有可能把他的遺產隱匿起來。或者是為了推卸責任,乾脆就放棄繼承。這樣你打官司就沒有辦法了。

最後,對於出現這樣的事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第一時間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死者的遺產,並找來借款是用於家庭生活等共同債務的證據來。這樣你才有可能收回借款,否則的話,你的借款只能作為壞賬處理了。


法重情深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個遺產和債務的關係。經查詢得知:我國的《繼承法》明確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交納的稅金和債務,交納款項和清償債務以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應當交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予償還。同時,放棄繼承遺產,應當在遺產處理之前,作出定論。沒有聲明放棄遺產繼承的,則視內默認。因此在繼承遺產的同時,應當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的部分債務。

綜合上述情況:你朋友的逝去,是否留下遺產或者是否與你借出的87000元有一定的差額!看你的運氣如何?

另外我給大家普及一下簽寫借條要注意的有關事項,供參考!

(一)簽寫借條時,雙方一定要簽寫相對應的法定姓名,以及身份證號碼。

(二)註明借款用途,金額的大、小寫對應,借款時間及還款期限!

(三)如果存在利率的借款,應註明月率、年率的多少和還款方法。

(四)借條的落款一定要工整,看清對方的真實姓名,加蓋公章或手印。

(五)有條件的可以到公證處加以公證,降低後期還款的風險!





閒情小達人


以下供你參考:

1、憑條未保留的,要馬上去銀行查賬號,也可以起訴後申請法院去銀行取證,當時存款你簽名的銀行留底的單子,錄像。注意銀行兩年內的錄像時有的,兩年後會洗掉。各個銀行、地方可能會有些不一樣。再就是找些證人。把房產、銀行賬號、死亡賠償什麼的所有死者財產都按照最容易取得的順序申請財產保全,這樣一打贏官司就能拿到錢了。也不怕對方耍賴了。需要你及時瞭解他們的不動產或者銀行帳號什麼的。

只要沒有寫明歸還日期,訴訟時效都不會過的,20年呢。

在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沒有能力或者拒絕還款時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2年。他有房產啊什麼的,法院會替你做主的,放心吧。你趕緊去法院,不然,要是他還欠了別人的,都先清償給別人了。

欠條也有時間期限(上訴期),記得好像是二年,如果這二年內你沒有提起上訴或是去要,那這個欠條就失效,視為你自為放棄。

可以要求核對筆跡的,找一些債務人生前寫過的字或者簽名什麼的,就能夠核對。字跡是可以申請筆記鑑定的,聽說目前鑑定技術很高

涉及到死者借錢的用途和遺產的分割問題,我建議你跟律師再商量一下,訴訟切入點。證據保存好。

2、假設他已婚:房管局、車管局,查查有無他名下或他老婆名下的財產,有遺產,用遺產來還。遺產應該是先償還債務再被繼承的,遺產繼承人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你朋友究竟有多少遺產,這個法院也可以幫助你取證。存款不好說,至少他們有房子吧?

現在的問題是那張欠條,他是簽字還是按的手印?如果沒有公證也沒有自己找公正人的話你還得先證明這欠條是他寫的。。

首先你得證明欠條的真實合法性,其次得證明這筆錢用於他的家庭而不是他個人(否則只能以其本人遺產償還),還要未過訴訟時效才能起訴用他的家人以家庭財產償還。

3、假設他已婚有子:

如果不是用於家庭,而是用於他個人的發展或者什麼的,算是他個人的債務,這樣就比較麻煩嘞,首先是債務償還以遺產份額為限,他老婆可能會在說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把財產弄得少,其中只有一半是他的遺產,而且他還有孩子,他的遺產裡面,貌似得留下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人(他孩子至少算一個)的份額~~

借條真實的話,可以起訴對方配偶,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其配偶償還。

4、就是最後判了,執行也是很難的~特別是如果對方只有一套房子,沒什麼財產的話更難,現在只有一套房的話,法院不準拍賣的,那就等於有多少閒錢給你或者不給你的意思。你去一次他的家人給你1、2千打發你,


用戶102106834333


你能否拿回這87000元錢,關鍵看這兩點:

第一,朋友跟你借這錢,他妻子是否知曉,以及錢的用途是否為婚姻生活所用。在新《婚姻法》中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主要從“共債共籤”和“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兩個方面來判斷。所以,你要舉證,證明他妻子對債款已經知曉,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或者雖然她不知道,但能證明這筆錢你的朋友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開銷或經營生意中,舉證成功,他妻子就對這87000有償還義務了,即便現在還不起,將來也是要還的。

第二,朋友死亡後是否留有遺產,包括現金,房產,車子,以及保險、股票、基金等債券。他的家人繼承遺產前,你的87000是要從遺產中提前拿出後,剩餘部分才由他的家人繼承或支配。這時候你也有舉證的義務,比如對方藏匿、隱瞞遺產等等情況,舉證成功,法院會裁決支付你的這筆87000的。

對於這類案件,原告是有舉證義務的,所以,你要廣泛蒐集證據,證明朋友家人的知曉,證明朋友留有遺產,法院判決後,你就要主動權了,他家人在不償還,你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咱們都要漲個經驗,先君子後小人,多好的朋友,借款,尤其是大額借款,簽到借條時,找個第三方人,擔保確認下,這樣對以後的糾紛就更容易處理了。

借錢的目的是好心幫助,但也不能為自己埋下隱患不是?


青青芳草地2018


只要有確鑿的證據(欠條),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有遺產接承權的人就有替死者還債的義務。首先是配偶,再就是子女都可以作為被告告上法庭。法律是嚴肅的,不容詭辯!之前在頭條回答過一個問題。有一位老奶奶的丈夫去世欠幾十萬元錢,她一直賣苦力替丈夫還債好多年過去了,老奶奶70歲了,債務還了又漲了,因為老奶奶賺的錢還利息都不夠!但是,她沒有後人,只有自己,她70歲了還在堅持做苦力一直還下去。可見,每一個人都負有很多責任!你借給死者的錢,死者又沒有把它帶到泥土裡去,他一定是為家裡所用,為家人所用。家人用了不屬於自己的錢,心中肯定有數。不想替死者還錢,無非是想債務同死者一同埋進泥土,也沒想想別人當時救了你一家的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死者家屬拒絕還錢,就可以將死者家屬告上法庭,法律會給予你一個公平的裁決!





心如蓮花173349538


這個問題不復雜,因為有借條。如果沒有借條,這筆賬基本就是死賬了,所謂的親兄弟明算賬,這就是經驗教訓呀,親朋好友之間,借錢,也要標準的打個借條,這是基本誠信也是基本道德。

有借條,且借條為真,這就好辦了,債權人只要拿出借條就可以,真偽需要質疑者取證,如果對方認為借條有假,那麼需要他們申請鑑定,只要是真的,一般鑑定不會出問題。

借條是最有利的證據,如果這筆錢用的是正道,比如是用於家庭生活,改善家庭狀況,比如裝修買房,用於生產經營,治病救人,這些都是夫妻共同債務,未亡人應該償還的,可以直接找他的妻子討要,對方無理由拒絕的。

假設說,對方認為這些錢不知情比如是賭博了養小三了等,非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人死了,這也不要緊,只要這個人還有財產就可以,外債要在財產中處理,然後才是各種繼承,像這種情況,他們家人不認賬是不行的。也就是說,妻子沒有償還義務,需要用自己的遺產還債。

如果怎麼說都不認賬,你可以到法院打官司,連律師都不用請,也沒必要花律師費了,這個官司好打。主要看證據,這個借條就是最佳證據。對方沒有理由抗辯的。

唯一一個例外情況,如果這筆錢真是用在賭博養小三等等非正當上面了,這個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只屬於單方的,如果借款人真就一分錢遺產都沒有了,那麼你就自認倒黴吧,交友不慎,不怪別人。


韓東言


借款人意外死亡,債務如何追償,郭廣吉律師說說自己的看法:

一、如果你的朋友結婚了,你可以將你朋友的配偶訴至法院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最新規定,如果這筆借款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用於了共同的生產經營,那麼這筆借款就屬於他們夫妻的共同債務,法院會判令以你朋友的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這筆債務。

二、如果你的朋友沒有結婚,或者結婚了但這筆款項沒有被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也沒有用於了共同的生產經營,你可以將你朋友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訴至法院

如果繼承人繼承了你朋友的遺產,那麼法院會判令繼承了遺產的那些繼承人在所繼承的遺產的範圍內承擔你這筆債務的償還責任;

如果繼承人沒有繼承你朋友的遺產,那麼法院會判令以你朋友所遺留下的遺產來償還你的這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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