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交通安全主體責任重於泰山 不履職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運輸行業是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高風險行業,相關企業應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在管理中牢牢把握完善制度、強化教育、從嚴管理等關鍵環節,紮實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是運輸行業發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為推動交通運輸行業領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較大事故發生,按照《安全生產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河南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相關運輸企業追究主體責任。下面曝光十起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運輸企業安全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

案例1

2018年5月15日13時18分許,肖建海駕駛渝BQ9931號紅巖牌重型自卸貨車(渝BQ9931號紅巖牌重型自卸貨車屬重慶環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萬盛分公司),沿方城縣黃楊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楊樓鎮小閆莊村御香園飯店處,與解某駕駛的進出道路的蘇E1B0**號東風雪鐵龍牌小型轎車相撞,蘇E1B0**號小型轎車衝入道路北側溝內,渝BQ9931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側翻,所載河沙砸壓蘇E1B0**號小型轎車,造成兩車受損,蘇E1B0**號小型轎車駕駛員共六人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5月15日公安機關對肇事駕駛人肖建海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2018年5月16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2018年5月16日啟動深度調查及責任追究程序,2018年5月16日對實際車主柏海付、沙場負責人蔡延平、沙場裝卸工李正記及渝BQ9931號重型自卸貨車所屬公司負責人何勇強等八人均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2

2018年04月07日14時25分,楊偉峰駕駛豫HA8790號半掛牽引車豫H628M掛車( 豫HA8790牽引車、豫H628M掛車屬沁陽市交通運輸有限公司)沿棠西335省道自東向西行駛至228公里100米(唐河縣牛溝大橋東)處,逆向行駛與其相向行駛高某駕駛的豫R682**號中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4人死亡、7人受傷,兩車損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楊偉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2018年04月07日被唐河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5日提請唐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日楊偉峰被唐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1日被唐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唐河縣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郝玉良,男,系河南省焦作市沁陽市交通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經理,2018年4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16日依法呈請唐河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20日郝玉良被唐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當日被唐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唐河縣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許輝,男,系河南省焦作市沁陽市交通運輸有限公司專職安全員,2018年4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4月16日依法呈請唐河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20日許輝被唐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當日被唐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唐河縣看守所。

案例3

2018年2月8日8時10分許,李某駕駛豫EQH***小型普通客車經晉新高速公路由新鄉向焦作方向行駛至77公里加60米處時,與停在超車道內由範小寧駕駛的豫CD8799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造成4人當場死亡、兩人受傷、兩車損壞、路政設施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焦作支隊高速管理處在辦理“2018.2.8長濟高速較大事故”案中,發現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範小寧無從業資格證,該車所屬企業洛陽市達金物流有限公司和實際車主狄龍華僱傭範小寧從事運輸活動,未核實範小寧是否具備從業資格,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2018年2月9日豫CD8799福田牌重型自卸貨車實際車主狄龍華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洛陽市達金物流有限公司法人王夕寬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6月27日被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

案例4

2018年07月06日01時49分許,王某某駕駛豫AW8901號重型倉柵式貨車沿鄭州市航海路延長線由西向東行駛至河南省鄭州市航海路延長線八卦廟村口時,與前方同方向同車道停車等信號燈王某勝駕駛的豫PP4519號小型普通客車首尾相撞發生交通事故,致3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兩車受損。

豫AW8901號重型倉柵式貨車駕駛人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於2018年7月18日被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河南鴻景貨物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某(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於2018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7月13日被取保候審。豫AW8901號重型倉柵式貨車實際車主周某某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於2018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7月15日被取保候審。

案例5

2018年3月12日14時40分許,李團偉駕駛豫D98297(豫DJ968掛)號陝汽牌半掛貨車,由北向南行駛到寶汝公路七里營轉盤北路段時,與公路邊伐樹的張某、景某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景某受傷,張某當場死亡,景某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肇事車輛豫D98297(豫DJ968掛)號陝汽牌半掛貨車系平頂山瑞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法人為楊連成,男,43歲,其疏於對該車輛的管理,未認真履行對車輛經營人員的安全教育義務,導致該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寶豐縣公安局於2018年3月17日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楊連成立案,當日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案例6

2018年1月18日12時30分許,葉縣夏李鄉張莊南組的郭建設駕駛豫D87562號少林牌中型普通客車,沿葉縣20330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葉縣葉邑鎮蘭莊村路段時,與由南向北行駛姚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姚某當場死亡,乘車人2人受傷,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車輛有損的交通事故。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少林牌中型普通客車駕駛員郭建設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郭建設涉嫌交通肇事罪。

豫D87562號中型普通客車系葉縣鴻宇運輸有限公司所屬車輛,2018年1月25日,經安徽中和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鑑定意見為:經分析、計算,懸掛“豫D87562”號牌中型普通客車事發時的速度約76KM/h。葉縣鴻宇運輸公司GPS監控室安全員為吳廷選,2018年1月18日事發時,豫D87562號中型普通客車在事發時存在超速行為,安全員吳廷選未發現及提醒駕駛員糾正超速行為,並記錄存檔至動態監控平臺,吳廷選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8年2月11日被立案,當日被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2018年2月24日,吳廷選被葉縣公安局移送起訴。

案例7

2016年12月3日6時50分許,何卿駕駛無號牌程力威牌自卸式垃圾車沿東環路自南向北行駛至十礦家屬院門口時,撞住在此處沿人行橫道線自東向西橫過東環路的行人王某和馬某,致兩人受傷。馬某於2016年12月4日經醫院救治無效死亡,王某於2016年12月5日經醫院救治無效死亡。

肇事車輛無號牌程力威牌自卸式垃圾車為:平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建設管理中心車輛,金建華,為平頂山市高新區城管服務中心環衛隊隊長,平頂山市公安局東安路分局於2018年3月19日立案,2018年3月28日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金建華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案例8

2017年12月26日00時50許,李軍輝駕駛的駕駛豫P6K729(豫PQ923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機動車所有人:太康縣祥程運輸有限公司,登記住所:河南省太康縣城關鎮建設路北段,屬超限車輛)沿太康縣龍曲鎮至高賢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太康縣龍曲鎮潮坡村街里路段時撞到路南居民區,造成駕駛豫P6K729(豫PQ923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損壞房屋倒塌、屋內物品損壞及在房屋內居住的2人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2017年12月27日太康縣公安局認定李軍輝負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12月26日李軍輝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01月09日被太康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趙金義系2017年12月26日重大責任事故中肇事車輛豫P6K729(豫PQ923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車主。經查車主趙金義因超載,私自改裝貨車負有重大責任,2018年1月8日被太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立案偵查。2018年01月08日因涉嫌重大責任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01月2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罪被太康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歡迎。經查車主趙金義因超載,私自改裝貨車負有重大責任,王歡迎作為太康祥程運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負有監管責任,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有重大責任。2018年1月8日被太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立案偵查。2018年01月18日因涉嫌重大責任罪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陳五衛。經查車主趙金義因超載,私自改裝貨車負有重大責任,太康縣人民檢察院已批准逮捕,王歡迎作為法人代表具有重大責任,太康縣公安局已刑事拘留,陳五衛作為管理人員具有重大責任。2018年01月23日陳五衛因涉嫌重大責任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9

2017年11月16日,三門峽榮達運輸有限公司所屬的駕駛人郭某駕駛豫M61267號水泥罐車在209國道盧氏縣東明鎮吊崖路段與一輛車牌號為晉M9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該車駕駛人賈某和乘車人候某死亡、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駕駛人郭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經查,趙某作為三門峽榮達運輸有限公司的經理,對公司所屬駕駛員和車輛管理不到位,公司當日GPS職守人員於某,疏於管理,未對肇事車輛的違法行為及時提醒和制止。

鑑於趙某、於某失職失責,致使發生重大亡人交通事故,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為嚴肅追究亡人事故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和責任人, 1月18日,盧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追究了趙某、於某兩人的刑事責任。

案例10

2018年1月6日15時01分,蘇文慶無證駕駛豫BKL928號半掛牽引車沿蘭考縣106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慄莊店村路段梁場村路口時,撞到卜青歌駕駛的電動三輪車,致使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及乘坐人當場死亡,豫BKL928號半掛牽引車駕駛員蘇文慶棄車逃逸。

蘇文慶駕駛的豫BKL928號半掛牽引車系蘭考縣富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安全員為肖紅信。經查,肖紅信違法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肖紅信已於2018年1月22日刑拘。

濟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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