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後人論史想要武斷是非豈不可笑:談曾國藩參陳啟邁

後人論史想要武斷是非豈不可笑:談曾國藩參陳啟邁

沈葆楨

前不久我在網上看到了由《常德日報》首先刊發的一篇奇文。這篇題為《陳啟邁與曾國藩的恩怨》說:

陳啟邁與曾國藩在官場角力,以失敗而告終,實際上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曾國藩參劾陳啟邁,為了使人相信並非出自個人恩怨,自稱與陳啟邁“三同”,實際上並非如此。陳啟邁比曾國藩大14歲,根本談不上“同年”。陳啟邁道光二十一年(1841)選翰林院庶吉士,曾國藩則是在道光十八年(1838)入翰林院,兩人並非“同官翰林”。至於說“同鄉”,最多隻能算“湖南老鄉”,並非真正的“同鄉”。“三同”是假,其他罪名亦不足信。孰是孰非,自有公論。

陳啟邁是湖南武陵人(今為常德市市區),乃常德鄉賢。常德人和常德的媒體想替鄉賢說句公道話,可以理解,但這篇文章缺乏起碼的文史常識,讓人讀完哭笑不得。陳啟邁1796年出生,曾國藩1811年11月出生,陳大曾14歲不假,但他倆都是道光十八年(1838)年的進士,當然是貨真價實的同年呀,古代科舉時代連不同省同一年的鄉試舉人都互稱同年,何況是同一科的會試和殿試?顯然這個文章的作者不理解古代“同年”的意思。曾國藩和陳啟邁都在同一時期於翰林院裡任職,當然是“同官”,同一個衙門的同事呀,也許他們級別有差。至於都在北京為官,湖南湘鄉人和湖南常德人怎麼就不是同鄉呢?誰說一定要是一個縣的才算同鄉?

作者希望以“三同是假”來為陳啟邁辯冤,進而指責曾國藩虛偽,我覺得毫無必要。曾國藩奏摺中的強調三同,是一種作文的方法,以此來顯示自己大公無私,為公事不惜參劾交情很深的熟人,使奏摺更能打動皇帝。

這篇文章斷言,“正是在辦團練、建湘軍、鎮壓太平軍的問題上,身為江西巡撫的陳啟邁,和他(曾國藩)意見相左,不與他合作,遭到他的嫉恨與報復,直至向皇帝上書,把陳啟邁削職為民。”這是簡單而武斷地評判古人的是非。

後人論史想要武斷是非豈不可笑:談曾國藩參陳啟邁

我們既不能站在曾國藩這一邊批評陳啟邁不顧“剿滅粵匪”的大局,被參劾是活該;也不能站陳啟邁這邊說曾國藩的參劾是冤枉同年同鄉,是挾私報復,人品低下。無論陳啟邁還是曾國藩,都是在傳統文化中成長的士人精英,是那個時代湖湘俊傑的代表人,他倆的道德學問在當時已受到了士林的公認。後人要判個誰是誰非,是一件很難的事。評論古人歷史事件,我認為要設身處地,回到歷史的場景,以“同情之理解”的心態來看待。

回到歷史的場景裡分析曾國藩參陳啟邁這件事,我以為這是勢在必然,是曾國藩不得不做的事情,與兩位湖南同鄉的個人恩怨關係不大。“人在官場,身不由己”的俗語或許能道出辦理公共事務中的某些無奈和不得已。

咸豐二年,曾國藩因母喪回家守制,正值太平軍大舉進攻湖南,皇帝任命在籍丁憂的曾國藩為團練大臣,操練湘勇。咸豐三年,湘勇第一次出省作戰即在江西戰場。江西成了湘軍和太平軍前期相持、拉鋸最重要的地區,在江西領軍作戰的日子也是曾國藩一生最難熬的時光。

原因無他,皇帝既要曾國藩做事,又不給他錢和地盤。湘軍本是民間辦的武裝,沒有朝廷經制之師的“法律地位”,更沒有穩定的糧餉來源。湘軍糧餉靠曾國藩和他的夥伴們自籌,清廷只給政策。方式主要有三條:一是請求某個省應交給國庫的銀子截下來“轉移支付”給湘軍做糧餉;二是朝廷給納捐的名額讓湘軍去勸募地方有錢人贊助;三是允許湘軍在戰區設厘金局,自己收稅。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內憂外患、國庫空虛的清帝國要曾國藩養那麼一支部隊,國庫不發餉已經很過分了,怎麼可能連政策也不給呢?所以《常德日報》那篇文章中所言是不公允的:

咸豐五年(1855)三月,曾國藩為了籌集糧餉,事前未經江西地方政府同意,擅自在駐地南康設立厘金局(地方稅務局),向過往商人徵收稅款,引起商家的強烈不滿。陳啟邁認為曾國藩目中無人,越俎代庖,便聯合臬司惲光辰,準備擬折上奏,告發曾國藩。

作為領軍作戰的大臣,曾國藩在江西地面設釐卡收錢,當然只需要皇帝同意就行了。和江西地方最高首長巡撫商量,多數人誰願意自己所轄的地區負擔增加呀?這件事不怪曾國藩,也不怪陳啟邁,根子在朝廷。朝廷不在體制上理順,把一支野戰部隊的後勤包攬起來,而是矛盾下放,勢必引起野戰軍統帥和地方長官的衝突。——這也是帝王心術,讓下面的大臣彼此有爭端,皇帝做最終的裁決者。

因為咸豐帝對漢族大臣領兵的忌憚,故意削弱曾國藩的權力,不任命他為戰區某個省的地方大員(湖北巡撫一職甫發佈旋即收回)。古人言“有斯土則有斯財”,沒有地盤的曾國藩僅僅頭頂一個侍郎的虛銜,以督師辦差的名義領軍作戰,自然處處會被地方官掣肘,他在湖南辦團練時和駱秉章的種種齟齬亦是如此。

站在江西巡撫陳啟邁的角度,他也沒錯呀。人常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陳啟邁是一個操守不錯的官員,做了江西一省的長官,他的屁股當然要坐在江西人這邊,要為江西謀利益。本來湘軍和太平軍在江西開打,給江西人民帶來無窮的痛苦,現在湘軍又要就地籌措軍費,他不配合,甚至想辦法讓湘軍少收江西民間的錢,也是一種政治倫理上站得住腳的行為呀。更何況陳啟邁年長曾國藩那麼多歲,是同在北京做官的同鄉年兄,資格比曾國藩老,出任封疆大吏也比曾國藩早,在曾國藩面前他有一種“我是大哥”的心理優勢。曾國藩拿著朝廷的尚方寶劍,在江西征糧籌餉,他肯定心裡非常不爽。朝廷把兩個有脾氣的湖南蠻子放到一口鍋裡爭食,二者必然開撕。

於曾國藩而言,帶領湘軍大敗太平軍,這是關係帝國命運的大局,為了這個大局,你陳啟邁不配合反而給我處處出難題,不趕走你我就沒法辦事,東南大局必將糜爛。兩人勢成水火時,就如張居正所言,“雖芝蘭擋路,不得不除。”萬載縣縣令李皓和辦團練的舉人彭壽頤的因爭執相互控訴只是導火索而已。——陳啟邁支持自己的下屬李皓,將彭舉人收押並令按察使刑訊治之,曾國藩當然要保護辦團練的舉人。於是專折“參江西巡撫陳啟邁劣跡較多,恐誤大局”。這時,在曾國藩和陳啟邁之間,咸豐帝必須做出選擇。為了自家的江山,他當然選擇了維護“大局”的曾國藩,陳啟邁不得不出局。

後人來評論此事,既不能簡單地說陳啟邁“氣度狹隘,寸權必爭”,也不能說曾國藩挾私報復,冷酷無情。這是在特殊時期特殊地區情勢使然。

曾國藩後來與他一直器重、迭次保舉的林則徐女婿沈葆楨的衝突亦是和參陳啟邁原因一樣。沈葆楨是道光二十七年的進士,和李鴻章、郭嵩燾、俞樾是會試同年,選為翰林庶吉士。曾國藩可以算是沈葆楨的老師,曾國藩領軍後,對其傾力栽培,並推薦他任江西巡撫。

後人論史想要武斷是非豈不可笑:談曾國藩參陳啟邁

曾國藩任兩江總督後,規定所轄江西厘金全部充作軍餉,田賦和漕折歸江西地方使用。但隨著軍隊規模的擴大,湘軍常截留江西的漕折以及九江關洋稅。沈葆楨做江西巡撫,自己募勇建團,經費開支大為增加。太平軍在浙江戰場失敗之後,大量人員退到江西,江西局面危急,朝廷調原隸湘撫的席寶田、江忠義率勇入贛。沈葆楨又趁機將本省團練擴大。這樣一來,江西地方部隊的糧餉支出浩大。沈葆楨於是常常將供應曾國荃圍困金陵的大部隊的款項截下來,充作江西軍餉。

為此,曾國藩大罵沈葆楨是忘恩負義的小人,並說如果朝廷於博學鴻詞科外,再增設一個絕無良心科,應該沈葆楨為第一名。

可站在沈葆楨的角度,他也沒做錯什麼呀。守土有責,他首先要保的是自己負全面責任的江西,蛋糕只有那麼大,多給金陵的曾九帥一塊,自己這裡就少一塊。曾國藩此時經過數年的煎熬與修煉,不復參陳啟邁的銳氣。他沒有具折參劾自己保舉的沈葆楨,而他恩人的兒子、長沙府同鄉李桓卻受到了連累。

李桓,字叔虎,湖南湘陰人,系道光間兩江總督李星沅之三子。這李星沅可是曾國藩的大恩人。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被欽命為四川鄉試正考官,路上得了重病,行至西安時,李星沅時任陝西巡撫,他把曾國藩這位同鄉後輩借到官署中,請三秦最好的醫師診治,數日後曾國藩痊癒,才得以啟程過秦嶺,抵達成都。

如果沒有當時李星沅的關照,曾國藩很可能死在途中,就如他挽悼英年早逝的同鄉同年梅鍾澍那樣:“萬緣今已矣,新詩數卷,濁酒一壺,疇昔絕妙景光,只贏得青楓落月;孤憤竟如何?百世貽謀,千秋盛業,平生未了心事,都付與流水東風。”哪裡還有後來的功業。

曾國藩帶兵在東南作戰時,李星沅已逝去多年,其子李桓投奔曾國藩,曾對這位恩人之子一開始也是很看重。清咸豐五年(1855),他出任江西廣饒九南兵備道,後調南昌辦理省城巡防事務,次年兼署江西省按察使,不久改任督糧道。同治元年李桓任江西布政使,用現在的話來說,和巡撫沈葆楨達板子,沈是江西的一把手,他是二把手。這一年年底,沈葆楨母親去世回福建丁憂,李桓署理江西巡撫。

作為江西布政使,李桓的立場和巡撫沈葆楨是一樣的,憐惜江西已民窮財盡,想辦法儘量減少本省商民的負擔。他任布政使期間,整飭財政賦稅,制訂抽釐規章,定點設局,凡行商坐賈每千文抽釐二十,在三聯單上註明可抵軍糧數,以制止湘軍隨地設卡、濫收厘金之弊。由因此上繳兩江總督衙門的厘金減少。,曾國藩為此發牒質詢,李桓回書抗辯。兩人鬧掰了。同治二年春,李桓奉調陝西布政使,經武昌時登船失足跌倒,左肢中風麻木,請準離職養病。同治三年,曾國藩上疏參劾李桓在江西布政使任上的“過錯”,受到降三級處分。從此李桓淡出官場,息影林下。

因為沈葆楨重重地傷了曾國藩,曾幾乎和他絕交,沈葆楨曾國藩寫信,曾也不回答。這種關係一直延續到湘軍攻佔金陵、東南底定以後。陳寅恪的祖父陳寶箴是江西人,亦是曾國藩很看重的能吏,他於是想辦法來勸說曾國藩原諒沈葆楨。一次陳遊江南,拜見曾國藩,據黃濬轉引朱克敬《瞑庵雜識》所載:

(陳寶箴)從容而言:“舟行遇風,舵者篙者槳者頓足叫罵,父子兄弟若不相容,須臾風定舟泊,置酒慰勞,歡若平時,甚矣小人喜怒之無常也。”國藩曰:“向之詬,懼舟之覆,非有私也;舟泊而好,又何疑焉?”右銘(寶箴字)曰:“然曩者公與沈公之爭,亦懼兩江之覆耳;今兩江已定,而兩公之意不釋,其所見不及船人哉?”國藩大笑,即日手書付沈,為朋友如初。”

陳寶箴以舟子划船遇險做比喻,說在船隻隨時傾覆的危險前,駕駛同一條船的哪怕是父子兄弟,也會彼此責怪,不能相容。等船隻平安抵岸,一家人又和好如初。真是小人喜怒無常呀。而曾國藩不認同陳寶箴,他認為在狂風暴雨裡互相責罵,是大家都擔心翻船,不是出於私心。船一旦停泊當然和好如初。於是陳寶箴進一步說,當初大人和沈葆楨的爭執,也都是擔心兩江的傾覆,不是出於私心。今天兩江已定,兩位大人還是彼此不能原諒,難道見識還不如船伕麼?

曾國藩和沈葆楨後來是否真的和好如初,得打一個大問號。但以一起划船遇到危險做比喻的道理,曾國藩當然明白。

曾國藩參劾陳啟邁和曾國藩、沈葆楨之爭,其實是一樣的。彼此都忠於職守,想要幹好分內的事,但角色不同,立場不同,當然有利益的衝突。後世讀史者,想要簡單武斷地做一番是非評點,贊一方損一方,豈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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