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作家張一一懸賞找錯,山西白平教授找出錯誤索要賞金,張一一拒絕,你怎麼看?

洞庭一葦1188


7月9日下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作家張一一向山西大學文學院教授白平賠付人民幣18018元。為何172處錯誤會變成18處?為何在糾錯數量上有如此大的偏差?

白平j介紹說,這172處錯誤,涉及到一般政治性差錯1處,敘述不符合事實27處,表述邏輯差錯1處,用詞不當57處,詞語搭配不當1處,錯別字19處,病句17處,表述不當24處,標點失誤19處,排版失誤1處,多出文字2處,漏字1處,漢語拼音書寫失誤2處。例如,該書第3頁,錯把出自毛澤東文章《改造我們的學習》的“自以為是,老子天下第一”,寫成出自《反對自由主義》;第55頁,原文中寫著“改革開放幾十年以來,遼寧湧現出很多全國有名的藝術家,如李默然、楊洪基等。”但李默然出名很早,不是改革開放後才湧現出來的;第89頁,錯將蔣大為演唱的歌曲《敢問路在何方》寫作《敢為路在何方》;同在第89頁,錯把“肉夾饃”寫作“肉加饃”。在白平看來,這些錯誤都是硬傷,很多不明就裡的讀者或者年輕人看到後,會影響他們對於知識的汲取。

“法院認為,張一一發的懸賞廣告,主要目的是為新書做廣告,而且上面寫著是推廣和普及中國地域文化知識,所以他們認為表述邏輯差錯、用詞不當等144處錯誤屬於非知識性的錯誤,而一般政治性差錯、敘述不符合事實等28處錯誤才屬於知識性錯誤。所以非知識性錯誤不屬於懸賞廣告的範圍,因此這部分報酬,法院不予支持。”其實,事情遠沒有如此簡單,白平說之所以最後錯誤變成了18處,是因為在這28處法院認定的知識性錯誤裡,法庭又以各種理由否定了一部分,最終給出了18處這樣一個數字。


山西晚報


找錯有懸賞?無論是文字還是口頭承諾構成協議,應該履行協議。作者與教授都是社會知明人士,最好的解決方式還是私下答成合解協議,免得訴訟公堂,新聞吵作,人云亦云,假如法院已受理,那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提醒人們,任何事情都必須言行一致,誠信為本,不要踐踏法律和道德底線,社會的名人尤其要做遵紀守法的模範,不要讓人說三倒四不如老百姓,等等!


慈音1


是口頭協定還是有理有據?有沒有法律效力?是否符合道德要求?這些都需要考慮到。若是有理有據,那麼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若並無依據,只是口頭協定,那麼構不成違法行為,但這也對他的形象造成極大的損壞。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要做到言若出、行必果的君子,做大眾的榜樣,維護自己的形象,而不是虛與委蛇的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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