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1 地名,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文化現象;就其功能而言,是地域方位的符號。但它並非一般意義上的符號,它們承載的是歷史,是地理特徵,是勞動人民的聰明智慧,是民族的發展軌跡,因此它是民族文化的載體。通過地名文化,我們可以瞭解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和歷史發展的一個側面。地名的產生和演變,又是一種文化“運動”現象;絕大部分地名信息,給世人提供的是一種歷史文化息,它帶我們進入歷史的遐思,因為每一個具有文化意義的地名,都是一段歷史,很可能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悲壯歷史。每個地區、每個民族,都有自己地區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地名文化,它們為中華民族文化增添了光彩。

西域之稱,自漢代緣起,直至19世紀漸被棄用,沿用近兩千年。在這兩千年當中,通過各代中

央政府的不斷經營,西域與祖國的關係不斷得到鞏固,西域各民族成為中華民族不可分割的組成部

分。自西漢至清代,在西域歷史舞臺上,來自不同地域的民族,都曾留下了自己燦爛的文化痕跡。

其中歷代形成的西域各類地名文化,是西域各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也是中華地名文化的重要組成

部分。西域地名文化,也使中華地名文化內容豐富多彩,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西域自公元前60年歸入祖國版圖以來,在歷代有關史籍、文獻、遊記等當中,不斷出現有關西

域的各種地名、部族名以及城邦諸國之名。到清朝末期,有關西域的各類地名己達一千多個(以大

中型地名為準)。這些地名的產生,為西域地名文化奠定了基礎。分析這些地名,都具有地區特色、民族特色,並有厚重的文化蘊涵。今天,自古延續的西域地名文化,己經深入新疆各族人民的記憶之中,各族人民往往通過這些地名概念,表達對家鄉、對祖國的熱愛;也通過它們尋根溯源,表達對自己祖先的敬重。

長期以來,地名研究在有關社會科學和交叉學科研究方面是一個薄弱的環節,沒有引起學術界

足夠的重視。尤其是西域地名研究更是一個陌生的領域,基本上無人涉足。從歷史研究角度講,地

名文化始終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研究地域史,探討民族史,均離不開地名,它們是極為重要的資料之一;劃定一條國界,分清一個地域界線,弄清一個歷史事件,如果離開具體的地名(包括山川、河流等名稱),就無從談起。西域地域史和民族史千頭萬緒,該探討和理順的問題也極為繁多,這其中,各類地名(也包括準地名)的正本清源工作,以往似乎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或者是熟視無睹,未能看到其重要性,這是學術研究方面的一個缺憾。

2 西域地名由諸多不同類別的地名因子(具體名稱)構成。到清朝末期,有關西域的各類地名己達一千多個。這些地名,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其形成過程都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和自己的特徵。

首先,地域性是這些地名的共同特徵。地域性特徵與氣候、地理環境緊密相關。西域(主要指

現新疆)地理特徵是:多山,多戈壁沙漠,綠洲聚落一般面積不大;氣候十旱、寒冷,風沙大;區域內自然屏障較多,草原發育獨具特色,河流體系不規正,南北疆地域特徵相差較大,交通極度不便。在這種條件下,佔代西域各部落、部族及民族,往往各以某一綠洲片區為活動區域,或互不通屬,或相樹敵爭戰,或相互依附,形成諸多城邦諸國(或稱城郭諸國)。這種情況自漢代至魏晉南北朝尤為突出。這一歷史時期的史籍,記載了西域的地名化“城邦諸國”名稱。通常我們認為,漢籍所稱之“西域三十六國”系同一時空的概念,但只要作些仔細推敲就會發現,這種認識未免偏頗。實際上,所謂“西域三十六國”並非同一時空概念的“國家”,也非僅為“三十六國”。從有關資料可知,這種“城邦諸國”前後有五十餘個,並目多數“國”名為現代地名打下了基礎。通過分析這些地名化的“國”名我們發現,絕大部分地名都具有鮮明的地域性特徵,並目很多地名所含意義長期不為人所解,引起學者的爭論。到目前被確認所謂“西域三十六國”名稱己演變為現代地名的有:“婼羌”、“鄯善”、“且末”、“皮山”、“蒲犁”、“于闐”、“莎車”、“疏勒”、“烏孫”、“溫宿”、“尉犁”、“焉耆”等。此外,未能演變為現代地名的“西域三十六國”其他名稱,也都是具有地域性特徵的地名意義的名稱,如:“小宛”、“精絕”、“戎盧”、“扜彌”、“烏託”、“西夜”、“子合”、“依耐”、“難兜”、“尉頭”、“姑墨”、“龜茲”、“渠犁”、“烏壘”、“危須”、“卑陸”、“鬱立師”、“狐胡”、“車師”、“渠勒”、“蒲類”等。同樣,上述絕大多數地名化名稱的含義,亦不為人所解,成為歷史的疑案。

在探討西域地名地域性特點現象時,還有一個有趣的文化現象值得我們注意。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有些部落或部族名稱往往地名化,並延續至今。如烏孫,此係漢代前後在西域較為活躍的部族,曾在西域建立“烏孫國”。他們曾經活動過的山脈,現在仍稱為烏孫山(察布查爾縣南部山脈稱烏孫山)。又如錫伯,他們是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自東北西遷至新疆的,以本民族名稱命名的地名也有不少,如阿勒泰地區額爾齊斯河邊就有一個地名叫“錫伯渡”,它是當年錫伯族西遷軍民渡過額爾齊斯河之後形成的地名。再如塔城地區亦有稱“錫伯提”的地名,它也是因錫伯族而得名的。

其次,民族性是西域地名的另一重要特徵。關於地名文化的民族性特徵,在少數民族地區或邊疆地區地名文化中是很普遍的現象。這是中華地名文化豐富多彩的一面。自漢代以前至明清,西域一直是眾多民族進行遊牧、耕種活動之地。先後有塞人、月氏、烏孫、丁零、匈奴、羌、鮮卑、柔然、高車、悅般、吐谷渾、突厥、鐵勒、黯戛斯、吐蕃、回鶻、蒙佔等古代民族和近代民族在這一塊土地上,或短暫活動,或世代居住生活。由於這些古代和近代民族在西域自古及今的居住生活,使西域地名的產生及其民族性特徵的形成,有了深厚的基礎。

西域地名民族性特徵的重要標誌是地名的民族語言化。無論是古代遺留的古地名還是近代形成的地名,很多都表現為民族語言化的地名。尤其是古代形成的地名更為如此。這些地名,從語意上講,有些具有很明顯的語屬語意,有些至今不知其何語屬何語意。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地名都遺留有古代少數民族部落或部族地名文化因子。綜觀這類地名,從日前新疆的地域劃分上講,明顯地區分為數個語屬語區,從大的範圍區分上講,分為南疆和北疆兩個地區;從局部地區區分上講,僅北疆就區分為數個語屬語區。南疆又分東西兩語屬區。南疆西部地區地名文化民族性特徵的重要標誌是,不僅有早期的塞語地名,而目在後期多為突厥語族語言地名,尤其是近代以來形成的地名更是如此。除縣市名稱外,鄉鎮級地名普遍都是維吾爾語地名。僅以喀什地區和和田地區來講,就足以說明問題。例如,喀什地區疏附縣:“阿克塔什”、“布拉克蘇”、“塔什米里克”、“伯什克然木”等;疏勒縣:“英爾力克”、“艾爾木東”、“阿拉力”、“英阿瓦提”等;巴楚縣:“瓊庫爾恰克”、“色力布亞”、“阿拉格爾”、“阿克薩克馬熱勒”等;伽師縣:“克孜勒布依”、“夏普吐勒”、“和夏阿瓦提”、“古勒魯克”等;嶽普湖縣:“也克先巴扎”、“色也克”、“鐵熱木”、“巴依阿瓦提”、“阿洪魯庫木”等;英吉沙縣:“艾古斯”、“喬勒潘”、“蘇蓋提”等;麥蓋提縣:“吐曼塔勒”、“庫爾瑪”、“央塔克”、“昂格特勒克”等;莎車縣:“墩巴格”、“闊什艾日克”、“拍克其”、“伊什庫力”等;澤普縣:“依瑪”、“古勒巴格”、“阿克塔木”、“圖呼其”等;葉城縣:“烏吉熱克”、“吐古其”、“依力其克”、“柯克亞”、“烏夏克巴什”等;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塔合曼”、“提孜那甫”、“馬爾洋”等。和田地區和田縣:“塔瓦庫勒”、“伊斯拉木阿瓦提”、“色格孜庫勒”、“英艾日克”等;皮山縣:“固瑪”、“科克鐵熱克”、“喬達”、“巴什蘭幹”等;墨玉縣:“奧依託格拉克”、“雅瓦”、“喀爾賽”等;洛浦縣:“拜什託格拉克”、“恰爾巴格”、“納瓦”等;策勒縣:“固拉合瑪”、“策勒”、“奴爾”等;于田縣:“達裡雅布依”、“喀拉克爾”、“英巴格”等;民豐縣:“安迪爾”、“尼雅”、“薩勒吾則克”等。以上所列,均為鄉鎮級民族語地名,若列村級地名,其維吾爾語特徵更為明顯,但也夾雜著其他語族的地名。

南疆東部在元代以前,也是突厥語族部族和民族頻繁活動地區,元代特別是清代以後,現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範圍多由蒙古族居住,時間己愈數百年之久。因此,蒙古族在這數百年曆史活動中形成的地名也有很多呈現為蒙古族語屬。例如,和靜縣:“巴音烏魯”、“額勒再特烏魯”、“巴倫臺”等;和碩縣:“乃仁克爾”、“烏什塔拉”、“和碩”等;博湖縣:“博斯騰”、“才坎諾爾”、“烏蘭再格森”、“查干諾爾”等。

北部新疆自古就是多部族、多民族頻繁活動地區。自漢代至元朝以前在西域活動的多數部落和部族,都曾在北部新疆活動過。元代以後,在此遊牧、耕種的部族開始局部單一化。至清朝末期,這裡的民族成分己趨穩定,並形成了各民族各自的文化區域。漢族、哈薩克族、蒙古族、回族、維吾爾族、錫伯族等成為這裡的主要民族。

哈薩克族祖先自漢代以來一直遊牧於中亞哈薩克草原,公元十五六世紀逐漸形成哈薩克族,清

代中後期逐漸遊牧於現伊犁、阿勒泰、塔城等地。一百多年來,由於哈薩克族在這些地區長期遊牧

活動,出現了很多哈薩克語地名,併成為西域地名文化和哈薩克族文化的組成部分。以該州部分縣

為例,昭蘇縣:“喀拉蘇”、“薩爾闊布”、“喀夏加爾”、“阿克達拉”等;特克斯縣:“喀拉託海”、“喀拉達拉”、“科克蘇”、“喬拉克鐵熱克”等;鞏留縣:“阿克吐別克”、“提克阿熱克”、“塔斯托別”、“阿熱勒”等;新源縣:“喀拉布拉”、“別斯托別”、“阿勒馬勒”、“那拉提”等;額敏縣:“玉什喀拉蘇”、“傑勒阿尕什”、“瑪熱勒蘇”等;裕民縣:“吉也克”、“阿勒騰也木勒”、“江克斯”等;哈巴河縣:“鐵熱克提”、“薩爾布拉克”、“庫勒拜”等;布爾津縣:“布爾津”、“杜來提”、“闊斯特克”等;吉木乃縣:“託斯特”、“託普鐵熱克”、“別斯鐵熱克”、“喀爾交”等;福海縣:“阿爾達”、“解特阿熱勒”、“科克阿尕什”等;富蘊縣:“可可托海”、“庫爾特”、“喀拉通克”等。由於哈薩克族系遊牧民族,多數居民世代遊牧于山區、林間、草原,故凡哈薩克世居之處,村一級地名多為哈薩克族語。

蒙古族在西域的活動歷史比較久遠。自元朝成吉思汗分封諸子始,西域便有了蒙古族遊牧和活動。除已介紹的南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外,北部新疆的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也是蒙古族較 集中的地區之一。但從歷史上看,蒙古族在西域的活動區域非常廣,因此,以歷史地名為例,蒙古族興盛時期,在北疆地區形成了許多蒙古語屬地名。在現地名中,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保存了很多蒙古語屬地名。例如博樂市:“青得裡”、“烏圖布拉格”、“達勒特”等;精河縣:“託託”、“浩圖納莫墩”、“阿健敖博”等;溫泉縣:“哈日布呼”、“查干屯格”、“安格里格”等。

北部新疆的維吾爾族卞要集中於伊寧市、伊寧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等地。在這些地區亦形

成了很多維吾爾語屬地名。例如:伊寧縣:“喀拉亞朵奇”、“喀贊其”、“吉單于孜”等;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海努克”、“闊洪奇”、“瓊博拉”、“索墩布拉克”等。在北疆地區其他維吾爾族散居地區,還形成了不少維吾爾語地名。

錫伯族自1764年自東北地區西遷來新疆後就一直在察布查爾地區屯墾戍邊,故凡錫伯族居民集中地區,都形成了錫伯語地名。例如:“愛新舍裡”、“烏珠牛錄”、“依拉齊牛錄”、“堆依齊牛錄”、“孫扎齊牛錄”、“寧固齊牛錄”、“納達齊牛錄”、“扎庫齊牛錄”、“察布查爾”等。此外,在清代,滿族成為統治民族,清政府為鞏固統治計,在新疆各地派有不少滿營官兵,或為官,或駐守。因此,在新疆各地也留下了很多滿語地名,部分延續至今。在回、柯爾克孜、塔吉克等民族聚居地區,也形成了本民族語屬的地名文化。總起來講,地名文化沒有其民族性,就失去其地域特色和自己的特點。

第三,傳承性是西域地名的另一重要特徵。傳承性對地名文化來講,是地名在發展變化過程中顯示出的文化傳承現象。地名文化的傳承性特徵使地名的文化含量進一步提高,它也是地名的歷史性特徵的一個方面。所謂傳承性主要是針對歷史地名而言的。就是說在歷史上產生的地名,經過數千年數百年曆史的風風雨雨之後,仍然延續至今,並目還具有區分地理方位的功能。這就是社會地理學概念上地名的傳承性特徵。

在談到西域地名的傳承性特徵時,我們不能說所有的歷史地名都具有這種特徵。古老的地名均有其歷史性特徵,但不一定都有傳承性特徵。有些古老的歷史地名,形成之後經過數白年甚至上千年的發展變化,有的消失了,有的為其他名稱所取代,成為歷史的遺蹟,那麼我們只能稱其為歷史地名,成為歷史文化的一部分,而未延續至今,失去了其傳承性。在西域歷史地名中,以中型地名為例,有不少具有較強傳承性特徵的地名,而目,不少以所謂的“國”名演變為今縣域名,如:“婼羌國”、“莎車國”、“皮山國”、“且末國”、“鄯善國”、“疏勒國”、“于闐國”、“溫宿國”、“焉耆國”等。

地名在傳承過程中,也有一定的變異現象。但這種變異並非根本性的,或面日全非,或為其他

地名所取代;而是或有一定的音變,或兩者仍具有共同的詞根,或只是注音字相異而已,能夠從表象上知道兩者的關係。分析西域歷史地名,這種現象較普遍。例如:“伊犁”、“阿勒泰”、“霍城”、“博樂”、“和田”、“伊吾”、“巴里坤”、“哈密”、“喀什”、“昌吉”、“塔城”、“呼圖壁”等地名均有上述特徵。

西域地名的文化意義

歷史地名的傳承性,通俗地講是它的穩定性。從時段上分析,西域歷史地名,有數百年乃至千年的穩定性,有的自始延續至今。地名的穩定性築就了其歷史性,歷史性又增加了其文化含量。所謂地名的文化含量,就是地名的無形的歷史價值,故西域歷史地名文化,也是西域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地名文化的穩定性還可以從另外一方面反映出來,即少數民族語地名在民間世代傳承使用。

第四,階段性。這是西域地名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徵。所謂階段性,就是地名文化在歷史上表現出的階段性特徵。從西域歷史來分析,西域地名的產生、演變、豐富,表現出如下兒個階段性:漢朝至魏晉南北朝;隋唐;遼金至元朝;清朝。漢朝至魏晉南北朝時期是西域地名初步形成時期。公元前60年,西域正式歸入祖國版圖,西域與中原的政治、經濟、文化關係日益密切,中央政府對西域各方面的瞭解越來越多、愈來愈全面,在漢籍中出現的有關西域地名、部族名、“國”名等越來越多,這為西域地名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另外,漢朝對西域的經營,促進了西域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政治的穩定,又促進了西域各部落、各部族的安定,加上漢中央政府對西域採取的移民屯墾政策,在西域出現了許多移民點和屯墾區,因而新的地名不斷增多。這一時期西域地名的特點是,“國”名、部落部族名、地理名稱相混雜,但最終向地理名稱發展。

隋唐時期。西域經濟、政治、文化有了很大發展,屯墾範圍進一步打一大,現在天山南北地區出現了很多村落、遊牧點和區,漢代形成的地名己趨穩定,所謂的“國”名很多演變為地名,在此基礎上又出現了很多新地名。高車、突厥、突騎施的到來,為西域增添了不少有民族特色的新地名。這一時期,中原與西域的交往空前加強,漢籍對西域的記載更趨詳盡,西域地名文化更加豐富。

遼金至元朝時期。這一時期,西域歷史、文化更加多樣化,在西域這塊土地上,一些蒙古語族和滿通古斯語族部族加入到多民族行列,如契丹、蒙古等。新疆南北疆各部族之間的交往初步加強,北部新疆地區出現了許多新的村鎮。由於蒙古族在西域統治範圍的不斷打一大,先後形成了很多蒙古語屬地名,使西域地名文化呈現更加多樣化特色。

清朝時期新疆內憂和外患交替而至。清政府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平定準噶爾和大小和卓叛亂。至1758年,清政府徹底平定天山南北,新疆重歸統一。1762年清朝設立伊犁將軍,治設惠遠城。從此,開始了有清一代在新疆移民屯墾、遣軍駐邊的歷史。自1763年始,清政府陸續調遣滿族官兵以及錫伯、蒙古、達斡爾等軍民,在天山南北或在城鎮、或在邊境、或在要隘屯墾駐戍。伊犁將軍又從南疆等地挑取善耕的維吾爾族農戶到北疆伊犁地區擇地屯墾。隨著新疆社會的穩定,世代遊牧生活在中亞哈薩克草原的哈薩克各玉茲牧民,不堪沙俄殖民卞義者的壓迫,紛紛攜部舉族遷移到伊犁地區,哈薩克族成為新疆民族之一。1771年蒙佔土爾厄特部經過千辛萬苦返回祖國,被安置新疆。之後,許多漢族移民、回族商人、工匠等開始在天山南北定居。至此,隨著近代新疆各民族聚居地的逐步穩定,傳統意義上的西域地名文化也開始起變化,一部分民族化地名向另一些民族語屬地名轉化(實際上是被取代)。至1864年新疆農民起義以前,在新疆天山南北逐步形成了漢、維吾爾(新地名)、哈薩克、蒙佔、滿、錫伯、達斡爾等民族的地名,新疆地名的多民族文化特徵更趨突出。

清代新疆的外患主要來自沙俄殖民主義。在清代,中國的邊界己經基本確定,尤其是我國西部邊界,沙俄殖民卞義者利用種種手段前後掠奪了50多萬平方公單領土。割土之加使兒代中國人難以忘懷。這50多萬平方公單領土都包括在自古相沿的西域範圍之內。順便提醒一下,我國西部邊界被沙俄割土之前,己經形成了很多具有地區特點和民族特色的地名,其中不少以卡倫、臺站的名稱轉化為地名。例如:“輝番”、“齊齊罕”、“春稽”、“格根”、“托里”等。直至現在,一些地名仍以音變的形式保留著(在現哈薩克斯坦境內)。

3 西域地名文化豐富多彩,它既表現了西域特殊的地域特點,又反映了自古以來西域多部族、

多民族聚居生活的歷史事實和文化特徵。這是構築西域地名文化意義的重要條件。西域地域之大,地理地貌構成複雜,地名語屬語種繁多,到日前為止,很多地名的含義仍難以破解,亦有不少地名語屬還難確定。但是,從地名學科的理論分析,西域地名的類分及構成比較清晰可辨,其中既有與內地地名的共性,又有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地名構成方面,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獨特現象。

我們所說的西域地名的類分,就是指後人對地名的理論上的分類。從理論上看,地名的分類可細亦可粗,在此,為了節約篇幅,採取粗分類的方法。即分為歷史地名、自然地理實體地名、文化地名、行政區劃地名、居民點地名和經濟地名。另外,在日前新疆地名構成中,農墾團場的各類地名亦佔一定的比率,但由於農墾團場歷史不長,其地名多系現代地名,文化蘊含不厚,故不予介紹。

歷史地名是西域地名文化構成中文化含量最厚重、最具特色的地名文化。可以說,它們是西域

歷史的組成部分。西域地名的許多傳說都來源於歷史地名。在一個國家、一個地區或一個民族中,

歷史地名的多少,可以反映該國家、該地區、該民族的歷史長短或文化厚重與否,以及對歷史文化的重視與否。文化含量厚重的歷史地名,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民族的驕傲。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隨意拋棄或改變歷史地名,是對自己傳統文化的否定,對歷史的漠視,也是一種愚昧的表現。

西域歷史悠久,自古以來在此活動的部落、部族和民族眾多,歷史活動紛繁。自漢代至清末,漢籍對西域歷史記載由簡至細、由局部到全面,其中記載的各代歷史地名也是由少而多,在上面提到的部分歷史地名都是在各個歷史時期陸續形成的。尤其是日前新疆南北疆各市縣名稱,多數具有悠久的歷史,都有一定的文化意義,是西域歷史地名文化的代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文化遺產。不僅如此,在西域歷史地名中,現存的以歷史地名命名的各縣市名稱,表現為大中型地名,但在小型地名中,如鄉鎮級地名或鄉鎮本身名稱中,還有許許多多是歷史地名,其中許多與西域重大曆事件有關,是這些歷史事件的“見證”。故我們不能忽視這一部分歷史地名的文化歷史價值。以上所說是日前傳承、沿襲的歷史上的地名。在西域歷史地名中,還有許許多多在西域歷史上鍾經形成並長期使用,後在歷史長河中消失的地名,這些地名都在各類佔籍、文獻中得以記載存世。幾十年來,史學工作者在西域歷史研究中,都對這些歷史地名有不同程度的研究、考證,有了一定的頭緒,多數確認了地理方位。雖然它們失去了現代地理方位的符號意義,但作為各代歷史上地理方位的指稱符號,其歷史文化價值同樣不可忽視,因為它們也是西域歷史的組成部分,沒有它們,西域歷史將是不完整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們仍然具有將來作為地理方位符號的價值,要知道,文化含量是使地名能夠世代延續的重要因素。

在西域地名構成中,歷史地名(包括沿襲至今的和己經消失的)的數量佔多數,所以我們可以

說,西域地名的文化含量比較厚重,在中華民族地名文化中,西域地名文化因厚重的歷史地名而獨

具特色。

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包括山川河湖、戈壁沙漠等名稱。上面己述,西域地理特點是多山,多戈壁

沙漠,地域面積廣大,並目草原廣闊,河流眾多。這為自然地理實體地名的形成提供了基礎。西域

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多數也有悠久的歷史,如:“阿爾泰山”、“伊犁河”、“烏孫山”、“崑崙山”、“塔里木”、“賽里木湖”、“葉爾羌河”、“塔里木河”、“帕米爾”等。並目,許多也具備準歷史地名的性質。在歷史上,西域自然地理實體地名變異情況也較明顯,尤其是河流湖泊名稱的變化比較大。如伊犁河一名,己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據《前漢書.陳湯傳》,最初稱“伊列”;至唐代稱伊麗河或帝帝河;元代則稱亦列河(見《西遊錄》);至清代稱為“伊犁河”。林則徐說:“伊犁之名,蓋取《唐書》伊麗水而名之也(故又曰伊江)。”從此可以看出,“伊犁”系自古之稱,只是稍有音變或音譯不同而己。在日前新疆自然地理實體地名中,許多仍未確定其語屬語意,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地名均屬少數民族語屬地名。

文化地名在西域地名中佔有一定比重,它包括文體地名、科技地名、教育地名、醫療衛生地名和名勝佔跡等地名。從嚴格的意義上講,文體、科技、教育和醫療衛生等地名,基本上系現代形成的地名,文化含量不高,過於時代化不在探討之列。而名勝、景點、佔跡等地名,均具有歷史性特徵和文化意義。這些名稱,隨著歷史的發展,多數具有了地名性質。

行政區劃地名、居民點地名和經濟地名,從其命名的歷史講,都沒有長久的歷史,一般都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命名的。但是,命名這些地名,並非隨意化,或隨意地起新名,或廢棄原有之稱而改新名,而是基本取歷史上沿襲的名稱,只要它們不存在歧義就保持原貌。因此,日前新疆南北疆各市縣級或鄉鎮級地名,多數都是具有厚重文化意義的歷史地名,都具有地區特色和民族特色。經濟地名是新中國成立後才陸續命名的,但是,命名時也是多采用了歷史上存在的名稱,只有少數是時代化的新名稱。因為,無論是行政區劃點還是居民點、經濟地點,都是歷史上形成的人類聚居點,它們自古便有各自的名稱,對這些名稱,各族群眾既熟悉又有深厚的感情,因此,隨意改變它們,容易傷害民族感情,從理論上講,這也是隨意否定民族傳統文化的做法,實不可取。

地名所蘊含的文化意義,另外又體現在其構成上。觀察地名文化發現,地名的構成和形成有一

定的規律,這種規律性告訴我們,地名是民族、地域文化的體現。由於西域幾千年來一直是多民族

遊牧、耕種、活動之地,從其各類地名的構成上看,其特徵更是西域所獨具。從西域地名的語屬上分析,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單純語屬型地名,一是複合語型地名。單純語屬型是指單一民族語稱謂的地名。在日前新疆的地名中,分別有維吾爾語地名、漢語地名、哈薩克語地名、柯爾克孜語地名、蒙古語地名、錫伯語地名、塔吉克語地名、滿語地名、達斡爾語地名等。另外還有不少語屬很難確定的民族語型地名。維吾爾語地名遍佈全疆各地,但以南部新疆為多。北疆地區維吾爾語地名形成時間都不是很長,而南部新疆維吾爾語歷史地名都有數白年甚至上千年的歷史。新疆的漢語地名漢代就己形成,清代尤其是新中國成立後產生的更多。哈薩克語地名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範圍之內,其形成歷史一般在一百多年或者更近。柯爾克孜語地名在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範圍,形成歷史也不是很長。蒙古語地名分佈於巴音郭楞蒙佔自治州、博爾塔拉蒙佔自治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等地區,其中的歷史地名是元代以來逐步形成的。錫伯語地名分佈於察布查爾地區,其歷史地名己有200多年曆史。塔吉克語地名分佈於帕米爾高原的塔什庫爾乾地區。滿語地名分佈於全疆各地,均系清代形成。達斡爾語地名分佈於塔城地區。

複合語型地名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民族語言構成的地名。它是民族之間文化交流的象徵。它一方面反映了各民族文化在特殊環境、特殊情況下的相互結合,另一方面又深刻反映了多民族文化的相互兼容性和互補性,說明了西域自古以來多民族雜居的歷史事實。西域複合型地名包括如下十兒種形式:維漢合璧地名、哈漢合璧地名、維哈合璧地名、維柯合璧地名、蒙漢合璧地名、哈蒙合璧地名、錫漢合璧地名、維錫合璧地名、哈錫合璧地名、柯漢合璧地名、漢滿合璧地名、哈達合璧地名、蒙維合璧地名以及哈蒙漢、維蒙漢、錫蒙哈等二種以上語言合璧的地名。合璧的語言順序又各不相同。

西域地名的又一有趣的文化現象是,從地名的語意上分類,可以看出地名命名或形成依據的不同情況,就是說地名的命名或形成與當地當時的環境、條件、人文因素等密切相關。總起來講,西域地名的形成有以下兒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以地理、水系形狀命名,即地名基本說明地理(如山脈、地貌、谷地等)和水系(如河流、湖泊等)的狀貌;第二種情況,以部族名、人名、動植物名等命名;第三種情況,以自然資源和地理實體的顏色等命名;第四種情況,與歷史事件、軍事活動、生產活動、交通運輸等有關的地名;第五種情況,水系名變地名、地名變山川名等多種地名文化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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