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蒲城縣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報銷須知

一、報銷時間

慢性病待遇期為兩年,分兩次報銷,一般滿一年報銷一次,其中,透析和器官移植患者為每季度報銷一次。

二、報銷地點

蒲城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209(居民)或212(職工)窗口(紫荊公園西門南300米)。

三 、報銷需提供的資料

①慢性病審批表;②定點藥店發票、處方及購藥單;③定點醫院門診發票、門診清單及相關輔助檢查、化驗報告單及本人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四、不予報銷情形

①報銷資料不全的不予報銷;②不在《陝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內的藥品不予報銷;③申請病種範圍外用藥不予報銷;④每月內超劑量的藥品不予報銷;⑤無醫生處方的不予報銷;⑥非正式發票或補開發票的不予報銷;⑦非定點醫院或非定點慢性病藥店票據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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