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租間店面兩年虧損十幾萬,跟房東說不續租竟遭辱罵

寧波網友“男人三十五”東論發帖:

先講講自己的一些情況吧,本人2005年畢業於寧波某高校,畢業後就職於某連鎖渠道。後來自己開幾家小店,也算順風順水。去年開始,生意感覺明顯就不如以往了。重點就說說昨天發生的一件比較讓人氣憤的事吧:我們經營的一間店面下個月房租到期,當時合同簽了5年,房租當然是一年一付。記得當時租下這間店面的時候,隔壁商鋪的人就對我說,這幾間門店風水不好,這幾年都不知道換了幾個老闆了,我聽了一笑了之。第一年經營下來,生意不溫不火,年底還略有虧損,本來打算一關了之。可是想到嶄新的裝修(都是錢砸進去的啊)以及這一年來的無數的心血話在上面,不忍心。於是就和房東商量這能不能房租給優惠點,不然經營不下去了,好說歹說房東給優惠了幾千。於是就決定再做一年試試,實在不行只能放手了。結果這一年做下來,虧損比去年還要多(整體行業不景氣)。想到5年的租期只租了2年,一萬元的違約金肯定是拿不回來了,本來想做到房租到期直接搬東西走人的。可我這個人有個不好,喜歡替對方考慮,我想我要是不早點和房東說房子不租了,我直接搬走房子租不出去就會給房東造成了不必要的房租損失。於是,我在昨天給房東打了個電話(離房租到期還有28天)告訴對方,房子我不續租了,早點告知她讓她去中介掛出去,免得到時她弄得措手不及。結果悲劇了:剛說完不租還沒來得及說別的,對方就是一通亂罵:怎麼每年都搞這麼多花樣啦,這麼沒素質了簽了合同又不要了,為什麼才提早28天告訴她?這麼短時間她怎麼租得出去?為什麼不提早一個月告訴她?我直接就被罵暈了,我在您這地兒兩年虧損幾十萬,您就這麼沒一點同情心?違約金你要沒收我認了,居然還要我再賠你兩天的損失?(以房東的邏輯,不續租了必須要提早一個月和她說,哪怕吃了你的違約金。其實合同裡寫的是要續租提前一個月給她打房租)還有,簽了合同,我違約了,錢也被你扣了,這還和素質有關?好了,就說到這裡了。這年頭,房東租客都不容易。打算轉行了,各位有沒有什麼好點的路子,請留言指點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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