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4 莫煥晶案帶給我們的教訓和反思

在經歷了辯護律師中途退庭風波後,2018年2月1日,杭州藍色錢江保姆放火案繼續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從網上披露的一些有關案件庭審的細節來看,該案帶給我們的教訓是深刻的,也是多方面的,應當引起我們全社會的反思。


莫煥晶在紹興、上海做保姆期間多次盜竊僱主家的財物被僱主辭退,在東莞市法院有多起進入執行程序的借貸案件,這樣的一個外地人是怎樣通過上海的一家中介進入到受害人家從事保姆工作的?對於這中間的過程,庭審中,沒有涉及和披露,對於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人,她是如何又能在保姆這個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的,我們的中介有沒有起到最起碼的審查作用?這應當引起我們反思。

庭審中,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莫煥晶嗜賭成癮,案發前一個晚上將6萬餘元輸光,這裡面就包括從受害人家盜竊貴重物品後典當來的近4萬餘元。莫煥晶是在網上從事的賭博,我們一直在打擊”黃賭毒”,為何網上的賭博大行其道?難道不值得我們深刻反思嗎?

另外一點,也不得不說,莫煥晶在2017年的3月至6月,多次盜竊被害人家中的金器、手錶等貴重物品進行典當、抵押得款18萬餘元,至案發時,尚有評估價值19萬餘元的物品沒有贖回。莫煥晶多次盜竊,且又借錢,作為僱主的受害人,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及時發現莫煥晶的行為予以辭退或者報警處理,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在這裡,我為僱主的善良和大意感到惋惜。

最後一點也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庭審中,披露的另一個細節就是,被害人朱小貞從5時04分到5時11分的時間裡,曾先後撥打110、119、120。其中,120的通話中,120工作人員有讓受害人自救的內容,但四個人的生命終沒有挽留住。對於當時的現場情況除了莫煥晶外,受害人朱小貞是另外的知情人,當時能夠採取的自救措施是逃離現場還是採取措施等待救援,外人不能妄作判斷,莫煥晶應當最清楚,但作為受害人的朱小貞來講,在這生命的最後幾分鐘內,除了撥打電話外,是否採取了正確的自救措施應當是最為重要的,因為受害人最後去世的現場並沒有過火痕跡,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瞭解並熟練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急救常識是很重要的,而我們卻恰恰缺少這種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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