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市公安局、市規土委聯合發佈了《關於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意見(試行)》,提出要增加租賃型集體宿舍(俗稱藍領公寓),主要提供給外來在京務工的、且收入不高的服務人員。集體建設用地、低效閒置的廠房、閒置的商場寫字樓等都可作為籌措集體宿舍的來源。
不得直接面向個人或家庭出租
所謂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是指專門躉租給用工單位,用於單位職工本人住宿並進行集中管理的房屋。
也就是說,集體宿舍是先整體租給這些城市運行和服務保障行業的單位或企業,然後再提供給單位職工居住。
新政中明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不得直接面向個人或家庭出租。
△視覺中國 資料圖
躉租的用工單位須是在北京註冊,且所處行業要符合北京和區域產業發展需要,未列入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
集體宿舍嚴禁“以租代售”
《意見》明確,用工單位須整體租下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後,再與職工簽訂租賃合同,提供給單位職工。
用工單位和職工簽訂的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鼓勵租賃雙方就租賃合同一年一簽。
△視覺中國 資料圖
《意見》明確,用工單位不得將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床位面向家庭出租,或出租給本單位職工以外的人員居住,並應當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職工。更不得進行分割銷售或變相“以租代售”。
人均不低4平米 每間不超8人
同時,此次新政規定,用於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建築,必須是獨立成棟(幢)或可實行封閉管理、建築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空間。集體建設用地、低效閒置的廠房、閒置的商場寫字樓等都可作為籌措集體宿舍的來源。
考慮到舒適及安全性,新政還要求集體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8人。
不應設置燃氣廚房 禁住地下室
此次新規對集體宿舍的耐火等級、配置系統、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都有十分細緻的要求。
比如,要求集體宿舍的居住房間不應佈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不應設置燃氣廚房;建築內禁停電動自行車、禁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須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及配滅火器。
熱點答疑
不能!支持改建的房子可以是廠房、商場、寫字樓、酒店,但各區還要結合區域規劃調整需要。
問:在哪裡能租到集體宿舍?
集體宿舍產品上市後,企業一般會做推廣,可網上搜索。市住建委也將搭建租賃型職工宿舍供需對接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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