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李桂华检察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强调

把十九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为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机关党员率先行”活动的通知,2018年6月11日,柳州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在10楼会议室召开了支部集中学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作为普通党员参加了会议。

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李桂华检察长对第三党支部工作开展进行指导

李桂华检察长强调,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十九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本次支部会议共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支部副书记何海丹带领大家学习了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其次,第三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在重点学习内容中就以下三点进行了学习和探讨: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三是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现代化。漆沧、陈宇、李林霏作为党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

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党员代表发言

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党员代表发言

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党员代表发言

李桂华检察长对本次支部会议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党员代表在谈体会之前,要自行学习所谈体会的内容,并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才能强化学习效果;第二,支部开展工作应当加强学习党支部工作流程以及相关基本知识,切实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