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關於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1.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嘉爾嘎勒賽漢鎮哈騰高勒嘎查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海清挪用扶貧項目資金等問題。2014年12月22日,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統計局撥付哈騰高勒嘎查少數民族發展項目生豬養殖項目資金30萬元,王海清擅自挪用其中17.973萬元供個人使用。同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王海清未按程序召開會議集體研究,未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公示公開,並存在對抗組織,不如實說明相關情況等問題。2018年5月19日,經嘉爾嘎勒賽漢鎮紀委研究並報鎮黨委批准,給予王海清開除黨籍處分,並責令其辭去哈騰高勒嘎查村委會主任職務,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阿拉善左旗政府辦原副主任、扶貧辦原主任恩克那生套取扶貧項目資金的問題。2011年12月,在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項目過程中,恩克那生通過阿拉善左旗吉蘭泰哈圖陶勒蓋嘎查,以虛假購買草料的名義套取項目專項資金20萬元,轉交阿拉善左旗財政局用於歸還扶貧辦歷年所欠工程款。2018年4月23日,阿拉善左旗監委決定給予恩克那生行政記大過處分。

3.阿拉善左旗超格圖呼熱蘇木黨委原委員、人大原主席、原烏蘭泉吉嘎查“十個全覆蓋”工程工作組組長黃國樑在“十個全覆蓋”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認真履職的問題。2016年,烏蘭泉吉嘎查“十個全覆蓋”工程工作組在上報享受危房改造補貼人員名單時,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條件的牧民黃庭祿違規享受政策補貼資金6.65萬元。2018年5月8日,阿拉善左旗紀委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黃國樑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資金責令追繳。

中共阿拉善盟紀委監委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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