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賀州的陳金華因欠錢不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賀州的陳金華因欠錢不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執行人陳金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西約街220號3棟1單元401房。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7)桂1102執恢字第11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陳金華

年齡:41歲

性別:女

身份證號:4524241977XXXX0043

執行法院: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

(2015)賀八民一初字第618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告陳金華償還原告陳某借款2657865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西約街220號3棟1單元401房、桂林市靈川縣大圩鎮下力腳村“奧園·水印長廊”3幢5號

案件詳情:

被執行人陳金華從2012年開始陸續向申請人陳某借款,至2015年5月3日經雙方結算借款本息累計2657865元,被執行人陳金華寫借條後拒不償還。

聯繫舉報電話:0774-52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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