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話題丨當初你的首付是怎麼湊齊的?

話題丨當初你的首付是怎麼湊齊的?

最近看到一個段子:如果你想報復一個人,那麼就拼了命的勸他不要買房,然後你再把他的女朋友牽走。

段子歸段子,我們一笑了之,可是買房這件事我們依然不能含糊,雖然現實中勸阻你買房的人並不存在,但是那些當初勸你買房的人如今真的該要好好的感謝一下他們。

關於人生的第一套房,每個人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或者是買房前的艱辛和心酸,或者是買房後的喜悅,其中五味雜陳的味道或許只有自己知道。

前段時間深圳有一個90後小夥子花了1700萬買了一套房,而這筆房款都是由其父母支付。對我們大多數家庭來說,這種一下拿出數千萬的情況畢竟是少數,但是現實是大多數年輕人買房依然需要父母的資助,不同的只是資助的多少罷了。

一個買房故事

話題丨當初你的首付是怎麼湊齊的?

鵬鵬從學校出來就到鄭州當地一家頗有名氣的互聯網公司實習,結果三個月之後實習期結束,工作雖然沒轉正但是身邊卻多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

也許是家裡催的太急,在兩個人談了大概兩個月左右就突然在朋友圈裡宣佈要結婚了,讓我們一大票同學一度認為他是在開玩笑,直到後來給我們宣佈正式的婚禮日期併發了請柬。

13年他和女友領證,看房,準備結婚,那個時候因為剛畢業沒多久,手裡沒有多少積蓄。於是只能啃老,雖然他後來和我們聊天的時候表示自己很不情願這樣做。

當時他的父母東拼西湊,只能拿出11w(借了6w左右),然後看米下鍋,剛開始看的都是套一小房子,無奈的鵬鵬當時相中一套32平的盒子房,單價八千左右,不為別的,沒錢,被逼的。

恰逢十月一,他老婆帶著戶型圖回老家,回來後拿回來11w,岳丈大人說不能委屈了女兒,加點錢換個大的。鵬鵬後來給我說,當時他內心那種感覺,說不出來,心塞。如果沒有這11w,估計自己買的就是那個長盒子房了。

後來的事情很簡單,看房買房,最後選了一個92平的套二,七千一平,付完首付,手裡剩下的錢只夠交契稅了。買房基本上告一段落,後面13年15年,就是結婚生孩子,房子裝修,都是啃老,鵬鵬的工資只夠交房貸和日常開銷。

再後來孩子的出生是個轉機,鵬鵬換了工作,他們夫妻二人的工資都提高了不少,16年買了一部買菜車,年底還完了買房時候借的債(還欠著岳丈6w),日子總算看到點陽光。

17年提前還貸鵬鵬的岳丈又給了2w,將貸款從30年改到了15年,貸款買了個車位,每個月仍然是在不停的還貸款,還貸款,欠岳父的錢。

通過鵬鵬對自己買房經歷的講述,明顯感受到他深深的看不起自己。他希望自己未來的幾年,能夠通過努力掙錢,不求其它,先把岳父的錢還上。

關於啃老

話題丨當初你的首付是怎麼湊齊的?

關於啃老似乎很多人都把它看做是一件關乎尊嚴的事情,有些人更是把啃老和“經濟獨立”捆綁起來,視為長大成人的阻礙。或許這樣的認知更多是因為以孝為先的中華美德在我們心中已經根深蒂固。

但是,在買房這件事上“啃老”又成為當下許多年輕人不得不走的一條“捷徑”。面對動輒上百萬的購房款,幾十萬的首付款,恐怕不掏空“六個錢包”都已經很不錯了。

所以以現在的樓市行情,當你拒絕“啃老”買房的多年之後再回頭看房價,你會流下悔恨的淚水。

幾年前,趕子當年剛從學校出來,進入社會工作的第二年就在父母的幫助下在鄭州的北三環索凌路周邊買了一套房子,當時首付20多萬,均價9000不到,買了一個70多平的小兩房,以備結婚的時候用。

當時的20萬對我們來說真的是一筆鉅款,並且剛畢業周邊的同學都想著如何把工作做好,漲一些薪水。

但是趕子依然決然的堅持“啃老”買了人生的第一套房,月供當時自己的工資也勉強能支付。

而如今北三環的房價已經一萬五六了,趕子的那套房子也已經升值了幾十萬,這筆啃老的收益已經讓他走在了同學的前列。

所以,當你夢想著畢業之後白手起家,通過自己的奮鬥買車買房來讓父母安心,身邊人讚賞的時候。那些通過父母資助早早買房的人早已經結婚生娃,房價也在翻過N倍之後,家產迅速積累。

關於首付那些事

話題丨當初你的首付是怎麼湊齊的?

網友們在說起當初湊首付的過程又是一把辛酸淚:

網友A:首付12萬,自己只有兩萬,丈母孃借了10萬,沒多久房價漲起來翻番,如果賣掉應該能賺35-40萬。丈母孃都說我膽子大。

網友B:首付44萬,老公姑姑借了十萬,聘禮拿了12萬,他爸媽借了七萬,我爸媽借了三萬,全是債,心累啊~

網友C:買房子先買了個小產權的閣樓9萬,一分錢沒有,妹妹支持2萬,婆婆2萬裝修,剩下的刷信用卡,2年還卡還的差不多了,閣樓漲價了,22萬買了,又加了一點錢,買了個80平的兩居室,兩個人奮鬥,真是太不容易了,現在有房貸壓著,也是很累

網友D:剛畢業,首付需要40萬,問父母借了兩萬,拿了一萬請39個同學吃了頓飯,然後每個同學借了一萬給我付首付。

今天樓鑑君來給大家徵集個話題:

你當初第一套房的首付是怎麼湊齊的呢?

&

你對“啃老”這件事怎麼看?

歡迎評論區留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