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決定於2018年6月5日零點至12日零點期間,禁止渣土車、商砼車、混凝土車等工程運輸車輛在主城五區(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通行,禁止排放標準達不到Ⅳ標準的貨運車輛在長春路、西外環路、南外環路、沃爾沃路、溫泉路形成的環線內(不含換線道路)通行。
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將依法進行處罰。
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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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03:54:31 財圈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決定於2018年6月5日零點至12日零點期間,禁止渣土車、商砼車、混凝土車等工程運輸車輛在主城五區(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通行,禁止排放標準達不到Ⅳ標準的貨運車輛在長春路、西外環路、南外環路、沃爾沃路、溫泉路形成的環線內(不含換線道路)通行。
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將依法進行處罰。
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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