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一直想了解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醉酒後上車睡覺,被交警查到算不算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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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問題,不奇怪!‘’如果醉酒後上車就睡覺,被交警查到算不算‘醉駕`?‘’

依我之見:‘’分情況,不算酒駕,又算醉駕。‘’為什麼這麼說呢?聽我作如下分析:

一,第一種情況‘’不算酒駕‘’,酒駕,故名思義是指機動車‘’司機‘’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這裡有三個法律上的關健要點:1,機動車駕駛人,2,飲酒後,3,在馬路上駕駛機動車。只有以上三個要素同時具備才構成‘’酒駕‘’。如果要確認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還須經血液酒精濃度檢測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濃度含量在八十毫克以上,方能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而本案例行為人喝醉酒就上車睡覺,1,行為人並‘’非駕車者‘’,2,上車就‘’睡覺‘’。從上述描述來看:此人之行為與‘’醉駕‘’,風馬牛不相及。因此,此人醉酒後上車睡覺不是‘’醉駕‘’。

二,第二種‘’算醉酒駕車‘’(共犯),一同飲酒者或車主明知機動車駕駛員已醉酒,即喝得神志不清或俗稱"喝高了"(事後經檢測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罪"的酒精濃度上限),仍‘’指使‘’要求醉酒司機仍然駕駛機動車的乘車人、車主雖本人醉酒後上車就‘’睡覺‘’而沒有親手駕駛機動車,此時指使醉酒者駕駛機動車的‘’乘車人、車主‘’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犯。

綜上分析:單一的喝點酒上車就睡覺不是‘’酒駕‘’,如果明知司機已醉酒還‘’指使‘’司機醉酒駕車就‘’醉酒駕車‘’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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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這不應該算酒駕,應該叫酒駕未遂,同樣應該接受治安管理處罰。

這個問題還是比較有意思的,因為現實中如果發生了這種事確實會引起很多爭議。這裡咱們就不說那種喝完酒後沒有坐在駕駛位上的情況了,咱們就說喝完酒後坐在駕駛位上,但是沒有開車的情況。你說他算是酒駕吧,但是人家沒有開車。你說他不算酒駕他又有開車的動機。所以,我才會說這種行為應該叫酒駕未遂。


可能很多人沒有聽過這種說法,這是我剛剛提出來的,你沒聽過也很正常。但是,我認為這種行為同樣應該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駕駛位具有特殊意義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一件事,那就是駕駛位和車上其它座位是不一樣的,我們坐在駕駛位上就代表著有駕駛動機。說現實一點,車上有那麼多位置,就算是你要醒酒的話,你完全可以挑其他位置嘛。

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要機車處於發動狀態,並且駕駛位置上的人也是醉酒狀態,就算是沒有開動,也應該按照酒駕處理。

雖然你現在沒有發動汽車,但是你是具備酒駕的客觀條件的。就好比是,一個情緒激動的人,然後站在高樓上,雖然他沒有跳,但是我們還是需要做好防護措施,這其實是一個道理,同樣需要接受治安管理處罰。

醒酒請在合適的位置

當然,有人可能會說自己坐在那裡是為了醒酒。並且自己也沒有發動車輛,憑什麼要接受處罰?

但是,車上也就駕駛位,副駕駛位,後排位這三種乘坐位置。你咋就那麼巧就偏偏選中了駕駛位來醒酒。就算是你無意間習慣性選擇,那麼你又怎麼知道你什麼時候能真正地酒醒,然後開車上路?

因為根據相關測試,就算是酒駕狀態,也就是喝了一杯啤酒的情況下,平均也得在8個小時以後才能開車上路,也就是我們正常睡眠時間。你不會要告訴我你要在駕駛位置上躺8個小時再開車吧,這顯然是不太現實的。

酒駕從嚴是對所有人的生命負責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這樣說太苛刻了,甚至是有點不講理。但是,我想說的是:我們必須要把喝酒不開車這根弦繃緊。只有從嚴要求,我們才能把安全第一做到位,因為,我們現在就是再說而已。

說現實一點,假如你在現實中因為這種情況剛好碰到了交警,你認為交警會怎麼處理?我現在說的一切,只要你聽了,就能避免損失和麻煩。所以啊,有些事千萬不要沒事自找麻煩。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看你睡覺的地點了。

1. 喝多了,車停在停車場,那麼你放開了睡,絕對沒有問題。

2. 車停在馬路邊的車位上,那應該還沒有問題。如果有個騎電動車的,不小心噌到你的車,一屁股摔地上了。這時候你是下車呢?下車呢?還是下車呢??你嘴裡濃濃的酒味會出賣你。即使你車沒動,但是遇到扯皮的事,你也掰扯不清……

3. 喝多了,車臨時停在路邊(沒有劃車位的主幹道上),那麼被查的概率就很大了。“車牌***的駕駛員,趕緊把車挪走。這裡不讓停車……”交警善意示意你駛離的時候,你是該開啊?還是開啊?還是開啊??

不過話說回來,喝多了,能不碰車就儘量別碰車。車上睡得再舒服,也沒有家裡的床舒服。現在代駕多的是,價格也不貴,酒後就叫代駕,然後回家停好車睡覺。踏實啊……

什麼?你說中午喝酒,不能回家睡覺?

那就中午別飲酒。酒後誤事,小心老闆扣你工資……


保定大小事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還專門查閱了,有關資料,其中發現了很有趣的描述:駕駛機動車。

2011年5月2日啟用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和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條中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根據上述的描述,題主的問題,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酒後睡在車上,只要車沒有動,那就不算酒駕!

因為沒有任何一條相關規範和條例來佐證它是酒駕。

不過,你坐在車上不動,別人來撞到你算不算酒駕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免得天降橫禍,睡在車上還不舒服,所以,朋友,喝了酒的有家的回家,在外地的住個賓館,快過年了,安全第一!


奇趣貓先森


不算酒駕。因為危險駕駛。關鍵是要駕!!你停在原地沒有動車,而交警沒有證據還表明你駕駛了,那隻能作罷。刑事案件舉證責任基本在公家,你只要提出合理辯解,公家就得要找證據在反駁或者支持你的辯解。如果不能證明,那疑罪從無。你可以繼續睡大覺咯


一秤量四海


酒駕是喝了酒駕汽車,這個很明確。大家其實真正沒有搞清楚的是駕駛這個概念。 駕駛的定義是操縱車船飛機等,使其行駛。可見,駕駛必須有兩個條件:一是有操縱動作。二是已經行駛,也就是移動。 據此,如果上了車,坐在駕駛座椅上,都不應該算駕駛,因為沒有操縱汽車的動作——誰告訴你我坐在駕駛席上就一定要開車呢?這就像家裡有刀,誰說我要拿它殺人?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喝了酒就不能坐在駕駛室。所以這不算酒駕。

那麼如果發動了車,但車沒動,算不算駕駛呢?

法律上有一個犯罪未遂的概念,既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最少符合兩個條件: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犯罪未得逞。 從發動汽車的動作看,已經有駕駛的初期動作,可以認為開始著手實行違法行為,只是未得逞。況且,在發動車的一瞬間,危險就已經產生了,曾經有開車的新手一發動車,就串了出去,發生了事故。所以,發動了汽車,是屬於輕微的犯罪未遂。

不過,對於犯罪未遂都以既遂的處罰為參照,適當從寬,酒駕屬於輕微犯罪,既違法,更應該從輕,完全有理由免於處罰。但交警有權命令駕駛員熄火離開駕駛座位。

以上是在車庫,停車點和路邊等的情況。那麼如果停在路中間,而實際上確實又沒有駕駛會怎樣呢?注意這時候是極其危險的或許事故已經發生,正常情況下交警一定會判酒駕,除非提供沒有駕駛的證據——這和手裡拿著刀,正巧旁邊有人被一把同樣的刀砍死了,那隻好提供沒砍人的證據,否則逃脫不了干係。

有一種特殊情況,既停在停車位上,發生了事故,比如被人追尾或者發生了剮蹭,這種情況也按照上面的例子實施,只能證明當時沒開車,車還沒有移動,如果無法證明,只能認倒黴。 正常情況下都是這樣。但是各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執法尺度也不同。即使喝酒但沒開車,也可以判為酒駕,更何況碰瓷和訛詐的什麼方法使不出來?喝了酒,還是小心一點好。



來自月亮的他


按道理說飲酒後在車上睡覺不算酒駕,法律上也沒有關於飲酒後不能在車上睡覺的規定。但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車輛停的位置,你要是在停車場,交警應該也不會查你,交警不會在停車場執法的。如果在馬路上正常劃線的正規停車位估計交警也不會理你。停在馬路上就涉嫌違規停車了,同時也無法證明你在喝酒之後怎麼把車弄到馬路上來的。很難自圓其說。這樣做也有逃避打擊和挑釁警察執法的嫌疑,如果還是在駕駛位置上判你酒駕估計很難逃脫。就算在其它位置上,也是擦邊球的問題,判你酒駕,不服複議唄,耗時耗力最終也不見得能穩贏,所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推脫不掉喝酒了,找代駕。不開車,直接在停車場車上睡,都不是問題。


茶論道1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車停在馬路邊停車位線內或者停車場停車位內,以及不屬於車輛交通的地方,比如你家院子,小樹林裡,草原上~就算你坐在駕駛位置,只要車輛沒移動,不屬於酒駕。

第二:你停在車輛通行的地方,比如高速公路邊,普通馬路邊,加油站內,街道旁,菜場內(曾經出現過醉酒駕駛員在紅燈等待區睡著)~只要你坐在或睡在駕駛位置上,你就是駕駛員的身份象徵和責任承擔者;如果睡坐在副駕駛及後排座位上,比如高速應急道上,紅綠燈道口,轉盤上,監控實時記錄你車有過移動,但你又無法提供車輛有其他駕駛員證明的情況下,雖此刻車是沒移動,但你仍然屬於此車法律上意義的駕駛員,無論測酒駕或者有車撞向你車,你運氣不好的話可能都要負法律責任。

第三假如萬一真的出現酒醉不能開車,車又停在酒店旁邊或馬路邊怎麼辦?第一時間打開雙跳警告燈,離開車輛幾米遠地方打電話讓家人或者朋友來開;到酒店裡或馬路邊上息息,千萬不要坐睡在車上,或者乾脆先打出租車回家再說。

第四:個人認為只要當時沒有發動機器或沒有移動車輛,無論酒醉者車停在哪裡是否違停或者車輛被撞,最多隻承擔違停責任,不得按照酒駕處理,為什麼這樣做好呢?因為醉酒者害怕被查而勉強開車危險係數是非常高的,而能及時停車休息實際上也是自覺終止犯罪駕駛行為,雖然前期有醉駕,現在又違停,但是從宏觀社會安全角度來說,他的違停休息危害社會程度遠遠小於繼續駕駛行為。我們試想一名醉酒者打電話給警察說,我酒醉了不能繼續駕駛了,現在車就停在某一慢車道上,請你們把我的車挪走吧!當警察趕到時醉酒者在車上已經呼呼大睡,警察先生呼120把醉酒駕駛員拉走,同時車輛也被清障車拖走,事後大家覺得怎樣處理比較好呢?警察要不要去追究他前期的醉駕行為?希望大家討論。

喝酒莫開車,開車莫喝酒,請保持良好的安全駕駛習慣。


公共探索


喝了酒就不要開車了,要睡覺找代駕送回家去再睡,或者找賓館也可以。在主駕駛位上,不管你有沒有開車,都會被交警認定為酒駕,這個麻煩還是不要找了。睡在後坐上,不熄火,也有可能一氧化碳中毒,太危險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大家,也為了你自己,開車還是不要喝酒了。


順其自然19471402


這個問題需界定幾個點。一,是否在路上。二,能不能證明車是如何停在路邊的。三,你真的沒有移動過車。否則一切免談。喝酒開車就是要嚴打,任何僥倖心理及詭辯都不可取。不是吹牛,想當年酒駕未列入嚴打時,一瓶52度的白酒入肚都能開車自如回家(當然我也相信比我酒量大的司機一大把)。但是酒駕的危害程度,所造成的後果是悚目驚心的,謹勸司機朋友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銘記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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