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殘疾人的殘疾級數是怎麼評定的?

蟲蟲1535809


看到這個問題,月七想說的是殘疾人的種類不同,評定的標準自然是不一樣的,下面月七就一一給大家講解,希望對需要鑑定的朋友們做個參考。

第一種:精神殘疾,要了解什麼樣的屬於精神殘疾

一、 兒童精神障礙

二、 精神分裂症

三、 腦精神受挫或身體疾病導致的精神病

四、 其他精神障礙者導致的精神疾病

根據每個人的情況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精神殘疾。

第二種:視力殘疾標準,是指由於不同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和視野縮小,導致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殘疾人。同時劃分為盲和低視力兩種類別,其中盲又有一級盲和二級盲,

一、一級盲的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二級盲的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三、一級低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四、二級低視力則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第三種:聽力殘疾標準,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也包括先天性聽力殘疾的朋友們,可分為一級至四級殘疾。

第四種:智力殘疾標準,包括先天性,或者由於外界意外導致的智力缺陷,或者是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其他原因導致的智力嚴重缺陷和痴呆。

一、智商IO低於20的是一級智力殘疾

二、二級重度缺陷是IO在20至40之間

三、中度智力殘疾是35至50之間

四、輕度智力殘疾則為50到70之間

第五種:肢體殘疾。

一、先天性肢體缺陷和缺失

二、後天性造成的截肢,截癱,偏癱,小兒麻痺等

三、胯關節缺失,手腳缺失,手指腳趾殘缺者

第六點:言語殘疾標準,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往兩類,根據不同情況劃分為一級至四級。有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留言詢問月七哦,給個關注唄,麼麼噠!

文|月七


達探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題主的描述是:我是一個肢體殘疾人,左大腿全部截肢,只能依靠雙柺走路。被評定為三級殘疾人。

一、關於殘疾人分類、分級的標準

2006年,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佈《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作為當時全國殘疾人的評定標準。2011年,國家標準委員會聯合民政部、中國殘聯、國家國家衛生部共同發佈了《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作為殘疾人服務統計、服務、保障的唯一依據。現在評定殘疾人就採用這個標準。總體來說:殘疾人分類和分級涉及很多醫學問題,十分複雜,不詳細展開說。

在這個國家標準中,殘疾被統一分為七類,即: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每一類殘疾又被統一分為四級,一級最重,四級最輕。這裡要強調的是:肢體殘疾只是七類殘疾類型的其中一種。

另外要說明的是:肢體殘疾主要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缺胳膊少腿,即器官缺失;另一種不缺器官,但神經控制功能存在問題,導致器官功能無法發揮,即功能障礙。

二、關於殘疾人等級的評定程序

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是殘疾人相關事務管理的群團組織。殘疾人鑑定工作由當地殘聯予以統籌和協調。殘疾人醫學鑑定機構由當地殘聯指定,鑑定醫生由醫療機構的各科室專業人士擔任。具體的鑑定程序是:先由個人提出申請,並在當地殘聯申領鑑定表,然後到醫療機構,由醫生對殘疾人進行專業的醫學檢查之後,按照國家標準的具體規定,確定殘疾類型和等級,並簽字蓋章。然後將鑑定表交到殘聯,由殘聯核發殘疾人證。有興趣的朋友可在網上搜索於2017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詳細查閱、研究。

三、題主的殘疾人鑑定結果準確嗎?

題主提出的問題是:左大腿全部截肢,只能依靠雙柺走路。被評定為三級殘疾人。這個結果準確嗎?認真研究《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我們會發現,在肢體殘疾的器官缺失類殘疾中,上肢部分缺前臂和整條胳膊的等級不一樣;下肢部分缺乏前腿和整條腿的等級不一樣;上、下肢缺失一條與兩條的等級也不一樣。關鍵在於缺損的部位和程度。具體的肢體殘疾三級的特徵是: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具體包括六種情形,其中第三種情形是:“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結合題主的描述能依靠雙柺走路,大致可以判斷:題主被鑑定為肢部殘疾三級是準確的。

畢竟,肢部缺失類殘疾,不是醫生的普通人看了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國家標準裡一查就知道結果。


水波不興3291


一、視力殘疾標準

(一)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低下並且不能矯正或視野縮小,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

(二)視力殘疾的分級

類別  級別  最佳矯正視力

盲   一級  無光感~<0.02;或視野半徑<5度

二級  0.02~<0.05;或視野半徑<10度

低視力 三級  0.05~<0.1

四級  0.1~<0.3

〔注〕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如僅有單眼為盲或低視力,而另一眼的視力達到或優於0.3,則不屬於視力殘疾範疇。

2.最佳矯正視力是指以適當鏡片矯正所能達到的最好視力,或針孔視力。

3.以注視點為中心,視野半徑<10度者,不論其視力如何均屬於盲。

二、聽力殘疾標準

(一)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人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聽力障礙,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

(二)聽力殘疾的分級

聽力殘疾一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方面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91 dB HL,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極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二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 dB 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三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 dB 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

聽力殘疾四級:

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dB 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三、言語殘疾標準

(一)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語障礙,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過兩年者,而不能或難以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3歲以下不定殘)。

言語殘疾包括:

1.失語:是指由於大腦言語區域以及相關部位損傷所導致的獲得性言語功能喪失或受損。

2.運動性構音障礙:是指由於神經肌肉病變導致構音器官的運動障礙,主要表現為不會說話、說話費力、發聲和發音不清等。

3.器官結構異常所致的構音障礙:是指構音器官形態結構異常所致的構音障礙。其代表為顎裂以及舌或頜面部術後造成的構音障礙。主要表現為不能說話、鼻音過重、發音不清等。

4.發聲障礙(嗓音障礙):是指由於呼吸及喉存在器質性病變導致的失聲、發聲困難、聲音嘶啞等。

5.兒童言語發育遲滯:指兒童在生長髮育過程中其言語發育落後於實際年齡的狀態。主要表現不會說話、說話晚、發音不清等。

6.聽力障礙所致的語言障礙:是指由於聽覺障礙所致的言語障礙。主要表現為不會說話或者發音不清。

7.口吃:是指言語的流暢性障礙。常表現為在說話的過程中拖長音、重複、語塞並伴有面部及其它行為變化等。

(二)言語殘疾的分級

言語殘疾一級:

無任何言語功能或語音清晰度≤10%,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不能進行任何言語交流。

言語殘疾二級:

具有一定的發聲及言語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1%-2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

言語殘疾三級:

可以進行部分言語交流。語音清晰度在26%-4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

言語殘疾四級:

能進行簡單會話,但用較長句或長篇表達困難。語音清晰度在46%-65%之間,言語表達能力等級測試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

四、肢體殘疾標準

(一)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體運動系統的結構、功能損傷造成四肢殘缺或四肢、軀幹麻痺(癱瘓)、畸形等而致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喪失以及活動受限或參與的侷限。

肢體殘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礙;

2.脊柱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

3.中樞、周圍神經因傷、病或發育異常造成軀幹或四肢的功能障礙。

(二)肢體殘疾的分級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

2.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3.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4.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

6.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

7.雙全上肢或雙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2.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

3.雙大腿缺失;

4.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級中的情況);

7.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雙小腿缺失;

2.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它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級中的情況);

6.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釐米以上(含5釐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它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蹠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釐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礙或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11.類似上述的其它肢體功能障礙。

五、智力殘疾標準

(一)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智力顯著低於一般人水平,並伴有適應行為的障礙。此類殘疾是由於神經系統結構、功能障礙,使個體活動和參與受到限制,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有限和間歇的支持。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18歲之前),由於各種有害因素導致的精神發育不全或智力遲滯;或者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有害因素導致智力損害或智力明顯衰退。

(二)智力殘疾的分級

發展商(DQ)(0-6歲): 1.≦25極重度;2.26-39重度;3.40-54中度;4.55-75輕度

智 商(IQ)(7歲以上): 1.∠20極重度; 2.20-34重度; 3.35-49中度; 4.50-69

適應性行為(AB ): 1.極重度缺陷; 2.重度缺陷; 3.中度缺陷; 4.輕度缺陷

六、精神殘疾標準

(一)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各類精神障礙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由於存在認知、情感和行為障礙,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

(二)精神殘疾的分級

18歲以上(含)的精神障礙患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殘疾評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數和下述的適應行為表現,18歲以下者依據下述的適應行為的表現,把精神殘疾劃分為四級:

精神殘疾一級: WHO-DASⅡ值≥116分,適應行為嚴重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持,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護。

精神殘疾二級: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間,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殘疾三級: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間,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務是經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殘疾四級: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間,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境提供支持,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七、多重殘疾

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殘疾為多重殘疾。多重殘疾應指出其殘疾的類別。多重殘疾分級按所屬殘疾中最重類別殘疾分級標準進行分級。


承諾的王者


殘疾人的殘疾級數是怎麼評定的?

殘疾人的殘疾級數評定操作流程:

先去鄉、鎮、社區民政服務機構(民政所)申請填表格一份並加蓋公務章;由本人持表去縣級以上有資質的殘聯定點醫院或機構進行殘疾級數認定。需帶本人免冠照片若干張,一般有民政工作人員陪同前往。

最後一道程序,持殘疾級數認定鑑定結果表格,再由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委員會核准、定級、發證。

以上為殘疾人定級操作基本流程,如有某環節遺漏熱忱歡迎補充,也算是為殘疾人朋友獻一份愛心!


abCd6666和天下


你的實際情況,本人很是同情,誰願意殘疾呢?只要不是天生殘疾,後天殘疾誰也想不到會發生在誰身上,一旦殘疾終身命運將發生改變,必須面對現實

本人也是右手肢體殘疾人,後天性的,70年代出生,但是也是三級殘疾人,當時我辦理殘疾人證直接在縣民政辦理的。現在民政和殘聯分為獨立部門,辦理殘疾人由醫院鑑定辦理,不過要在村裡開出相關證明。


關於你對左大腿全部截肢,只是三級殘疾人證的確是沒有問題。如果說不公平,腿殘疾人證在生活和就業方面比手殘疾人更有優勢。扶持企業無條件可以收留你們,你們可以辦理車輛駕駛證,但是手肢體殘疾人這些方面全部不允許。

既然事件已經發生在你身上面對現實吧,朋友以後的日子長著呢,你如果質疑,你有……才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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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大小事爆料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是哪個部門或系統評定的,作用是什麼?所評殘的標準不盡相同!我們常講的一般指民政部門殘聯所決定的標準,和工傷,保險,部隊等評殘標準慨念有點不同。下面專門講講民政部門的評殘標準情況:

用通俗話講就是人為著活著必須做的六件事(行走,起居,進餐,洗浴,穿脫衣服,大小便),其中有三樣不能單獨完成的定為一級。

具體包括兩眼完全永久失明的,兩上肢或者兩下肢大關節以上缺失的,或一上肢和一下肢大關節完全缺失的,或四肢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或者精神完全失常的等。

二級標準為:利用扶助器具才能完成六件事的(行走,起居,大小便,穿脫衣服,洗浴,進餐)。或頭腦弱智的。

三級:一般喪失部份勞動能力的,象聾啞的,兩下肢長短超過五分的,腰彎120度以下的等。

四級:有一小部份工作不能適應的,象視力不佳的,失聰的.,部份失語的,腰彎150度以下的,五指或十趾缺失的等。

目前民政部門只辦理一,二,三,四等級殘評定。其它不辦理。


丁老談家常



坎坷人生138094290


評殘主要是看你的手和腳來評的,手腳四隻,如果兩隻腳沒有了走路能力,評的是二級殘疾,兩隻手一隻腳是好的,還屬於是三隻手腳是好的,所以就算你一隻腳截掉了,還有三隻手腳能動,所以評的是三級殘疾。


人情冷暖18512585


真是的,對一個人來說左大腿都沒有了靠雙柺走路,多不容易啊!雙柺走路人能找到工作嗎?還有,三及殘疾也是,二及殘疾也是,不一定是給低保的那就看看你的生活來原的了。學會手藝沒什麼不可能的了,除了殘疾,身體沒有嚴重的病,可以手藝來養活自己的。自力更生是最自豪的,朋友!


三衝士


都是指定醫院的定殘醫生說了算,只要有關係,輕微殘疾就是一二級,沒關係不送禮單全上肢(或單全下肢)就是三級,你有什麼辦法呢?社會就是那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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