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第一次起訴不成功,第二次起訴法院給判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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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開庭前必須經調解程度,目的就是盡最大可能讓不要離婚,因為離婚牽涉的東西太多了。

如果調解不成,法院開庭審理,認為夫妻感情沒徹底破裂,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哪怕你上訴,第二審只要認為夫妻感情沒徹底破裂也離不了。注意,這裡的二審與第二次起訴不一樣,二審是不服第一判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叫上訴,二審。

第二次起訴是指離婚案件在沒有新情況的情況下,判決生效後六個月以內不得起訴離婚,六個月以後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同樣先必須經調查程度,儘量不讓離,調解不成,就判決,是否能離,還是以夫妻感情有沒有徹底破裂為準。

所以,第二次起訴離婚不是一定都能離成,但多半都能離掉,比例比較大。


含笑谷


司法實踐中第一次起訴不判離,因為第一,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第二,法院酌情的情況下一般會給雙方一定的冷靜期,讓雙方冷靜一段時間好好考慮。第二次離婚訴訟能否判離主要看第一,是否出現法定離婚事由;第二,酌情的情況下看雙方還有無和好可能;第三,是否存在一些家庭的特殊原因等。第二次離婚訴訟也不必然判決離婚。


法律小君


這都什麼法律?出軌的一方(特別是男方)為了達到目的,就可以採取兩次起訴離婚的方式,就算對方無過錯,一樣被離婚離掉。最後女方一無所有的離開,所以造就了女方現在結婚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要求。不加結婚太沒安全感了,遇到渣男,就可以起訴離婚甩掉你。


黃閣楠


從大部分的案例來看法院在第一次做出不離婚的判決其實是充分考慮了夫妻雙方的情況的,感情是否破裂,周圍鄰居的口訴,是否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等等,感情是否破裂在其中會作為最後判決的最大依據,這就是法官一般宣判的時候會說,據調查,怎麼樣怎麼樣,雙方感情未完全破裂,做出不予離婚的判決,但第二次再起訴,也就是上訴或者過規定時間重新起訴,在這段時間,雙方不同居,也沒有實質性的來往,法院就會在補充調查以後,很容易就會同意離婚。但一方有實質證據提供,在期間,雙方還是有親密來往或者同居或者其他能夠證明雙方還有感情的,那起訴也會失敗。


乾坤太極豆


離婚案件,第一次起訴,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是判決不同意離婚。

如果第二次繼續起訴離婚,如果屬於夫妻感情沒有和好,如沒有共同生活等,一般法院會將第二次起訴視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會同意判決離婚的。

當然如果在農村地區,第二次、第三次起訴,法院都是未必判決離婚的。畢竟農村娶媳婦不容易,從社會穩定角度,法院會比較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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