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市城管局通報了共享單車管理“四四一”落實情況,要求在我市運營的
4家單車公司進一步強化對單車的投放管理。據悉,下個月開始,對通報30分鐘(核心區域15分鐘)內未處理的單車亂象,將由所在轄區城管部門組織人力協助清拖,清拖和保管產生的費用由單車公司承擔。4月27日,市城管局再次約談在我市運營的ofo、摩拜、Hello bike和永久4家共享單車(電踏車)運營企業負責人,會上確立了加強共享單車投管服的“四四一”新舉措。
也就是單車投放前必須進行報備(含投放時間、地點、數量、方式和運作模式)、單車企業必須在揚註冊合法有效公司、單車租用押金不得離開揚州且必須委託在揚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單車企業投放車輛與路面一線運維人員的比率不得低於千分之五這“四個條件”;
單車停放做到禁止佔用盲道、禁止佔用公交站臺、禁止佔用人行通道、禁止佔用綠化草坪這“四個禁止”;
單車企業要制定一套落實主體責任管理的措施和應急方案。
Hello bike單車已完成在揚分公司註冊,實行免押金騎行,制定了落實主體管理責任和應急處治措施,簽訂了《共享單車規範管理承諾書》,上報了路面運維人員按車千分之五的網格化配置名單(應配300人,實配268人,缺32人);
ofo單車制定了落實主體管理責任和應急處治措施,簽訂了《共享單車規範管理承諾書》,上報了路面運維人員按車千分之五的網格化配置名單(應配225人,實配69人,缺156人);
摩拜單車制定了落實主體管理責任和應急處治措施,上報了路面運維人員按車千分之五的網格化配置名單(應配80人,實配80人),《共享單車規範管理承諾書》尚未上交,在揚註冊分公司和押金託揚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正在辦理;
永久電踏車制定了落實主體管理責任和應急處治措施,簽訂了《共享單車規範管理承諾書》,上報了路面運維人員按車千分之五的網格化配置名單(應配25人,實配25人),在揚註冊分公司和押金託揚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正在辦理。
從“四個禁止”執行情況看,共享單車自投放我市以來,通過多次約談和相應的管理措施,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髒、亂、差”現象和佔用盲道、公交站臺、綠化草坪、人行通道行為時有發生,給市民帶來了不便,給城市的市容市貌增添了汙點。
6月1日開始,對照“四個禁止”要求,城管部門對全市的共享單車(含電踏車)加大監管力度,狠治單車亂象,嚴格處罰舉措,對通報30分鐘(核心區域15分鐘)內未處理的單車亂象,由所在轄區城管部門組織人力協助清拖,清拖和保管產生的費用由單車公司承擔。城管部門還將對連續3次通報排名最後的公司進行約談,被約談2次的公司勸其退市。
揚州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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