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4 沒錯!殘保金,企業可以選擇交,也可以選擇不交!

沒錯!殘保金,企業可以選擇交,也可以選擇不交!

今天我們複習來一下殘疾人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之前就有聽朋友說地稅又讓申報殘保金,現在地稅收的稅越來越多了。也有朋友說,看了小編那麼多文章,也知道我過目前涉及的稅種,我怎麼沒看到殘疾人保障金?

嗯,他覺得稅務局收的就都是稅,其實不是。不僅殘疾人保障金不是,地稅代徵的工會經費、水利建設基金「堤圍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甚至還代收社保。以上這些都不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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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不是稅。那這些是什麼?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保障金這些由地稅徵收是政府性基金。

那什麼是政府性基金?

就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費用。如:鐵路、港口建設基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所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就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促進其就業收取的專用資金。

也就是,你單位(機關、團體、企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按規定都應該安排一定的殘疾人在自己單位就業。

這個就業不是說你隨便發點錢就行了,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規定繳足社保,不然不算。具體看圖中的僱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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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小主會問:那具體要安排多少殘疾人就業呢?

這個一般是按照單位職工比例來算,這個比例一般各省都是不一樣的。具體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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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沒有達到規定比例的,就必須繳納殘保金。這就是出錢的出錢,出力的出力,眾人拾柴火焰高。

這是我們中國企業都應該負有社會責任,驕傲嗎?自豪嗎?

也有企業就說了,還必須購買社保的才算?我們會計還沒買社保呢!【好傷】,我不想那麼驕傲,可以嗎?

其實是不可以的,對於這麼有責任使命感的事情,你必須驕傲!

政策參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 第十一條 保障金徵收機關應當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發現用人單位申報不實、少繳納保障金的,徵收機關應當催報並追繳保障金。

第十五條 保障金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應積極採取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方式徵繳保障金。

所以呢,你不想驕傲也不行了,以前殘聯會通知你去交,現在殘聯經常管不過來,信息也不對稱,只有一些大企業估計交了,現在統一都由稅務局來徵收,你敢說不交?你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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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逾期懲罰規定,你還想任性嗎?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徵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務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期限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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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怎麼算?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計算舉例:

 1、A企業於2015年1月1日以後成立,2015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為20人及以下企業,符合小微企業政策,企業進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0申報。優惠期為企業成立之月後36個月。 

 2、B企業於2015年1月1日成立,2015年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為21人,無殘疾人職工,2015年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為15600元,其本年度單位殘疾人保障金應繳納為:21人×1.7%×15600元/人·年=5569.2元。(該企業職工人數大於20人不享受小微企業優惠)  

3、C企業於2015年6月30日成立,2015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為20人,無殘疾人職工,2015年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為15600元,其本年度單位殘疾人保障金應繳納為:20人×1.7%×15600元/人·年÷12月×6月=2652元(該企業本年度可享受優惠月份為6個月,還應繳納6個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D企業於1995年1月1日成立,2015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為5人,無殘疾人職工,2015年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為15600元,其本年度單位殘疾人保障金應繳納為:5人×1.7%×15600元/人·年=1326元。 

 5、E企業於2000年1月1日成立,2015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為50人,殘疾人職工1人,2015年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為15600元,其本年度單位殘疾人保障金應繳納為:0元(50人×1.7%=0.85≤殘疾人職工1人則該企業已達比例企業,本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行0申報) 

 6、F企業於2000年1月1日成立,2015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為60人,殘疾人職工1人,2015年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為15600元,其本年度單位殘疾人保障金應繳納為:(60人×1.7%-1)×15600元/人·年=312元。

當然,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真的不想交啊~想不交怎麼辦?

按照在職人員數量*1.6%,(注,有小數點的只能進上去,11.1≈12)招收殘疾人「需有殘疾證」,腦殘的不行哈。

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還得把社保按照流程發放和繳納,然後帶著相關資料去殘聯備案,審核通過就不用交了。

當然,還有個優惠政策,符合條件也可以不交。

財稅[2015]72號第十六條 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

財稅[2017]18號規定將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徵範圍後,工商註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餘時期內按規定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你看你符合不嘛,符合你就申請一個,不符合就那就不交也得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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