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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有沒有高雅低俗之分呢?
要是從源頭上說起,當然沒有。都很俗。
可是隨著發展,有些戲曲就成了高雅的,有些則一直低俗下去。
低俗到什麼程度呢?低俗到被官方立碑禁止。看圖。
這塊碑立於長治縣柳林鄉(現韓店鎮)寺莊村中心祖師廟東廊房後牆上。
碑文為:奉官禁止演唱秧歌。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穀旦大社同立。
圖中說的到的秧歌,即太行山腹地上黨地區流行的壺關秧歌和襄武秧歌。
進入現代文明殿堂的所謂高雅戲曲,其實都是起源於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說白了就是老百姓閒暇時的自娛自樂,一開始都是土得掉渣兒。
就好比現在的國粹京劇,它的出身也很卑微,是戲曲裡面的“花部”。
啥叫花部?是指當時“正部”崑山腔以外的各種傳統戲曲劇種,取其花雜之義,故也稱亂彈。
它們不為士大夫們所重視,但為下層觀眾所歡迎,在鄉村山區及小城鎮流行。
一直到了清代康熙年間,才發展興盛,形成了各種地方戲曲蓬勃興起的局面。
由此可見,各種地方戲,起源、起步大致相同,可是隨著統治階級的愛好,從此走上了不同的命運之路。
你說偏遠的太行山區,老百姓唱個秧歌得罪誰了?官家清政府就不允許。
禁止唱秧歌碑立在祖師廟裡。其實還有一層深意。
過去唱戲大都是在廟裡,所謂的春祈秋報。唱戲主要是給神仙唱的,老百姓順帶沾個光。
給神仙唱戲,即所謂的酬神戲。那當然要高雅,絕對不能低俗。敬神咋能褻瀆呢?
而且,酬神的戲是有許多禁忌的。諸如劇種、劇目、演員、觀眾等都有明確要求。
當時酬神的戲主要是高雅的“正部”崑曲,京劇之類的“花部”則不被允許進入廟內演出。
而廣受上黨地區觀眾歡迎的上黨梆子,原先是在酬神時演出的主要曲種,算是高雅戲一類。
出身低微的秧歌戲,有好多內容不登大雅之堂,比如葷戲之類的。
加之當時唱戲晝夜連場時有,男女混雜,也有傷風化。所以清政府嚴加禁止。
這個碑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的。當時山西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禁演小戲的命令。
但是高雅的戲需要更有實力的戲班子,小地方請不起,也請不來。
再者說,說是酬神,實際還是慰問勞苦大眾。
秧歌之類的地方小戲,因其故事、人物、語言、音樂以及表達方式上,都貼近老百姓的趣味,因此,說是禁演,其實還是偷偷摸摸地演出。
所以,官方禁止秧歌戲,也是時嚴時松。出現了禁者自禁、演者自演的局面。
這一局面在1924年有所改善。
這一年,民國政府公款局和地方豪紳王維新成立了改良秧歌班。
由於有政府撐腰,豪紳出力,戲文裡增添了大量的歷史袍帶戲。
由此衝破了秧歌不準進寺院唱的禁區,得以在寺廟內演唱。
而這通禁演秧歌碑,也成了難得的一個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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