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如果轉LPR之後,我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可以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麼?

寂寞ai


你貸款的時候,像鄭州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30%,現在降了一些了,按現在的利率你換個銀行相當於貸款利率降了,國家會讓你佔這個便宜麼


凡夫俗子小螞蟻


不可以。

基準利率轉換成LPR利率的計算方式將在今年的3月至8月完成。轉換不強制,是每個人的自由,而且轉換隻有一次的機會。就是說,轉換成LPR之後,會執行到你還完房貸為止,不轉換的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利率也是到你還完房貸為止。

其實轉換成LPR計算方式之後,利率是保持不變的。假如說你的房貸是6.125%,那麼是在基礎利率4.9%的基礎上上浮了25%!換成LPR計算之後那麼就是4.8%+1.325%=6.125%依舊是維持不變。這個數據不管你去哪個銀行都是維持不變的,現在萬物互聯,數據也是互聯的,所以去哪個銀行都一樣。

LPR和基準利率的區別在於,基準利率維持不變,LPR是一個變值,LPR是由18家銀行共同報價得出,剔除一個最高值和剔除一個最低值求的平均數,當LPR利率下降時,房貸利率也會跟隨下降,LPR上漲房貸也會跟隨上漲。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未來LPR的下降將是大勢所趨,如果房貸時間週期長,換成LPR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LPR的轉換隻有一次機會,轉換之後將將不能在轉換,所以在選擇轉換之時一定要考慮清楚。



宋馳


理論上可行,但是操作難度很大。

LPR加點有明文規定,銀行只是照章辦事

新規裡對LPR如何加點有明文規定:

按照文件要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你原先的執行利率是固定的,2019年的LPR是4.8%也是固定的,所以你的加點也已經確定好了。銀行不可能因為你不同意而選擇更改加點數,所以你的選擇就是2個,轉換為固定利率,或者接受加點。

換銀行辦理貸款可行,但是操作難度很大

當然,如果你不接受上文提及的2個選擇,確實可以選擇重新換銀行辦理貸款,但是換銀行的難度是很大的。

首先,你在原先的銀行有按揭餘額,更換銀行的話要先把按揭餘額換清,把原先的房產抵押解除。

其次,你要重新找到一家銀行願意接手你的房子,換一家銀行的話也不能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只能選擇辦理普通的商業貸款。

這個過程有3個大的難點:

  1. 貸款轉化時間長,快的話半個月,慢的話1-2個月。

  2. 需要有筆過橋的錢去歸還原有按揭餘額。如果個人沒有的話需要籌措。

  3. 新辦理商業貸款的年限和還款方式比個人住房貸款有優勢的難度大。

各方面評估,更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的代價很大,更好的方式可能還是得接受銀行的加點。



金融筆記


你不同意加點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重新選擇銀行貸款。

你要擺正態度,在和銀行打交道的過程中,理論上是平等的,而事實上壓根就不可能完全平等,換言之,你別把自己太當回事。

轉換LPR模式,這不是那一家銀行腦袋發熱搞事,而是央行為了推行利率市場化,新老貸款的對接和統一問題,這是一項規定或者說部委條例,這是屬於法律的範疇,這可不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換言之,你只有選擇轉還是不轉,而沒有選擇不加點的權利。

直白一點講,你不願意其實就是想佔銀行的便宜,假設老辦法4.9%上浮20%為5.88%,現在轉換成LPR為4.8%,銀行損失0.98%利息收入,你相應的少還款,從某種意義上講,你這就有點耍無賴,貸款時間你自己同意了上浮才加點的,現在因為政策變動而耍無聊。

你想重新選擇銀行,你以為銀行是傻子,數據的互通的,另一家銀行會不給你加點,別做夢,說不定你這樣的無聊之人,另一家加更多,你愛貸不貸,不貸一輩子也別想拿到產權。

衍生知識點:

LPR模式的加點是固定,就是貸款人在老辦法下上浮還是下折的利率,新政策變化的只是基準利率,以前是固定4.90%,現在是每月20日報價而已。

我是溯源歸一,極簡投資踐行者!

溯源歸一


原則上不可以。

千呼萬喚始出來!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方法終於浮出水面,與此同時也露出了銀行們的獠牙,不知道為什麼,LPR轉換卻收到自媒體人一片叫好聲,當時房貸按4.9上浮的,現在轉換卻要按4.8加點,雖然當前利率不變,但是利率浮動比例提高了,以後如果LPR高於4.8回到4.9,那我們的貸款利率也隨之提高了,人血饅頭,真香嗎?


子不曰


舊的房貸轉為LPR的規則是統一的,你不同意也不能換其它銀行辦理,而且就算換了,這個規則也不會變。

轉為LPR的規則簡單理解,就是轉換後,首期貸款利率維持不變。比如你原來如果是4.9%的貸款利率,轉換為LPR後也是4.9%,只不過是由LPR+加點。具體加點加多少,依據的是2019年12月的LPR。

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為4.8%,所以具體的加點數值就是你原有貸款利率與4.8%的差,可以為負值。

LPR是每個月公佈一次,但是並不是房貸利率會每個月變化。變化的期間可以在轉換是跟銀行約定,一般最短是一年。

這個規則不論你是在原貸款銀行,還是另外找銀行,都是一樣的。所以,且不說不能換銀行重新辦理按揭貸款,就算能,你也是白忙活,沒有意義。

當然如果你不同意加點的數值,也可以選擇不轉換為LPR。可以轉為固定利率,也就是按照你以前的按揭貸款利率,以後固定不變,這樣就不存在LPR加點的問題了。

如果你以前的利率很低,你又擔心為了LPR的變動,那麼就建議你選擇固定利率吧,反正利率很低了,以後LPR不論是升還是降,你也不會吃什麼大虧。


老萌有個存錢罐


根據央行的要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即將在3月1日起,全面轉換為以“LPR利率+加點數值”的模式、亦或者直接變成固定利率。無論是哪一種形式,對於普通貸款人來說,都是沒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被動”接受而已。

LPR加點數的多少,早就已經確定,無論是銀行、亦或者是個人,都無法去“修改”的

  1. 凡是之前的浮動利率貸款,皆需要進行轉換操作。要麼轉換成為固定利率,要麼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數值”。

  2. 如果選擇LPR利率,則2020年的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加點數值。之後的時間內,LPR利率可隨行就市(週期至少為一年),但加點數值一旦確定後,剩餘貸款期限內,將會一直保持不變。

舉個簡單的例子,房貸利率為5.88%(基準4.9%上浮20%)。2020年3月1日~8月31日之間,需要進行轉換調整。

此時,轉換為LPR利率(約定每年1月1日根據最新LPR利率來調整)。其利率轉換過程大致如下:

  • 加點數值=當前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5.88%-4.80%=1.08%。

  • 2020年的房貸利率=4.80%+1.08%=5.88%。

  • 2021年的房貸利率=LPR利率(2020年12月)+1.08%。

  • 以此類推,此後每年的利率都按此公式來調整。

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值,可以換銀行辦理貸款麼

首先,換銀行貸款,相當於需要先還清原有貸款、再辦理新的。在這過程當中,費事、費力不說,還得額外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資金的時間成本)。

其次,重新辦理抵押貸款,需要再一次評估房產、重新簽訂合同,還需要提供各種材料,銀行進行初審、複審、核准。萬一中間出現任何紕漏,豈不是會相當麻煩麼。

第三,換家銀行貸款,會結合當前的樓市政策、商業銀行內部規定、個人信貸情況來綜合判定利率的高低。其加點數值並不會下降,反而可能會更高的。

小結:

存量浮動利率轉換LPR,對於借款人來說,議價的空間是比較小的,做也得做、不做還不行。而加點的數值,早就已經決定了,幾乎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至於換家銀行辦理貸款,更是不太現實的。


財經者思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但也有可能有例外的人(你懂的)

現在來說說原因:

2.29多家銀行陸續發佈了利率轉換公告在3-8月5個月的時間裡可以申請轉換僅且只有這一次機會,如果轉了LPR的方式計算利率的話,要接受央行LPR值和貸款銀行的基點變化。

可以說,這次的轉換是一次機會,但機會就意味著風險,所以,終究需要個人去考慮。

業內人士的建議是,未來利率基本會呈現下行趨勢,可以選擇LPR利率方式。

看看下圖吧。






喬氏侃房


貸款基準利率轉為LPR利率以後對於存量貸款和新增貸款來說,處理方式是有不同的。

對於存量貸款

對於存量貸款,國家給貸款客戶兩個選擇,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不管選擇哪一種,客戶都需要和銀行重新籤合同。如果客戶聯繫不上或不願意簽署,默認選擇固定利率。能選擇浮動利率的多半是房貸,其他三年以內的貸款,銀行也是不會允許選擇浮動利率的。

轉為LPR之後,原來房貸利率是多少,轉之後仍是多少,只不過計算方式發生了變化。原來房貸利率是貸款基準利率*(1+上浮比例),以後是LPR利率+加點數。假設原來房貸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20%,那麼房貸利率為5.88%,最近一個月的LPR利率為4.8%,也就是說,加點數為(5.88-4.8)*100=108。

自此以後,房貸利率就變為4.8%+1.08%。如果選擇固定利率,那就一直是5.88%,如果選擇浮動利率,公式中的4.8%就會根據LPR的變動而變動,一般為每年變一次,但是1.08%是固定的。

那有人問了,如果不滿意1.08%的加點數,是否可以換銀行重新辦理呢?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你必須要先把貸款結清。將房子解押之後,拿著不動產登記證到其他銀行辦理抵押就可以了。只是貸款利率可能比原來的還要高。

對於新增貸款

無論是房貸還是其他類型的貸款,現在都統一採用LPR利率了。LPR的加點數和原來基準利率的上浮比例雖說不是一回事兒,但是各家銀行依然有自主確定的權利。

新增貸款只是計算方式有些變化,其他的和轉LPR之前是一樣的。銀行在給貸款客戶下批覆時會明確說在當月LPR利率的基礎上加多少點。因為這個時候還沒有放款,所以如果客戶對於這個加點數不滿意,完全可以扭頭就走,換一家銀行進行申請。

總結:

LPR利率是為了方便國家對利率進行調控,也為了更好地推進利率市場化。它對於普通老百姓的影響其實沒有那麼大。對於存量貸款來說,老百姓只需要配合改造,做下選擇就行,對於新增貸款來說,老百姓還按以前的貸款基準利率來考慮就行。


銀行研究僧


顯然是不行的,因為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維持不變(且不能更換銀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房貸利率定價基準開始轉換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不再掛鉤以前的央行基準利率了。對於已購房者來說,除了在固定利率和“LPR+加點”形成兩者之間二選一之外,別無選擇了,至於加點數值應該是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及信貸政策共同決定的,個人沒有理由不同意自己的加點數值。

眾所周知,個人住房貸款一般都是5年期以上的商業貸款,以前以央行基準利率為錨,並按基準利率上浮或進行折扣優惠;2019年10月8日以後的增量房貸利率轉換為LPR,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也隨之轉換為LPR,這個LPR是每個月定期公佈一次。

目前,國內最新的5年期LPR是4.8%,房貸利率就是在此基礎上加點形成最終利率。比如說,你目前的房貸利率為5.39%,那麼與今年1月20日發佈的LPR利率4.8%的差值為59個基點,也就是說如果你與銀行約定轉換為LPR加點形成的房貸利率,那就是4.8%+59個基點=5.39%,與原合同約定的房貸利率水平持平。

但假如將來某個時候,LPR上行的話,則你的貸款利率也會相應上行,所支出的利息也會增加;但假如有一天LPR下行至4.2%,則你的房貸利率就變為4.2%+59個基點=4.79%,相比之下,要低於所選擇的固定利率(5.39%)水平。

總之,今年3月1日起至8月底前,所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都需要按照監管要求轉換為LPR,對於個人住房貸款客戶來說,加點數值是與原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水平差值相關的,並不是由自己任意選擇銀行的就可以改變。請注意,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間內固定不變

。且定價基準轉換隻能是一次性的,一經轉換後不能再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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