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外婆病危,想要將所有財產全部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由外孫繼承,但其配偶,女兒健在,請問這種方式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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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對繼承和贈予還不清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繼承人,可以通過遺囑指定一個或幾個人來繼承,並約定份額。

但是孫子不在繼承人之列,可以通過遺囑贈予給他,由於贈予對象沒有限定,可以是國家、集體及繼承人以外的任何人,所以遺囑有2個月的時效,逾期沒有辦理手續視為放棄,有一定風險。

不管是繼承還是贈予,都只能處理當事人自己的財產,並且不能逃避債務、稅費及其他法定義務,如對配偶的扶養。

所以想要實現還是有難度的,比如有200萬現在和一套房,給孫子100萬,沒有問題,但把房子給一半給孫子,讓老伴內地方養老,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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