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孙杨被禁赛八年“命悬一线”,想获“转机”必须如此这般

2月28日,从瑞士蒙特勒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一案听证会的裁决结果。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定:

孙杨被禁赛8年,即日生效。

孙杨被禁赛八年“命悬一线”,想获“转机”必须如此这般

当然,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规定,孙杨如果对此次裁决结果不满,可于30天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孙杨也表示已委托律师这么做了。但绝大多数的专家都对上诉的成功表示悲观。不过,大观君倒是认为,孙杨上诉,还是有那么一线“生机“,但要争取这“一线”生机“,孙杨必须改变现有策略,并且立即付诸行动。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简单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2018年9月4日晚,国际泳联(FINA)委托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孙杨进行飞行药检检查官出示了相关授权文书和证件后,孙杨在提供血样后,对检查人员的行为和身份提出质疑,在咨询队医和相关人士的意见后,以助理人员授权存疑,无权参加样本收集工作为由,拒绝进行尿检,并坚持之前所收集的血液样本不应被带走。双方在僵持中孙杨母亲叫来保安,用锤子砸开存放血样的安全容器(应该类似于一种“药箱”,而非网传的“直接存放血样的器皿”),此次检查最终未能完成。

2019年1月3日,,FINA兴奋剂仲裁庭做出裁决:认定孙杨的反应可能是合理的,可以证明其无罪。对此,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国际泳联(FINA)的决定为孙杨主持了争议,讨回了清白,但媒体和当事人可能刻意回避了关于决定的另外一部分真相,那个决定的实质内容是对孙杨拒检行为给予警告和批评,明确指出孙杨只是“险胜”(a close-run thing),认为孙杨的这一举动“基本上是一场铤而走险,是极端愚蠢的行为(foolish in the extreme)”。

很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对FINA的此项决定表示不满,认为这一决定对孙杨处理“过轻”,根据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第13.2.3条规定,向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提起上诉,这才有了如今的这一幕。

那么,国际泳联(FINA)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意见,到底谁更有道理呢?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2月28日的裁决已经给出了答案。不过,对于这份裁决书,所有人都在关注8年的禁赛期,但却忽略了其中的不少细节:

1、这个裁决是三位仲裁员的一致意见,根据仲裁庭组成规则,三位仲裁员一位由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指定并担任组长,一位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指定,另一位是孙杨指定并经国际泳联(FINA)同意,也就是说,这一次,连孙杨自己指定的仲裁员也没站在他这一边。

2、孙杨指定仲裁员,为何要经过国际泳联(FINA)同意?这是因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不仅起诉孙杨,同时也起诉了国际泳联(FINA),认为国际泳联此前对孙杨所做的处罚决定不当。

3、国际泳联(FINA)第一时间接受了裁决结果,执行对孙杨的制裁决定,没有表示要求上诉。

上述内容传递出一个信息,那就是:同样作为“被告人”的国际泳联(FINA)基本接受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观点,认为自身此前给予孙杨的处罚确实”过轻“。那么,这一年的调查中,究竟出现了什么情况,让国际泳联(FINA)改变了自己的观点呢?

孙杨被禁赛八年“命悬一线”,想获“转机”必须如此这般

我们知道,国际泳联(FINA)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在这件事上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不认可孙杨“拒检“这一行为,他们一致认为,“运动员最明智的做法是在任何情况下均先遵从检查官的指令提供样本,然后再提出抗议,运动员有疑虑时也不要去冒着违规的风险拒检”。双方的区别无非在于:国际泳联(FINA)认为检查组确实违反了相关规范,孙杨拒检属于“事出有因,情有可原”;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则认为尽管检查组在程序上略有瑕疵,但孙杨抗拒检查性质恶劣,必须严惩。如今,通过一年多的审理,仲裁庭基本上形成了以下几个方面:

1、孙杨和检查组均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但所违反的制度层级和效力不一样:孙杨“拒检”违反的是《世界反兴奋剂条例》《FINA兴奋剂管制规则》,这是上位制度;而检查组违反的是《血样收集指南》,是下位制度,由于“指南”不仅自身没有强制效力,还需要服从上位制度,所以孙杨的违规行为更为严重。

2、国际泳联(FINA)此前对孙杨所做的处理结果,孙杨相当于是“认罪免诉”,而孙杨团队在仲裁庭中一直坚持“无罪”辩护,而没有作“轻罪”辩护,这就和国际泳联(FINA)的基本立场出现了偏差,所以国际泳联(FINA)也很难再站在孙杨这一边了。

3、根据现行《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非故意拒检将被禁赛2年,故意拒检将被禁赛4年,孙杨这次不仅被认定为故意拒检,而且被认定为二次“违禁”,故处以“两倍禁赛期”的处罚,这样的“顶格”+“从重”的处罚,可能跟孙杨团队在庭审中的表现和策略也不无关系。

所以,这个时候孙杨真正要做的,不是要急于表达“震惊、愤怒、无法理解”,而是要迅速地“理解”,这一年多来究竟出现了什么变化,需要如何补救?

当前全国还处于“抗疫”阶段,在防抗这场疫情中,我们最重要、最宝贵的经验是什么?就是采取坚决果断的“隔离”措施。事实上,这一方法同样适用于孙杨。

至于孙杨应该如何“隔离”,跟谁“隔离“?答案很简单,那就是立即开展全面“隔离”,包括:更换律师团队、隔离舆论、隔离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隔离昨天的孙杨。

孙杨团队首先应该承认,9月4日当晚孙杨及其家人的反应是过激的,也是违反规则的,但这是无心之失。也就是说,孙杨团队必须尽快将应诉策略由“无罪辩护”调整为“罪轻辩护”当然,罪轻不是承认服用兴奋剂,而是没有更好地配合药检。所以,前期的律师团队必须更换。

其次,为什么需要隔离“舆论”?因为孙杨的行为说白了就是“对抗组织调查”,但这个反兴奋剂组织最在乎的就是“权威”,比如IDTM作为检查机构一直使用同样的文件进行兴奋剂检查,如果孙杨这次“叫板”成功了,那此前的19000次调查结果怎么说?比如孙杨自己想接受一定的处罚,但有人带节奏说“爱国、反对双标”咋办?所以,不知道孙杨团队是怎么想的,又是高调发新闻,又是要开公开直播审理。这种事情,如果不公开透明,大家都还可以商量勾兑;一旦公开,大家都被迫架在上面较劲,反而没余地了。本来就是中国人跟中国人之间的一场争执,也不算太复杂,如今搞到外部去了就越来越复杂。事实上,在这个问题上,不必要事事搞“阴谋论”,说白了,我国也是世界反兴奋剂成员国(WADA),冬奥会冠军杨扬还是该组织的副主席,往大了扯并不利。

孙杨被禁赛八年“命悬一线”,想获“转机”必须如此这般

接下来,再来说说为什么要隔离身边工作人员和家人?我们可以看到在庭审中,WADA反复强调孙杨具有丰富的兴奋剂检查检经验,因此随行人员的结果应由运动员承担等理由来论证孙杨构成违规。其实孙杨真正的抗辩点在这里,我们知道,在9月4日当晚,最严重的事情是砸容器,但这件事情并非孙杨本人干的,而是孙杨的母亲叫来小区保安干的(西方媒体甚至还将其直接翻译为孙杨的“保镖”),所以孙杨要做的,就是努力将这些行为与自己做有效区隔,他应该表示自己最初是自觉配合提供血样的,而其后发现情况异常后也是多方咨询采纳了团队的建议,表示自己虽然多次接受检验但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也可以表示其内心也并不认同家人和团队这种激烈的对抗方式。

最后,为什么说要隔离“昨天的孙杨”?其实,整个庭审过程,孙杨团队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就是反复将“抗拒检查“一事进行合理化论述,这显示孙杨对于国际反兴奋剂组织的不信任,对《反兴奋剂条例》的不屑,等于让孙杨自己来证明自己“对抗”的故意性质;同时,WADA还指控孙杨经验丰富,且因违反反兴奋剂规定而接受过纪律处罚之名,将其冠以“累犯”之称谓,这才会有最后的双倍顶格处罚。所以,如果孙杨接下来准备上诉,就必须与昨日之孙杨进行隔离,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态度,感谢WADA及仲裁庭对他清白的肯定,反思自己过去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不足,愿意借这件事帮助WADA宣传反兴奋剂的重要性,如此,或许还有一点点回旋的余地。

那么,如果孙杨采取更换律师、隔离媒体、切割团队、自我反省的行动,最好能争取到什么样的结果呢?

首先可以抗辩的是”二次违禁“,毕竟前次是误服,这次是程序纠纷,两者应该不是一回事,不能算“累犯”,争取这一点还是有希望的。要做到这一点,隔离媒体是必须的,否则七嘴八舌的,每个人都过个嘴瘾,到最后还不是孙杨和国家买单?

其次就是抗拒执法是“故意”还是“非故意”?孙杨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并配合抽血,并无抗拒之“故意”,后来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才出现状况,实非其本意。同时按照西方人的逻辑,孙杨是否需要为“身边人“的行为买单,前提是孙杨对他们是否有“共谋”,或孙杨对他们行为是否持事后追认态度,举个例子,由于孙杨两次“违禁”都关联到队医,所以如果孙杨能主动和队医进行切割,最好是更换队医,就能够很大程度上实现切割。反之,如果孙杨在各种场合一个劲地替其母辩护、替保安辩护,替队医等辩护,那反而是坐实了孙杨“共谋、故意”的事实了。

所以如果孙杨改正态度,和身边人做必要的切割,应该能排除“二次违禁”和“故意拒检”,那么,孙杨的最高“刑期”就是2年。在此基础上,孙杨新团队如果能挖掘各种能够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开展答辩,这个时候国家再配合做点工作,说不定还能迎来进一步转机。

孙杨被禁赛八年“命悬一线”,想获“转机”必须如此这般

当然,无论如何努力,孙杨要能赶上东京奥运会的可能性,已经是微乎其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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