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月27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脱贫攻坚双胜利。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部署近期防控重点工作,并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时刻心系群众安危、惦记群众冷暖、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重要指示和科学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与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始终绷紧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确保防控面上的力度不减,科学、严谨、高标准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安排足够警力,配合卫健防疫部门毫不放松地抓好定点医院、隔离场所等安保措施和社会面严管严控措施,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隔离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要配合卫健防疫部门,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现场管理,防止人员聚集。

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好支持复工复产、恢复稳定就业、畅通交通运输、保障市场供给等工作。要严格落实《云南公安机关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措施》,确保承诺的每件事都要实实在在见诸行动,切实为企业和复工复产人员分忧解难,提供服务保障。要严厉打击防范涉疫违法犯罪,切实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防护工作,把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全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教育引导全警以战时的精神状态、战时的工作标准、战时的纪律作风,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勇当先锋、敢打头阵,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最大限度地服务、支持和保障基层一线,让基层民警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要教育引导全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执法,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要迅速响应党中央对广大党员的号召,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采取自愿原则,组织发动广大党员民警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

会上,参会同志还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交流发言。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成员参加会议,厅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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