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過度消毒也是毒!國務院通知:防止過度消毒,不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消毒

過度消毒也是毒!國務院通知:防止過度消毒,不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消毒

2月29日,國務院疾病預防控制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消毒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指導各地科學消毒、精準消毒,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消毒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依規開展消毒工作

各地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為依據,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疫源地消毒總則》(GB19193-2015)、《疫源地消毒劑衛生要求》(GB27953-2011)等方案和標準開展醫療機構、病例居住過的場所、轉運車輛等特定場所的消毒。工作場所、公共場所、社區和學校等場所的預防性消毒方法參照《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消毒劑使用指南》(國衛辦監督函〔2020〕147號)進行。

二、採取科學消毒措施

各地要精準施策、科學消毒,真正做到切斷傳播途徑,控制傳染病流行。無明確傳染源時,做好預防性消毒,增加醫院、機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物體表面消毒頻次,加強高頻接觸的門把手、電梯按鈕等清潔消毒,做好垃圾、糞便和汙水的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做好個人手衛生。有明確傳染源時,加強隔離病區、病例居住過的場所和轉運車輛等的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三、防止過度消毒

各地要防止過度消毒,不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的消毒,雨雪天氣不開展外環境消毒;不對外環境進行空氣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劑(粉)對人員全身進行噴灑消毒;不對水塘、水庫、人工湖等環境中投加消毒劑(粉);不在有人條件下對室內空氣使用化學消毒劑消毒。

四、做好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

各地要確保消毒效果,做好消毒質量控制。所用消毒產品要合法有效,並嚴格遵循產品說明書使用。要根據消毒對象的特點,選擇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劑量,採取必要的檢測手段,確保消毒效果。對消毒範圍廣、持續時間長的預防性消毒和影響大的終末消毒,各級疾控部門要做好消毒效果評價。


解讀——

消毒作為切斷傳播途徑的措施,在防控新冠肺炎流行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出現了消毒不到位和過度消毒並存的現象。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決勝階段,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到科學消毒、精準消毒,避免過度消毒,減少過度消毒帶來的環境汙染和人體健康問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組織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所,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消毒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依規開展消毒工作,指出了當前消毒工作的重點和誤區,同時強調要做好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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