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甘肃省五地入选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

人民网兰州2月28日电(黄帆)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公布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市)名单,全国共有50个试点县。其中甘肃省天祝县、玛曲县、迭部县、卓尼县、肃南县入围试点县。

据了解,试点县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重点,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核心,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试点县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试点任务:

一是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引导和鼓励其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保护和利用的协调统一。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式,优先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成生态保护人员。

二是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强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完善重点流域跨省断面监测网络和绩效考核机制,对纳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的流域开展绩效评价。鼓励地方探索建立资金补偿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

三是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空间管控规则和特许经营权制度,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地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以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厘清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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