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成都疾控中心提示:合理使用消毒劑 遵循“六加強九不宜”

成都疾控中心提示:合理使用消毒劑 遵循“六加強九不宜”

新冠肺炎期間,大家在做好日常衛生處置的同時出現了一些過度消毒現象,比如一些企業、小區設置“人員消毒通道”,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外部和車輪進行消毒,不斷對著小區道路及市政街道路面噴灑消毒劑等。

對此,昨日市疾控中心發出提示:過度消毒無益有害,並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消毒劑使用的“六加強九不宜”,在切斷傳播途徑、阻止傳染病流行的同時最大程度保護大家不受消毒劑的損害。

六加強

隔離病區、病人住所進行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醫院、機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高頻接觸的環境物體表面增加消毒頻次;

其他場所高頻接觸的門把手、電梯按鈕、水龍頭等加強清潔消毒;

垃圾、糞便和汙水進行收集和無害化處理;

做好個人手衛生;

消毒知識的普及和宣傳。

九不宜

不宜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的消毒;

不宜對外環境進行空氣消毒;

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劑(粉)對人員進行消毒;

不宜使用酒精對室內空氣噴霧消毒和對環境大面積消毒;

不宜對未進入汙染場所的車輛外部及車輪噴灑消毒劑;

不宜對水塘、水庫、人工湖、河流等環境中投加消毒劑(粉)進行消毒;

不得在有人條件下對空氣(空間)使用化學消毒劑和紫外線消毒;

不宜用戊二醛對環境進行擦拭和噴霧消毒;

不宜使用高濃度的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大於1000毫克/升)做預防性消毒。本報記者 王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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