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追女孩花了幾千塊錢,可以跟女孩要回來嗎?

九袋長老悟空


追女孩子花了幾千塊錢,想要回來有點困難,大多數女孩子都不會給你的,因為你要這錢的時候,她們打心眼裡就瞧不起你,而且這錢應該是約會時候花的吧,人家都吃了喝了,你管人家要什麼錢,難道你請朋友吃飯,過後和朋友鬧矛盾了,你還能管朋友要吃飯的錢呀,男人太小氣是不討女人喜歡的。

追求女孩子花錢是正常的,這個不同於定親或者彩禮錢之類的可以要回來,說白了追求女孩子時候花的錢,無非也就是吃飯、看電影之類的,而且這錢花的你也有份享受了吧,再說人家女孩子又沒有騙你花錢,當時是你自願的,這個錢你走法律程序都不支持,所以最好還是別要了,既然喜歡人家,沒追求到也要留個好印象,如果幾千塊錢你都不捨的,有何談喜歡人家那,追求女孩子就是要付出,但這不是做買賣,付出就必須有回報,擺正心態,用心去愛,才會贏得女人的芳心。



單身狗婉兒


很難要,算禮品和贈送。

我也碰到過這種事,我介紹一對小青年談戀愛,戀愛其間,男孩用了十萬元給女孩買禮品,吃的,這女孩住在臨沂六村裡,姓吳,家庭素質極差,女孩在外騙吃騙喝,父母也不管教,女孩讓男孩買水果,快遞到她家,三個月,騙光了男孩十萬元,男孩叫女孩到他家和父母見面,敲定關係,女孩就推託,男孩覺得受騙,就提出分手,

讓女孩把他買的照相機一萬多元還給他,其它算了,女孩母親,老吃老騙,教女兒說,讓男孩去法院告,男孩吃了虧,心裡不服氣,看了有關條例,可以告她詐騙,他的父親阻止了他。

的確,這些錢講不清楚了,我也勸女孩的母親,女孩的母親置之不理。

現在以結婚為前提的騙子很多,大家要擦亮眼晴,不要隨意把自己的錢財,給別人騙去,畢競也是你辛苦賺來的。

看顧好自己的口袋!





陳紅光


追女孩花幾幹元是你自原,沒見過有那個男人去要回來,除非他是渣男。


張brother95118541


應該不可以吧,你就算是要也要不回來的。

我一親戚,別人給介紹的女孩,根本就沒看上他,就是吊著,不表明態度,吃一頓飯600多還嫌少,去旅遊帶著她媽,花了不少錢,後來也沒成。現在這種情況太多了,要麼你別找對象,要找對象就要捨得花錢,真碰上那大手大腳的,幾千塊錢就是眨眼的事。哎……這年頭找對象不容易啊!



真的好累aaa


我朋友追一個女孩子,花了幾千塊錢。女孩不願意了,女孩主動把錢還給了我的朋友。在我們當地女孩都是這樣。女孩不願意了,男孩也不打算要錢,可女孩會主動還錢的。女孩都要面子,不想讓人們說三道四。自己還想找個好對象。主動還錢的這種女孩,給多少錢也值。象找那種女孩,找一次花男孩好幾千上萬,又吹了,再找一個還是那樣花男孩子的錢感覺是天經地異,這樣的女孩不值得珍惜。


用戶100460892779


我之前的一個對象,那離開的時候還跟我要精神損失費呢?你說我冤不冤啦!我的時間就是給他用來浪費的嗎?說我浪費他時間。我跟他相處不下去的原因是疑心太重。後來他堵我,開著他的破車,要跟我算他給我買過水果的錢,一共三次還不到一百吧!我把兩百直接扔給他,另外一百是讓他離我遠一點。後來還發短信給我,如果上天給我一次機會,他一定好好珍惜。我直接拒絕了,等我哪天兩眼辯不清藍天白雲為何物時,我再考慮要不要答應你。


易水秋寒448


能這麼說,估計沒追成功吧?這看你個人了吧,你覺得值花就花了,你覺得不值你去要,但是女孩肯定說你摳門,再者,女孩自覺的話她會還你,但大部分女孩可能不會。

我之前處了一個男朋友,挺捨得花錢,也沒太多,就是平時吃吃飯什麼的,但是我這個人就不愛佔別人便宜,雖說是男女朋友,可誰的錢都不是白來的,所以平時我也會回請他,後來有次他帶我見他父母,他父親給我了一千塊紅包,說是見面禮,我有些尷尬,因為我確實沒有想好是不是繼續處下去,這個紅包被硬塞給我,但是我拿著一分沒動。

後來分手了,男孩挺好的,只是沒啥感覺吧,分手時我把那一千塊錢還給他了,談戀愛是一回事,畢竟不是兩口子,也不能一味地讓別人付出,男孩子怎麼了?誰不是父母的心肝寶貝,誰掙的錢都不容易,互相理解吧。


藍丶瓔珞


我老公以前追我,當時我不太喜歡他,又覺得可以處一下,後來忘了因為什麼事,我說不合適算了吧,送我的玉吊墜我原封不動的還給他了,當時給他的時候他不要,我放在樓梯口我就走了,(關於吃飯什麼的,我也沒有隻讓他請,我也有請還回去,就像朋友你請一次我請一次) 現在也有問過他,為什麼當時不收回送我的吊墜,他說不管在沒在一起,送出去的禮物沒有收回的道理,因為這個我就更欣賞他,[捂臉]


被遺忘的回憶1雨


這個要看你是不是自願花的,如果當初你為了追她是自願為她花錢,那麼就請別說要回來這樣的話。

如果是她向你借的,那當然可以要回來。

以前我和一女的經人介紹認識,後相處了半年,期間為她買衣服,買化妝品等,大概花了七千多,她還問我借了三千塊,最後分手時,我就要她還我三千塊,她也答應了,轉帳時她轉給了我四千,我問她為什麼多轉一千,她說那一千是我姐當初給她的見面禮,要我給我姐,我說不用了,給了就沒有要回來的道理,然後我又迴轉了一千給她,她開始說不要,可過了一會還是收下了。

個人覺得,不管是誰,送給的東西,不管發生什麼,都不能去要回來,但借出去的,一定要還


zz百分百yy


看了標題,覺的小編你腦子被驢踢"進水"了。

這事兒你得雙面看。如果你為了達到自己任何一項目的,狂追女孩。在這中肯定是要花些消費。不過你也是"周喻打黃蓋,願打願挨"呀!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看得出女孩提出要和你分手不相處了,你就藉此要回追女孩所花費的幾千元。怎麼說你呢?金錢是買不到真正愛情的。你和女孩交往過程中,女孩可能瞭解到你不是她所認可、託依的人(不管是品質、處事、事業、生活、性趣愛好等)。當然,如你贈送女孩的一些較為貴重的禮品,幸許不用你追要,女孩會亳不猶豫的退還給你。至於其它零碎的洧費,追討要是不是有點兒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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