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西宁中院“六到位”助推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双赢”

青海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西宁中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用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认真学习,思想认识到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院党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精神,组织干警利用学习强国、内网、官网等各种形式原原本本的学。通过学习,全院干警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动防范疫情的自觉性得以提高,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的实际行动上。

加强领导,安排部署到位

第一时间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筹划疫情防控工作,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统领指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有序进行。1月29日,制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月12日,召开党组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

强化管理,防护措施到位

一方面全力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节日期间,多渠道提前采购口罩、体温检测仪、酒精、84消毒液等防护物资。节后上班,为全体干警配发口罩,落实干警佩戴口罩上班措施,对进院的干警进行体温测量。每天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重点区域以及电梯、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不留死角。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对使用过的口罩集中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干警使用内网、审务通、微信等进行办公,就餐采用错峰制,自带饭盒打回办公室就餐,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性活动。另一方全面排查本院干警春节期间出行情况,对于外出干警,随时掌握返回情况,目前,除个别干警,中院外出回宁的干警已按照相关要求,在严格执行居家观察制度并经医院体检合格后回到工作岗位。

发挥职能,审判工作到位

制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事项的通告》,暂停关闭现场业务办理。与此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利用移动微法院、智慧法院APP、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工作,主动协调相关公司为全市法院免费开通55个“云端法庭”。截止2月26日,中院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22件,邮寄立案37件,接听电话咨询83次,通过云法庭、微信等办理调查、冻结等各类案件125件,让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能感受到司法诉讼服务的温暖。

督导检查,严格执纪到位

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督察工作的通知》,成立督察组,以严明纪律保障法院疫情防控工作。督察组积极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重点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安保、值班、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督促干警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健康防护,确保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到位

充分运用法院官网、官微、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介绍和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干警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坚定防控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集会、不聚餐,把疫情防控宣传的舆论先导紧紧抓在手中。截止2月26日,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和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2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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