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些小區業主因不滿物業服務,拒交物管費,你認為這樣做對嗎?

零距離廚房


不論是什麼原因,拒交物業費都是不可取的一件事兒。

一、狗咬人人能咬回去嗎?

話糙理不糙,雖然我們生活中會遇到一些黑物業,物業管理差,欺壓業主,但拒交物業費的以惡治惡,狗咬人人再咬回去有什麼區別?

我認為碰到黑物業應向有關部門反應,聯合小區業主積極維權,嚴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物業公司。

但就算是黑物業,如果拒交物業費鬧上法庭,法庭也不一定支持業主一方,因為拒交物業費本身就違法。雖然物業一方有不對的地方,但業主做的也理虧,說話腰板兒挺不直啊!

二、小區業主不滿不一定就是物業的問題。

大家在生活中也都遇到過蠻不講理的一些人,當然小區裡業主也不一定都是好人吧?患難見人心,近些天疫情嚴重,有些業主以權勢壓人,不服從管理,不戴口罩開車闖卡,甚至對圍毆保安。在關鍵時期他們都能如此蠻橫,在日常生活中也不是善類,恐怕也從來不把物業管理人員和保安放在眼裡吧?

業主不滿意就拒交物業費是不是太過於自我為中心,今天有人評論我的留言說:業主有一千種理由不交物業費,但物業沒有任何理由對業主進行管理。

這時候我特別想問一句:物業公司就是奴隸嗎?業主和物業之間是對等的關係嗎?

總體上我覺得物業公司服務都還不錯,只是物業公司還存在上升的空間,也沒有一定的標準,這也導致了一些業主的不滿。

物業公司會根據自己小區的實際情況進行不同的管理,但業主有時候是覺得不公平的。比如,有些小區物業在年底會給業主們發錢,旁邊的小區物業不發錢,業主就會覺得自己小區的物業是“黑物業”。但業主很少想過為什麼別的小區有這個福利,自己小區卻沒有。

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也就對業主產生不滿,進而不願意為小區業主盡心盡力進行服務,然後業主們更加不願意交物業費,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我認為業主碰到黑物業,應該有充足的理由找業委會進行反應,找居委會進行監督,不行還需要聯合業主起訴物業公司,而不是拒交物業費。

而作為業主,也不能因為一己之私對物業不滿,然後拒交物業費,如果物業公司以拒交物業費起訴業主,業主不僅要補齊物業費,還需要繳納額外的相關利息及物業損失。


建聞君


我認為是正確的!有些小區物業亂收費用,不管小區的綠化、環境、衛生等等,只顧中飽私囊,建議取消所有小區物業,由業主委員會來管理…


何劍虎


物業是為錢來的,他們根本就不是為小區,為業主服務的,他們沒有責任感,一切以錢說話,例如,我請保姆,她如果不合我心意,我有權讓她走人,但物業就不是了麼回事,他們好象是主人,領導,他們說的話,沒有協商餘地,都是強行讓業主執行,如果業主不執行他們就停水,停電,他們的保安都不是專業的,都是歲數很大,農村人,是來混日子,混錢的,什麼物業,他們根本就沒有物業管理知識和業務水平,如果業主遇事,他們雙手一推,從沒有為業主作想,是一夥純說廢物一個。


老王9393570800243


物業與業主之間己形成一種服務合同關係,雙方都要履行合同的義務,業主的主要義務是交付物業費,而物業公司的義務是提供物業服務,物業公司不服務或服務不達標,也是一種違約行為,合同雙方均存在過錯,目前大部分的小區物業服務差,收費高,引發矛盾不斷,主要根源來自物業公司,而小區內不交物業費的是極個別少數。希望物業公司從自身找原因,不要繼續做盤剝業主的事情,不要以小區的管理者自居,那麼不交物業費的事就會少之又少。


cherry3494


對。

市場經濟社會,就應該安市場規則辦事。一方先不履約,另一方就沒有必要按約付款。這是契約精神。

更何況是不請自來的。強買強賣。

只要求單方面付錢履約,又沒有有效手段讓另一方,承擔應盡的義務。不是無能,就是耍流氓。


雨漫君城


對,大家共同抵制狗物業,讓狗物業早日滾蛋,我們村需要,我們還是喜歡過去農村無人管理的自由時代,我們不要做物業的搖錢樹。我們壓力太大,我們需要減負。


心裡有你gwm


物業太囂張跋扈了,我們的本是公租房喊拎包入住但是裡面的門和陽臺上的地磚窗子都是我們弄的,更氣人的是物業跟做門窗的勾的吃我們的錢,不讓外面的進來做,只能物業指定的做,他們的價格和外面的是天價,高層不能安安全網和窗子,從陽臺掉下幾個摔死了了,這個該不該是他們的錯,隔壁家養了很多小狗吵得心煩讓我長時間休息不好得了抑鬱症咋辦


殤雪159999242


有什麼不對的,物業做的不好業主不交物業費正常,就象買東西一樣,東西不好你會給錢嗎?


老吳85885893


因服務不到位,不僅可以拒交物業費同,還可以讓它滾蛋。最討厭在這個時代還有討飯的行業。現在真不知道想好好安居生活,咋冒出一個這個東東,讓人有點煩。


正義難申1


應該是交不起物業費吧,不然也不應該有別的理由,因為我親身經歷了我們小區的種種怪事,有部分業主不想交費,說是物業費0.35元高,利用各種手段想方設法把物業攆走,說是讓社區代管,我們也不知始末,社區給僱的工作人員費用比原來物業費還多,社區解釋說水電及其它維修需要專業特殊工種,並且外僱人員工資高,維修還不及時,原先攆走物業的那夥業主又把社區僱的工作人員又給攆走了,說是要自治,自治後這夥好像叫業主委員會的業主自己找的各種工作人員,為了經濟利益分配不均,收的物業費又不夠開支,他們內部又幹起來了,這下可好,起事的這幫傢伙誰也不管乎了,整個小區垃圾遍地,水電壞了也沒人修,汙水井堵了也沒人清,日常設備也沒人維護,搞得整個小區就像貧民窟一樣,以前次次組織事務的那夥業主和委員會的人再也沒有露面,聽說其他物業知道我們小區業主不好鬥,社區協調各個物業但都不想趟這渾水,真是讓這幫交不起費的攪屎棍攪的雞犬不寧,我看看再沒有管的就搬走,這小區沒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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