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些小區業主因不滿物業服務,拒交物管費,你認為這樣做對嗎?

零距離廚房


【法眼掃描的觀點】這樣做不對,容易讓業主從有理變成無理。

一、業主和物業公司的關係

1、前期物業管理

現在的小區前期物業公司都是開發商自己的,或者開發商強加給業主的,這一時期的物業公司主要是給開發商解決麻煩,業主提出的房屋門窗變形問題、牆皮開裂問題、電梯不是知名品牌問題等等,都是由物業公司在與業主交涉,最後大不了免除業主幾個月的物業費。

開發商賣房子是一錘子買賣,想長期掙錢,還是物業公司長遠點,虧損的話就漲物業費、車位管理費、水電暖的損耗費。

2、後期物業管理

業主在入住達到一定比例後,就可以組建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合同對物業費、電梯費、車位管理費等都有相應的規定,當然了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也會提出具體的要求。

如果一個小區,業主委員會比較強勢,業主相對來說舒服點,如果業委會委員讓物業公司買通了,或者物業公司免除了業委會委員的物業費,那業主就在和物業公司交涉中吃虧的可能性大了。



二、物業公司提供服務不合格,業主也不能拒交物業費

1、首先看《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

說實話,業主基本上壓根就沒見過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不知道合同中對物業公司有什麼樣的要求,以及業主享受什麼樣的權利。甚至業主自己認為物業提供的服務不合格,其實物業提供的服務就是合格的,只是業主自己認為不合格而已。

只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業主哪一種情況下,可以拒交物業費的情況下,業主才可以拒交,比如:

(1)、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2、不能以一種違法行為對抗另一種違法行為

業主繳納物業費是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的義務,當然了《物業服務合同》中也約定了業主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同時《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服務合同》也約定了物業公司要提供服務。如果業主因為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不合格而拒交物業費,那就是用一種違法行為來對抗另一種違法行為,法律上並不支持。

3、業主可以向業委會投訴,要求業委會敦促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業主畢竟不是《物業服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但業委會是,業委會又是業主的代表,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合格,可以向業委會提出投訴,讓業委會敦促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甚至業主可以建議業委會解除或終止與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合同》,另經過招投標選一家服務質量好的物業公司。

三、結語

現在好多業主的確對物業公司的意見很大,甚至好多業主建議取消物業公司,由業主自治,這一方面依賴於全體業主的覺醒,一方面依賴於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因為有的小區成立個業委會,社區遲遲不同意。

當然了,法眼掃描不贊成用一種拒交物業費的違法行為抵抗物業公司服務不合格的違法行為,這樣會陷入惡性循環,對業主不見得是好事


法眼掃描


我認為是正確的!有些小區物業亂收費用,不管小區的綠化、環境、衛生等等,只顧中飽私囊,建議取消所有小區物業,由業主委員會來管理…


何劍虎


物業是為錢來的,他們根本就不是為小區,為業主服務的,他們沒有責任感,一切以錢說話,例如,我請保姆,她如果不合我心意,我有權讓她走人,但物業就不是了麼回事,他們好象是主人,領導,他們說的話,沒有協商餘地,都是強行讓業主執行,如果業主不執行他們就停水,停電,他們的保安都不是專業的,都是歲數很大,農村人,是來混日子,混錢的,什麼物業,他們根本就沒有物業管理知識和業務水平,如果業主遇事,他們雙手一推,從沒有為業主作想,是一夥純說廢物一個。


老王9393570800243


物業與業主之間己形成一種服務合同關係,雙方都要履行合同的義務,業主的主要義務是交付物業費,而物業公司的義務是提供物業服務,物業公司不服務或服務不達標,也是一種違約行為,合同雙方均存在過錯,目前大部分的小區物業服務差,收費高,引發矛盾不斷,主要根源來自物業公司,而小區內不交物業費的是極個別少數。希望物業公司從自身找原因,不要繼續做盤剝業主的事情,不要以小區的管理者自居,那麼不交物業費的事就會少之又少。


cherry3494


對。

市場經濟社會,就應該安市場規則辦事。一方先不履約,另一方就沒有必要按約付款。這是契約精神。

更何況是不請自來的。強買強賣。

只要求單方面付錢履約,又沒有有效手段讓另一方,承擔應盡的義務。不是無能,就是耍流氓。


雨漫君城


對,大家共同抵制狗物業,讓狗物業早日滾蛋,我們村需要,我們還是喜歡過去農村無人管理的自由時代,我們不要做物業的搖錢樹。我們壓力太大,我們需要減負。


心裡有你gwm


物業太囂張跋扈了,我們的本是公租房喊拎包入住但是裡面的門和陽臺上的地磚窗子都是我們弄的,更氣人的是物業跟做門窗的勾的吃我們的錢,不讓外面的進來做,只能物業指定的做,他們的價格和外面的是天價,高層不能安安全網和窗子,從陽臺掉下幾個摔死了了,這個該不該是他們的錯,隔壁家養了很多小狗吵得心煩讓我長時間休息不好得了抑鬱症咋辦


殤雪159999242


有什麼不對的,物業做的不好業主不交物業費正常,就象買東西一樣,東西不好你會給錢嗎?


老吳85885893


因服務不到位,不僅可以拒交物業費同,還可以讓它滾蛋。最討厭在這個時代還有討飯的行業。現在真不知道想好好安居生活,咋冒出一個這個東東,讓人有點煩。


正義難申1


應該是交不起物業費吧,不然也不應該有別的理由,因為我親身經歷了我們小區的種種怪事,有部分業主不想交費,說是物業費0.35元高,利用各種手段想方設法把物業攆走,說是讓社區代管,我們也不知始末,社區給僱的工作人員費用比原來物業費還多,社區解釋說水電及其它維修需要專業特殊工種,並且外僱人員工資高,維修還不及時,原先攆走物業的那夥業主又把社區僱的工作人員又給攆走了,說是要自治,自治後這夥好像叫業主委員會的業主自己找的各種工作人員,為了經濟利益分配不均,收的物業費又不夠開支,他們內部又幹起來了,這下可好,起事的這幫傢伙誰也不管乎了,整個小區垃圾遍地,水電壞了也沒人修,汙水井堵了也沒人清,日常設備也沒人維護,搞得整個小區就像貧民窟一樣,以前次次組織事務的那夥業主和委員會的人再也沒有露面,聽說其他物業知道我們小區業主不好鬥,社區協調各個物業但都不想趟這渾水,真是讓這幫交不起費的攪屎棍攪的雞犬不寧,我看看再沒有管的就搬走,這小區沒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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