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孙杨败诉与WADA败诉谁的“蝴蝶效应”更小?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于2020年2月28日作出对孙杨禁赛八年的裁决结果,对此国内舆论一片哗然,普遍认为该裁决不公。但也有声音认为,孙杨应无条件的服从检查,然后再提异议,故孙杨是违反规则的一方。但问题是,此次争议,本身就是因规则而来,是关乎检查人员是否具有检测资质的问题。就如同警察执法,配合在前,异议在后命题成立的前提是,警察在执法,而非身份不确定的人一样。


孙杨败诉与WADA败诉谁的“蝴蝶效应”更小?

孙杨方坚持,根据《ISTI血样采集指南》“采样人员”中每一位成员均需出具授权文件。《ISTI血样收集指南》第2.5条意为 “采样人员中的每一位个体需受培训并被授权以实施其各自分配的职能”。而 WADA方面请出了参与编纂ISTI的工作人员,即WADA标准统一处副处长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孙杨方所依赖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实为对“最佳实践“的建议,而非与ISTI具备同等效力的强制规定。即当晚采样人员出具的资质文件符合ISTI的强制性规定。 即双方在对ISTI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而该争议关乎到采样人员(即采血护士)是否具有资质的关键问题。
在双方对ISTI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后,CAS不是审查该条款是否有瑕疵,是否会引发理解上的不同,并依据如果规则本身有瑕疵,那么基于瑕疵所产生的利益归于运动员,不利后果由规则制定者承担这一理念进行考量。而是在承认在会有不同的理解后,由另一方WADA(规则制定者)进行条款解释,并依据其对该争议条款的解释来做出判断,当晚IDTM采样人员提供的资质文件是否合规。
而这样的解释,无异于将裁判权让渡给了WADA。这对孙杨是极其不公的。
此外,仲裁庭还考虑了一个后果问题,即假设仲裁庭裁定IDTM公司的资质文件不足导致本案的检测无效,是否将导致所有使用同样资质文件的兴奋剂检测程序都无效,并且打开成百上千基于同样理由向CAS上诉的阀门?而WADA一方则坚持,(如果仲裁庭赞成孙杨方的论点),将形成“孙扬效应”(“Sunyang Playbook”),反兴奋剂检测制度将无法执行。


可见,CAS考虑因素中,含有孙杨败诉与WADA败诉谁的“蝴蝶效应”更小?让孙杨为WADA的规则瑕疵买单,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WADA的权威,而不是谁的过错谁承担是不引发该种效应的唯一选择。
而作为一个民间的体育仲裁组织,这无疑是在孙杨与WADA的争议中,扮演了运动员的角色。
孙杨与WADA之争,本质上已经是对WADA的不合理规则提出了挑战,它关乎到的不仅是孙杨的个人权益,也关乎到所有运动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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