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如何告訴自己的對象,其實自己並不喜歡她?

milkgreen


我有一個好閨蜜(莎莎)暗戀一個男生五年了。

用閨蜜的話說,這個男生就是她心中的偶像,男神,所以,她要用盡洪荒之力來追他。

為此,我們幫閨蜜給他遞過情書,幫閨蜜把辛苦織好的手套親自送給他,閨蜜為了看他一眼,在他單位樓下能等一天。

本以為,閨蜜的一切努力會換來男生的感動,她們一定會在一起。

後來才發現,男生對閨蜜所做的一切無動於衷,根本不上心。

畢業後,閨蜜很幸運跟自己的男神調到了一個公司,兩個人深處陌生城市,只有彼此認識,後來慢慢就走到了一起。

可兩個人相處不到一年,一次偶爾的機會,發現他跟別人的女生在曖昧。

雖然這件事深深傷了閨蜜,但為了這段感情,閨蜜並沒有去質問他,選擇了裝傻。

然而事情愈演愈烈,男生竟然當著閨蜜的面和別的女生聊天,後來實在忍不住了問男生和這個女生的關係。

男生並沒有跟閨蜜解釋,而是冷漠的說:雖然你對我很好,但是我很難喜歡上你,大概因為你太喜歡我了,我們的感情沒辦法對等吧。

就這樣,兩個人選擇了分手。

分手後的閨蜜並沒有因為此事而一蹶不振,她跟另一個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了。

相處不到一個月,現任男友帶她出去旅遊過,給她買過心儀的禮物,帶她出去看電影,凡是閨蜜喜歡的,現任男友都會想方設法辦到,兩個月後,閨蜜給我們發信息說:她準備結婚了。

當時我們很驚訝:怎麼這麼快就結婚,難道對你的前任男生一點都不留戀嗎?

閨蜜說:跟現任男友在一起才知道,原來以前的那段相處根本稱不上是感情,好的感情必須兩個人對等。

閨蜜說的沒錯,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太過於濃烈時,反而會產生厭倦,會感覺累。

在戀愛中,一定不要做那個傾盡所有去討好別人的人。

你什麼事都為他著想,無論對與錯,你都會理解和寬容,而你做這一切的目的只不過是怕失去他。

然而你做的這一切,對他來說就像是一個永遠都不會離開他的人,無論他做什麼出格的事。

所以,在相處過程中,我們一定要為自己留一點餘地,不要一味的付出,只有這樣,他才會感覺自己抓不住,越這樣他就越想要,付出的就會越多。



穆恩l


直接說吧!對於對方來說,你的直說也算是長痛不如短痛。不愛了,不喜歡了就抓緊說,彼此都不應該耽誤對方。


瓦和木


戀愛中的人都會說,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歡我了,麻煩一定要告訴我。但是真的發生的話,又很難受,覺得無法接受,畢竟自己付出了感情。為什麼是這個結局?分不分手都是傷害,長痛不如短痛,還是直接表明態度,不喜歡對方,讓她去追求屬於她的幸福吧!你不喜歡她,並不能說明她不值得被愛。


沁心隨影


直接說吧,兩個人坐下來坦誠的聊一聊。把話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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