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陽山縣檢察院依法從嚴從快批捕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2月26日,陽山縣檢察院依法對利用口罩進行詐騙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該案是該院批准逮捕的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在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發現口罩已成為緊缺商品,於是利用大家急於購買的心理,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售賣口罩的信息,在明知道上家沒有口罩貨源且無法發貨的情況下,仍以每個口罩4.3元的價格向被害人甘某某出售1800個口罩,共收取被害人款項7800元后,並於2月10日自行將微信凍結,將相關支付記錄刪除。被害人甘某某發現被騙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2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獲歸案並執行刑事拘留。

2月17日,該院獲悉案情後迅速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圍繞案件定性、涉案金額認定、關鍵證據收集等方面提出針對性的引導意見和建議,確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該案移送審查逮捕後,該院根據涉疫情刑事案件從嚴從快辦理的原則,立即通過遠程提審系統對犯罪嫌疑人李某進行訊問,聽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與辯解,確認其詐騙實際金額為7800元,為此該院決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承辦檢察官提醒大家,切莫貪圖小利,切勿心存僥倖,觸碰法律,身陷囹圄。同時,呼籲人民群眾在購買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物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進行購買,時刻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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