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村支書酒後值守打人,免職就行?

●特約評論員 伍裡川(江蘇)


山東平度一村支書酒後在防疫卡點與村民起衝突後被免職。這條消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撫慰人心,但仍給人“不徹底”的感覺。

當地雲山鎮通報稱:2月25日下午3時許,馬項莊村村民項某一行三人駕車出村經過東代家莊村防疫檢查點時,因為登記一事與東代家莊村黨支部書記張某發生爭執,兩人發生言語衝突和肢體接觸,後被圍觀人員拉開。鑑於東代家莊村黨支部書記張某工作方式簡單粗暴,鎮黨委已立即對其作出免職處理。

看視頻可知,事件性質可並非如通報所說的這麼“平淡”。村支書先口出髒話辱罵當事人,在被當事人質問“怎麼這麼牛,還罵人”時竟然上前踢踹車門,從而引發激烈的肢體衝突。項某一行三人中,有孩童、女子,該支書居然當著小孩的面撂倒拉架的女子,令小孩驚懼而哭。這一幕讓人不忍直視。

村支書酒後值守打人,免職就行?

視頻截圖

性質如此惡劣,從直觀來看,也就遠遠不止於“言語衝突和肢體接觸”之定義了。平度市警方調查後給出張某系酒後值守、“張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的結論,更符合事實。

直面該事件,顯然該從兩方面進行處理:一是行政程序,二是司法程序。該村支書因而被免職、行拘15日,應該說,責任追究的路徑和範圍均有涉及,顯示了基本態度。但就懲處力度而言,還值得繼續追問。

眾所周知,免職並非撤職,不屬於處分。一般說來,免職只是意味不再擔任原有職務,幾乎沒有懲罰性。這樣的處置與行為性質之惡劣並不相匹配。對公職人員,當然可以暫時採取免職方式,畢竟“罷免”一名村支書需走一系列合法程序。但當地官方應有進一步處理的表態和計劃,可惜該鎮的通告並未顯示這一點。如果懲處不到位,就很難有說服力,也不利於遏制類似現象。

村支書酒後值守打人,免職就行?

視頻截圖

此外,行拘並非刑拘。我們知道,一旦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則有涉罪之嫌,是可以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對相關細節、事情原委顯然不能忽視,有進一步作出調查、甄別的必要。

因此,對於這位村支書的行為,目前的懲處可能還不能服眾。處於疫情防控關鍵節點,居然敢喝酒值守,說明作風之渙散。酒後打人也就存在必然性。而鎮上的通告之“溫和”懲處之“輕柔”,也令人憂慮此中有“大事化小”之隱意。

此事件經由網絡發酵後,引發的關注度很高,民意對於此種“執法犯法”行為非常憤慨,對於進一步處置該事件也有要求。只有認真處置,懲處到位,震懾和整改到位,才能給相關人員以應有教訓,給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也起到警示作用。

當下,多地疫情防控取得了明顯成效,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功不可沒。但近期個別疫情防控人員粗暴工作甚至打人的現象也被媒體報道,山東平度雲山鎮該村支書喝酒值守打人堪稱典型事件。

2月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傳出重音: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毫無疑問,即便是要遏制個別人干擾疫情防控,也要依法而行。按照這一要求,這位村支書喝酒值守打人事件就不能這麼草草處理一下就了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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