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奪取“雙勝利”!楊凌準備這麼幹

近日,楊淩示範區出臺《意見》

就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提出具體措施

全力推動示範區高質量發展

奪取“雙勝利”!楊凌準備這麼幹

《意見》共6個方面25條措施

↓↓↓

■在強化疫情防控措施方面,包括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必需品供應、優化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在推動農業恢復生產方面,包括動員農民抓好春耕備耕、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全力保障農資供應、積極協調農產品銷售。

■在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方面,包括分類施策有序推進復工復產、落實中省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相關政策、落實減緩稅費政策、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落實援企穩崗政策、落實社會保險費用減緩繳政策、落實金融支持政策。

■在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方面,包括強化重點項目建設、加大項目包裝策劃力度、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支持。

■在促進三產服務業方面,包括保障商貿業穩定發展、促進旅遊業逐步回暖、積極發展會展經濟、促進文化產業穩步發展。

■在推進重點任務方面,包括落實好國務院《批覆》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高標準建設好上合組織農業技術交流培訓示範基地、全力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奪取“雙勝利”!楊凌準備這麼幹

25條措施

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

1. 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行相關防控責任,進一步提高站位、堅定信心、強化舉措,堅持科學 防治、精準施策,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做好對疫情嚴重地區以及高風險地區流入人員的信息登記,堅決做到疫情不解除,管控不放鬆。


2.保障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必需品供應。協助防疫和生產生活、畜牧養殖必需品生產重點企業做好防疫檢測。強化超市和農貿市場商品供給,加大社區直供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偽劣、 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密切監測水、電、油、氣生產 供應動態,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堅強 可靠的能源保障。


3.優化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充分發揮“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作用,推行“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和“電話諮詢預約辦”,為企業申請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各類扶持政策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通道,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對企業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物資實行特事特辦、告知承諾,確保企業儘快復工復產。


4.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類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行業管理責任,重點做好防疫物資倉儲物流、運輸配送等重點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及時開展安全警示教育,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加強值班力量配備,加強疫情和安全形勢研判,強化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24 小時安全值班和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信息報送制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等情況。開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中、省和示範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確保安全復工復產。


5. 動員農民抓好春耕備耕。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引導農民和各類經營主體有序下田,分時下地,分散幹活。


6. 開展技術指導服務。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制定農作物技術指導意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等手段,開展在線培訓、在線指導、在線答疑和必要的實地指導,確保農業生產不受疫情影響。


7.全力保障農資供應。鼓勵區內農資電商企業實施網上訂購農資服務,支持農資企業和經銷商開展“點對點”生產、配送,確保農民有農資可用。對於採購量大、貢獻突出的農資農產品電商企業,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種子、化肥、農藥、飼料等農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開闢“綠色通道”,支持企業加快產能恢復,增加市場供應,保障春耕生產需要。


8.積極協調農產品銷售。發揮好“楊凌農科”品牌帶動作用,開展網絡促銷、基地直供和產銷對接,鼓勵示範區建設項目和企業積極參與農產品本地訂購,幫助農產品開拓市場。對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指定的平抑市場價格的農產品儲運、銷售企業,按 照銷售額給予 10%的補貼。


9. 分類施策有序推進復工復產。按照八個“嚴格落實”要求,在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分行業有序組織復工復產。實行“一企一方案”“一單位一領導”的精準復工復產幫扶機制,由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包抓,處級領導負責,組成工作專班,及時協調解決用工、資金、原材料、設備、煤電油氣等生產要素。發展改革局、工業商務局、農業局分別負責制定落實重點建設項目、工業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合作社 “一企一策”包抓方案;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落實餐飲、酒店、小門店、小作坊等行業“一行業一策”包抓方案。


10.落實中省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相關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企業技術改造和產能提升項目給予補助。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其購置的關鍵、核心設備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對列入國家“專精特新”的企業每戶獎勵 50 萬元。支持批發市場、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關生產及配送企業等復工,其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貨源供應等納入示範區應對疫情保供範圍,2020 年 2 月和 3 月用電用氣價格按現行政策的 90%結算。


11. 落實減緩稅費政策。對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可按月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 運輸、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對參與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和運輸防控重點物資的車輛,憑各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證明資料,免徵 2020年度車船稅;對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免徵水利建設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因疫情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對因疫情防控暫無法辦理稅款申報的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 2019 年以後在示範區購置土地、遭遇生產經營困難、土地出讓金未繳清的,可延緩至 2020年6月30日前繳納。2020 年出讓的工業、商業和公共服務用地,企業(用戶)在繳納首期土地出讓金(首期繳納比例不低於全部出讓金的 40%)後的12個月內,分期繳納剩餘的土地出讓金。


12.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落實納入 2020 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的專項再貸款及貼息補助政策,其中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 50%進行貼息,省級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 1 年。設立 500 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和 500 萬元民營企業紓困引導基金,分別用於年度內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 30 萬元)和短期流動性困難、市場前景和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的財務救助。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 3 個月租金。各國有企業因租金減免,同比減免上繳國有收益。對租用社會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給予一定的租金減免,具體由雙方協商,房租減免額的 30%由財政給予補貼。對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適當標準給予2 個月補助。


13.落實援企穩崗政策。加強與企業的溝通聯繫,及時掌握企業用工需求,採取網上招聘、在村(社區)發佈公告等形式,做好人員招聘和培訓工作,鼓勵企業招用示範區常駐人員,推廣彈性工作制度和臨時工制度,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不含淘汰落後產能企業、殭屍企業),失業保險金穩崗返還比例提高到 60%。支持創業服務中心建設,按照國家級、省級、示範區級以及民營創業中心的等次,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助,用於補貼入孵企業房租、水電費等。對春節期間(截至 2020 年 2 月 9 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新吸納人員就業且簽訂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按照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人不超過 2000 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企業組織職工參加線上培訓的,納入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補貼範圍,企業職工可享受政府安排的不低於 800 元的不同工種、不同層次的免費職業培訓。


14.落實社會保險費用減緩繳政策。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 2 月到 6 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項費用,從 2 月到 4 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企業,可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繳存部分,企業可在 5%至 12%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6 月底前,特困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


15. 落實金融支持政策。全面落實並積極爭取中省有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的專項再貸款政策。各銀行機構要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延長還款期限、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給予支持,特別是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三農”領域等,金融機構不得隨意抽貸、斷貸、壓貸、罰息,鼓勵各金融機構對上述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 10%,確保 2020 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繼續下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減免擔保費用,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 500 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降至 1%以內,對單戶擔保金額 500 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降至 1.5%以內。


16. 強化重點項目建設。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支持開復工。建立重點項目協調機制,制定重點項目開復工方案,安全有序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開復工。對上合組織基地、公共衛生事業等領域重大項目,實施“點對點”服務,積極幫助重點項目單位協調解決水電氣接入、資金落實等困難和問題。對續建項目和已招標項目,要有序組織復工、施工。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計劃開工或進度滯後的項目,合理調整施工進度,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依託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指導督促新建項目加快前期工作進度,確保及早開工建設。


17. 加大項目包裝策劃力度。堅持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突出公共衛生事業、應急保障體系、現代農業示範,持續包裝、策劃、儲備一批重大項目,補齊區域公共服務、產業體系、基礎 設施等短板,增強發展後勁。


18. 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支持。密切關注中、省資金政策投向,加快項目前期論證、立項審批等基礎工作,構建上下貫通、部門聯動的資金申報爭取渠道,提升資金爭取成功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專項債券項目、PPP 項目,錄入國家重大項目庫並對外發布,拓寬融資渠道,破解項目資金瓶頸。


19. 保障商貿業穩定發展。制定支持受疫情衝擊的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恢復運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對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賓館、飯店、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小吃店、藥店、理髮店、洗衣店等服務行業,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積極促進恢復經營。補齊服務業發展短板,儘快出臺支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措施。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積極謀劃發展“夜間經濟”,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


20. 促進旅遊業逐步回暖。積極引導和支持景區以及涉及旅遊業務市場主體進行轉型升級和改造提升,增加消費場景,進一步提升產品吸引力,為疫情結束後的市場需求反彈做好充足準備。圍繞五一、端午等節假日,組織策劃重點旅遊促銷活動。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開闢多種渠道,持續加大旅遊精品線路、資源的對外宣傳,促進精準引流。


21. 積極發展會展經濟。積極研判,做好疫情過後涉農展會、各類體育賽事的籌備組織工作,籌劃好農產品、農資機械、汽車家電、服裝紡織等展銷會,聚集人氣,拉動經濟增長。


22. 促進文化產業穩步發展。制定促進新聞出版、影視院線、廣告印刷、鑼鼓產業等文化企業恢復運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文化企業的扶持力度,優先購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的文化惠民、新聞出版、廣告印刷等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發揮文化產業協會作用,加強文化產業項目的策劃與實施,積極爭取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23. 落實好國務院《批覆》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對照目標任務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推進計劃,明確時間點、路線圖,不斷探索農業科技示範推廣新模式和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持續抓好十大攻堅行動,推進“三區三高地”建設相關任務落實。


24. 高標準建設好上合組織農業技術交流培訓示範基地。繼續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及上合秘書處支持,促進基地儘快掛牌。提前籌備 2020 年上合組織國家現代農業發展圓桌會議等系列活動。加大重點項目建設力度,儘快啟動上合組織農業技術交流培訓示範中心、雲服務平臺等一批重點項目建設。


25. 全力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高起點編制示範區“十四五”發展規劃。大力發展“三個經濟”,加大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力度,圍繞經濟發展短板弱項,切實抓好經濟穩增長工作。持續實施“3631”方略,加快楊凌自貿片區建設步伐,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打造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W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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