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让复工复产企业感受“环保温度”

推动有序复工复产,是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近日,甘肃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和推动各地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靠前,积极指导服务,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渡过难关,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让企业切实感受“环保温度”。

一是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让环保服务更“暖”心。省生态环境厅遴选省内工作技术强、质量高、信用好的环评技术咨询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布名单和联系方式,为企业提供环评技术、政策等咨询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我厅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视频召开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审查会,确保在疫情期间项目正常审批。

二是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让企业开工更“舒”心。在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对各地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研究实验等防疫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采取豁免审批、承诺备案等方式,简化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对疫情防控配套项目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持续压缩审批时限等举措,大幅度减少项目环保办结时间。截止目前,已对25个疫情防控临时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项目免于环评或专人指导备案。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让复工复产企业感受“环保温度”

三是开展排污、危险废物处置指导服务,让企业生产更“放”心。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做好复产复工后企业来水、危险废物量激增等情况的应急准备,保障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让复工复产企业感受“环保温度”

四是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环境风险防范,让企业复产更“安”心。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前期环保设施自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重点指导石油化工、涉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等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帮助企业及时整治环境隐患。

五是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让环保服务更“贴”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到企业生产一线调研,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也探索出不少好做法。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各区(县)分局与企业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生态环保方面的困难和诉求;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给辖区企业发出《致全市各企业的一封信》,引导企业有序复产,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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