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們去了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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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搜史君,通俗幽默講歷史,快速有趣學知識,下面且聽搜史君來答題。

要提到姨太太這件事,那值得說到的可真不少!自古以來,還沒有姨太太一說的時候,就有了小妾之說,小妾和姨太太的性質都差不多。那種有權有勢的人肯定不會滿足,只娶一個老婆。

民國時期的袁世凱

袁世凱,有十多個姨太太,竟就就連自己兒子的相好都被收入自己的房裡原本小袁的姨太太就這麼變成老袁的姨太太。

後來袁世凱並重的時候,求訪了一個缺德的老中醫,老中醫卻告訴他他是陰虛,需要採陰補陽,於是袁世凱廣搜16歲以下的少女將他們抓來侍寢,每晚兩個。

袁世凱死後這些姨太太肯定就是樹倒胡孫散,只不過這裡面厲害的就是五姨太了,五姨太在袁世凱死後把袁世凱的財產全部給卷跑了。

治家無方的段祺瑞

段祺瑞娶妻納妾的本事可真不小,他總共有兩任妻子和五個小妾。不過段祺瑞在這方面還的確沒有老袁厲害。

段祺瑞的姨太太可以說是把段家整得烏煙瘴氣,其中的一位劉三叫劉三的姨太太竟然和自己的兒子段宏業勾搭到了一起。

段祺瑞在原配夫人死後娶了袁世凱的乾女兒為妻,這袁世凱的乾女兒,雖說操持家業有方,但是也是一個大煙鬼。

段祺瑞的這些遺產,他們最後肯定也逃脫不了散火的下場。

不過這就有人問了,這些都是些大軍閥,有些甚,有些大軍閥甚至都沒有活到建國時期,搜史君你怎麼不說一說那些地主老財們呢?

那接下來搜史君就給大家講一講我們建國以後的《婚姻法》所說的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見過,以後我們要實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建國之前都已經有姨太太了,怎麼辦?不可能叫人家拆散吧?怎麼辦呢?

在一九五三年頒佈的《婚姻法》中,如果在這之前就已經出現一夫多妻的情況下,可以繼續維持這種形態,但是也可以選擇離婚。

不過在這種新中國的大環境下,很多人都會選擇離婚。不僅如此,你像那些地主階級還有軍閥等他們的姨太太都是需要接受改造的。

其實這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換一句話說,在今天就是不能重婚。這一夫多妻不就是重婚了嗎?當然,這要在領證的前提下才能算是重婚。

在建國之前,大部分的婚姻都是以辦酒席之後才算起的,那些只是走一個形式,而在建國後都是需要有本本的。這樣的話建國以前有姨太太的人會給他的姨太太,每一個人都辦結婚證嗎?那顯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說結果只有兩種,一種是隻和這些姨太太或者是正事中一個人辦理結婚證,剩下的人繼續保存這種關係,但是沒有法律上的認證。還有一種就是其餘的一太太都跟他們原先的丈夫散夥,自己開啟一段新的生活。


歷史中簡堂搜史君


我有個長輩是黃埔軍校的,在家鄉有個老婆,是父母包辦婚姻。有三個男孩子,後來自己跟部隊走了。

在地方上認識一個女的,就不斷給這女的寫信。女的不知道他家鄉有老婆就和他結婚了,生了兩個女兒。

生第一個女孩後,他帶著地方上的女的回了老家.回到家,兩個老婆相處的很好。

不久他要代部隊起義,就回去了。地方上的女的隨後跟去了。

解放後政府發現他有兩個老婆.讓他回到原配那裡。並分配了工作。

他沒有回去。沒有了工作他們生活很艱難。過了一段時間回去了。一直到原配去世。

原配去世留下遺言。讓他回去找那個為他生兩個孩子女人。經過努力他們終於走到一起。直到最後。


海心寧靜


解放前的有錢有地位的人取幾個老婆不希罕。解放後實行一夫一妻制,多餘的老婆到哪裡去了,略知一二。五十年代初本人上小學,直到文革,有幾個同學,有的人的母親是資本家姨太太,並沒離婚,有的離婚了再嫁人。直到八十年代,本人認識一位年齡比我大的機關幹部,少數民族,比較特殊,有兩個老婆,舊社會娶的,兩個老婆都沒離婚。


趙日金141


直接一點回答,就是大難臨頭各自飛了,不管你有幾房幾妾,最後只能留一個,躲得過建國之後的普查,也躲不過文革的糾察,我姥爺以前就是大戶人家,娶了四房老婆,最後就只帶了我姥姥離開原住地來到了我現在的家鄉,記得小時候總有個老太太帶著個小孩過來走親戚,年紀跟我姥姥差不多,但是我要叫她二姨,那小孩跟我年紀一樣,但是要叫我叔叔,那時候小不懂事,就搞的很莫名其妙,後來知道了,那個老太太是姥爺大房還是二房的老婆生下的,年齡真的跟我姥姥差不多,還有一個我要叫舅舅的,以前也隔段時間就會來走親戚,聽家裡人說外地還有很多姥爺的後代,只不過不來走動,以前姥爺總喜歡坐在大門前抽著旱菸往遠看,我相信嘴上不說,他應該也挺想這些兒女和老婆的,只不過時代造就了這個局面,萬事都有不得已,誰願意離開生養自己的老家,遠走他鄉骨肉分離呢!


多域百曉生


說是一夫一妻,但其實很多娶了姨太太的,

只要不是政府工作人員,其實管的也沒那麼嚴格,

大家也就相安無事的過下去了。

除非是女方不願意,走了或者離婚了。


我爺爺以前是教書先生,

先是和大老婆結婚後,二老婆家庭貧困,

流落到我們家這裡,陰錯陽差的被爺爺收留住了,

說是做丫鬟,後來一來二去也就成了二老婆 ,

也就是我的奶奶。

大老婆生了一個兒子,我奶奶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


現在三位老人都已經離世了,

埋葬在一起,三個墳頭挨著的,

我們和爺爺大老婆生的那個兒子,也就是大伯關係也挺好的,

幾家之間一直在走動。跟親的一模一樣。

可能是因為爺爺的大老婆走的早 ,

我奶奶把大伯當成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養大了。


即便是現在也很多一夫多妻,

主要聽聞的是潮汕人居多,

汕頭人很多都兩個老婆,我就認識一個,

家裡有錢,表都幾十萬一隻。

一個領證的大老婆,一個沒領證的小老婆,

同一屋簷下生活。大老婆還幫小老婆養育孩子,

聽說其樂融融,不得不佩服潮汕女人的三從四德。


你以為現在就真的是一夫一妻制了嗎

稱呼變了,隱蔽性強了,

姨太太多俗氣,叫保姆,秘書,文員,私人助理,前臺,財務,

只要你有本事,開個公司,隨便安排職位,

工作能力有木有無所謂,但是起碼要年輕漂亮吧[捂臉]


現代姨太太還是姨太太,法律規定一夫一妻,

好像沒規定幾個姨太太吧。

現代的小三就是以前的姨太太吧,

稱謂變了而已實質上沒變。

所以說,現在很多時候,並不比古代進步多少。


老徐說事999


古代有錢人講究一妻多妾制,是普遍的。但對我們這裡過去窮鄉僻壤的地方。我的一遠房姥爺來說,比別人多幾十畝地,糧食有節餘。就娶了倆個老婆,一大一小沒有妻妾之分。解放後國家實行一夫一妻制,我的姥爺是比較開明的地主,農忙時與長短工同吃同勞動,從不外待長短工,口碑不錯。本村一個很窮的小夥經常在我姥爺家打短工,人勤快老實。不能與國家政策相悖,姥爺就把小姥姥託服給小夥子,就這樣,小姥姥帶著一兒一女來到後姥爺家生活結婚,婚後又生下一兒一女,安祥渡過一生。兩家子女經常走動,不分彼此。




詩詞奴隸


建國之前

一夫一妻制是古代就有的,但是古代有納妾的習俗,在古代的時候,普通百姓是一夫一妻的情況居多,普通百姓納妾的還是很少。在權貴、富貴人家中,納妾就比較普遍。到了民國之後,婚姻觀念雖然更加偏向自由了,自由戀愛的開始較古代相比增多了,但是很多還是包辦婚姻等。古代的納妾之俗,在民國並沒有大幅度轉變,所以有些權貴、富貴人家有姨太太們是不少。




建國以後

建國之後,這些所謂的姨太太去哪裡了?1950年頒佈的《婚姻法》中,開頭的第一章原則中的第二條就明確了禁止重婚和納妾等,故而還有姨太太就已經是非法的了,那麼她們“去哪兒了”呢?正因為《婚姻法》頒佈了,也明確了納妾是非法的,所以當時脫離夫妾關係、重婚的案件就有許多,這也是社會制度轉變過程中的必然現象。脫離了夫妾關係,這些姨太太們就和原丈夫沒有了所謂的婚姻關係,故而她們也就有再嫁的權力。那些當初被迫成為姨太太的且一直想有逃離的想法的,就會去法院起訴,如果還能再嫁當然就會選擇再嫁了,如果不願再嫁或者再嫁不了,那麼當然就是獨自生活了。對於那些自願成為姨太太的,可能還會和原丈夫共同生活,只能沒有了婚姻關係而已,變成了和鄰里差不多的性質,特別是對那些上了年紀也無去處的就不用無家可歸。




總之,當時是從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轉向只有一夫一妻制度的過渡時期,出現的情況會有很多,畢竟家家戶戶的情況都不一樣,有些姨太太就和原丈夫成了陌生人,有些姨太太和原丈夫則是成了鄰居或者朋友等,具體的情況就有具體的歸宿。


淡看天上月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最終都散夥了唄。

眾所周知,民國時期納妾現象很尋常。

有錢有勢的人,多會納妾,不會滿足於一個妻子。

當年納妾者很多,尤其諸如四川等地納妾成為時尚,是身份的象徵。

比如大軍閥楊森,一共娶了12個老婆,生下了43個子女。更誇張的是,楊森年近90歲的時候,還娶了一個17歲的小妾。

在抗戰期間,蔣介石去成都楊森家裡做客。楊森讓妻兒拜見老蔣。

結果這些婦女帶著孩子,進進出出幾十人之多。

蔣介石驚訝地問:“楊軍張,這些都是你的家眷嗎?”

楊森立即立正回答:“報告委員長,卑職身體很好!”

蔣介石雖然向來嚴肅,聞言也忍不住微微一笑,。

然而,楊森並不算什麼了不起。

傻兒師長範紹曾,據說有40個妻妾,實際上正式妻妾也有18人(他的後人自稱只有7人)。

狗肉軍閥張宗昌的妻妾更是無數,名正言順的就有23人之多,其中還包括日本人、朝鮮人、白俄甚至還有個美國大妞。

然而,解放以後,1950年《婚姻法》確定了一夫一妻。

原則上,妻妾成群就不合法,要坐牢了。

於是,很多人在之前之後,都將妻妾遣散了,只留下一人。

比如範紹增:1949年12月15日,範紹增在四川渠縣率部起義。起義後他召集家屬開了一個會,他說:“今天解放了,我們一切都要聽共產黨的,共產黨實行一夫一妻制,我這個家不符合共產黨的政策。所以要把你們遣散,把家產分了,你們帶著孩子和各自的東西,各奔前程。”一家老少抱頭大哭。

像範紹增一樣的人不少,但也有無法處理的。

民國時期尤其大戶人家,女人一般都是家庭婦女,沒有謀生能力,只是在家照顧孩子做家務。如果強行被離婚,這些婦女很難在社會上立足,基本只能回孃家或者投靠直系親屬。

其中的小妾就更困難,她們幾乎都是窮人家的女孩,一旦離婚連投親靠友都幾乎不可能。

另外,那時候人娶妾不僅僅只是為了床上那點事,更多是為了生孩子。

所以,絕大部分妻妾都是有孩子的。

現在強行讓人家一夫一妻,等於拆散了很多夫妻關係,很多孩子就此沒了父親,會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於是,1953年又頒佈了婚姻法解釋,不再強制要求離婚:

解放之前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頒佈之後,未提出離婚的,他們的婚姻關係應予以維繫。

那麼,不少妻妾就沒有離婚,所以一些家庭還是一夫多妻的生活。

只是,建國後的運動很多,這些妻妾成群的家庭最多也只是撐到文革而已,就必然散夥了。

文革時期,就算曆史上曾經有過妻妾的人,都要被當做資本家、地主批鬥,更別說現行犯。

所以,文革時期,中國大陸的一夫多妻就徹底消失了。

薩沙以前有個鄰居老太太,就是某個老闆的小妾。建國以後也沒離婚,文革前還是離婚了。

這個老太太氣質和外形都很好,到老了也是老美女,可惜一生沒有生育!

老太太生活還是很慘的,無兒無女,自己又沒有技能,最終被街道安排去做裁縫,就這樣一直做到退休。

薩沙小時候,記得總是看到她坐在家門口小樓前發呆,很寂寞的樣子。其實,如果不是離婚了,就算沒孩子,最低程度也有個老伴吧。

這個老太太活到90歲才去世,後面60多年都是自己一個人過的(因不能生育,沒有再婚)。


薩沙


一夫一妻的制度,其實從民國初建就已經開始了,只是這種政策執行地並不徹底。

特別是到了軍閥混戰的時候,更是無人搭理這個政策,那些地方軍閥們帶頭三姨太、四姨太的往家裡娶。

到了新中國建立後,才開始全面的實行“一夫一妻”的制度。

那麼,以前娶了很多姨太太的家庭,到了新中國怎麼辦?姨太太們又去哪裡了?

1950年的《婚姻法》提出一夫一妻制

建國後,新的婚姻法是在1950年推出的,大力提倡“一夫一妻制度”。對於已經既成事實的“一夫多妻”,政策是充分尊重女方意見,無論是大老婆,還是小老婆,只要提出離婚就給予批准。離婚時,男人得給予一定的財產補償。

未提出離婚的,“一夫多妻”的婚姻關係允許繼續存在。但是,此後男人再不能新娶,如果娶了,那就是犯了重婚罪,對於這個國家予以嚴厲打擊。

因此,大多數一夫多妻的家庭,在建國後,繼續維繫這這種婚姻關係,畢竟拖兒帶女的,誰願意離婚出去另謀出路?

但是,有些人追求進步,響應政策,把小妾離了,這種情況是存在的。還有一些人,因為解放初期,國家經濟還沒發展起來,維持生計不容易,於是把小老婆們離了出去。

總之,一切還是家庭自己處理,國家並沒有強制讓其離婚,大多數姨太太們,還是和男人一起過日子。

1966年後,一夫多妻的家庭大多解體

1966年,那是一個重要的節點,整體形勢風風火火。

從這時候起,像一夫多妻的家庭,受到影響是一定的。這個時候,大多數一夫多妻的家庭解體了,沒法不解體,那可是封建主義的尾巴,怎麼能繼續允許存在呢?

在大的形勢面前,任何想尋求公平和尋求正義都是非常可笑的,除了認命,除了等待天晴,沒有更好的選擇。

但是,雖然形勢很嚴峻,但一些邊遠地區的“一夫多妻”還是保存了下來。

我老家的二大爺,就是娶了兩個老婆的人。

我們小時候見了兩個奶奶,叫一個大奶奶,叫另一個二奶奶。也許一起生活習慣了,三個老人,一群子女的大家庭過得還挺順當。

從解放後,一直到改革,二大爺這一個大家庭一直沒散夥。直到九十年代初,二大爺去世,家庭算是走入瞭解體序列。大奶奶也去世於九十年代,二奶奶去世於新世紀初。

整體來說,建國之初,對於一夫多妻的家庭還是較為尊重的,允許一起生活。後來,一夫多妻的家庭受到一些衝擊,紛紛解體,留下來的一夫多妻的家庭就非常少了。


藍風破曉


建國以後實現一夫一妻制,有好多舊社會過來的人,有姨太太這些人去哪裡了。

聽老一輩的人說,其中只選正房之多數,其餘多各自自找出路,離開原主改嫁他人為妻,有些年長者就獨守空房到終老。

我地有一位老者,曾有九位除正房外有8位姨太太,其中8位都生了孩子,僅9姨太沒生,建國後有些已離世,老者只和最年輕的9姨太生活,哪老人生了一大幫兒女及孫輩,連自己也弄不清,要問兒女是第幾房所生,對孫兒孫女更是搞不清了。如今老者們都先後離世了,但同父異母的兒女們,互相關係較好的,還是互相有所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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