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業主不慎將一閃窗從8樓掉落,砸到樓下汽車賠了一萬多,事後要求物業賠償。這合理嗎?

天天看世界28758846


幸好只是掉下去了一扇窗,那如果掉下去一個人的話,那是不是還得物業賠。


說吧你想怎麼滴


這個問題太好了,物業哪能不賠償呢?

不僅僅是物業,開發商也要賠償,他不開發這個樓盤你怎麼住那裡呢,建築商也要賠,還要嚴查,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按標準施工,開發商和建築商之間是否有其他灰色空間。

不僅僅是開發商和建築商都要賠,可能還需查一下如何取得該地塊,是否存在其他問題,有的話也要賠。

你的老師也要每一個排查,看是否灌輸了不正確思想給你,有的話也要附帶責任。

查完老師要查一下當年幫你接生的護士醫生,看是否接生時有錯誤的操作,例如捏了你的腦袋,造成大腦發育不正常。

最後,最要緊是查查你為何生下來,你不出生就不會有這樣的情況,所以罪魁禍首就是他們,讓他們往死裡賠給你!


午夜123533817


由於窗戶掉落砸到汽車,業主賠了一萬多,事後向物業索賠,這恐怕很難實現,難點在於如何確定窗戶掉落屬於保修範圍。

門窗屬於安裝裝修工程,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保修期應為二年,但這個保修包括哪些內容並不具體。應由開發商和業主在合同中約定,通常是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確。根據原建設部《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門窗的保修內容的具體規定是: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保修期為一年。這個規定的保修期限與《條例》相牴觸,由於《規定》發佈於1998年,而《條例》和《辦法》頒佈於2000年,且《規定》屬於部門規章,而《條例》屬於行政法規,因此,《規定》的效力不及《條例》和《辦法》,門窗保修期應不低於兩年。

對於題主的問題,一是要看窗戶是否還在保修期內,二是要看窗扇掉落是由什麼因素引起。如果在保修期內,且是由於窗扇翹裂、五金件損壞等原因導致了窗扇脫落,那麼就可以向物業提出索賠(前提是物業屬於開發商)。如果不是上述原因,或者已經過了保修期,就只能業主自行承擔損失。

實際上,窗扇脫落事故基本上都發生在推拉窗,平開窗很少出現這類問題。主要原因是,推拉窗對窗扇與窗框的公差配合要求比較高,如果公差大了,推拉時用力不當,窗扇就容易脫離軌道滑落,因此,高層住宅應儘量避免使用推拉窗。


小豬房論


不合理,這個太不合理了,

剛剛答完一個小孩子因為物業的燈沒及時修摔倒了要求物業賠償的,這至少還沾點邊。

這個問題完全不沾邊啊朋友。

憑啥?

憑啥呢?

憑啥要物業賠償呢?東西是業主弄掉下去的,怎麼也到不了物業的頭上啊,這天上掉下來的不是窗戶啊,是鍋啊,物業說這個鍋我真的不能背。

為什麼不合理?

首先,這個是一個典型的財產侵權類糾紛,侵權類糾紛非常重要的一個邏輯就是講究因果關係,也就是說大多數侵權類案件,不管是人身侵權還是財產侵權也好,就是需要講究因果關係,通俗來說就是導致這樣的結果和某個行為直接有因果關係。

比如說題主的問題:因為業主的不慎窗戶墜落導致了他人車輛的損壞,這是一個非常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業主需要直接對他人的車輛損壞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物業沒有任何錯誤的作為,也沒有任何不到位的不作為。因此根本就加入不到因果關係裡面來,沒有道理賠償的。


業主的要求非常不合理。

想起來一首兒歌,人有兩個寶,雙手和大腦,雙手會做工,大腦會思考。

這裡需要再加上幾句,雙手犯錯了,還有個大腦,大腦沒有了,那就完蛋了。


還有一個兒歌,自己的事情自己幹、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漢。

這裡加上一句:自己的責任自己擔,碰這碰那不好看!


這裡是王康律師的回答,更多法律知識請關注我。


王康律師


業主自己的窗戶掉下去砸車,賠了一萬多,然後業主要求物業賠償。這個條件並不充分。業主的窗戶掉下去,是自己安裝時掉下去,自己請人安裝好使用時掉下去,還是入駐時統一配置的窗戶掉下去?最後一個,可以追究責任,但應該是開發商而不是物業。如果是自己安裝的,和開發商及物業都沒關係。


馬糖醋


請問兩個問題:1、假若這個人晚上和老婆愛愛,不小心抽筋氣岔了,結果起不來了,這種情況能不能找物業賠償。2、男人經常出差在外,結果隔壁老王近水樓臺先得月了,一年後發現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那麼這種情況能不能找物業索賠呢?因為畢竟物業沒有站好崗,讓老王竄崗了


盼盼3624


房產驗收通過後銷售給業主,房屋的產權置物轉移的業主,房屋內設施的使用和維護由業主負責,同時開發商對房屋設施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的責任。

也就是說,房屋內的設施,如果是由於質量原因導致損壞,造成的後果應由開發商承擔。而超出保修期,如果有證據證明在房屋建造時使用不合格產品或施工不規範,導致的後果也應該由開發商承擔。但舉證責任是業主的,就是說業主需要拿出證據證明開發商建造房屋時使用了不合格的產品或施工不規範。

但如果是由於業主使用不當,造成窗戶脫落,那責任應該由業主承擔。生活中有些情況比較特殊,比如在物業委託合同中,是否有特殊條款約定物業有義務檢查維修業主的房屋設施。

一般情況下,如果僅僅是由於使用不當,導致窗戶脫落,後果應該由業主或使用人承擔,物業公司無須承擔後果。

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可以相互討論。



加勒比熱風


不管下面有沒有違規亂停車,這車都救了這孫子一命,否則早死翹翹了,事後本應心存感激,慶幸餘生後福,卻跳出來告物業,典型的把感恩扔到了垃圾堆,抓住點證據索要錢財,這種人,說實話,我很惋惜,惋惜那輛車就不應該停在那,為世界清除一個不懂得感恩的人,為社會除去一個道德缺乏的人。


踏雪喵


一般情況下,新樓盤交付給物業都有2年質保期。如果是產品質量問題由生產商負責。如果消防通道非停車區停車,物業有管理責任。再者由自己改裝、暴力開撞,自己也有責任。


紫菜塞牙縫


這個問題得分開來說,1、窗戶質保期過了沒有,質保期計算時間你購房合同中有約定,在質保期內,你可以找到開發商,要求由他承擔,但你要有證據證明窗戶有質量問題。如果已過質保期,那就由窗戶的使用人承擔。2、你要弄清楚窗下停放車輛的位置是否屬於規劃停車位?是否屬於物業公司管理範圍?如果不屬於規劃停車位,在物業管理範圍,物業是否對停放車輛進行盡到規勸和提示等等,並不是一概而論,物業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