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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我們購買哪些保險能起到作用呢?
1、重疾險
重大疾病保險只賠付合同里約定的疾病並且要達到相應的賠付條件。
此次新冠肺炎,目前尚不在市面上任何重疾險病種列表中,很難得到賠付。但是,如果因為新冠肺炎引起相關併發症,譬如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膿毒性休克、深度昏迷等較為嚴重的後果時,重疾險有可能進行賠付。
如果是帶身故的重疾險,在醫治無效身故後,可以得到賠付。
2、醫療險
只要符合條款中就醫行為的約定就可以得到賠付,無論是門診還是住院。
醫保報銷後,需要自付的醫藥費,醫療險可繼續賠付。如果醫療險是報銷性質的,可以報銷治療費用;如果醫療險涵蓋住院津貼,可按照住院天數進行賠付。
在此提示,對於已購或擬購的醫療險中,請關注產品的免責部分,是否將甲類及乙類法定傳染病列入其責任免除,同時對照該保險公司在其官網公示的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責任擴展公告來進一步明確產品的保障範圍。
3、意外險
此次新冠肺炎屬於疾病,並不屬於意外,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賠。如果患者購買的是包含猝死責任的意外險,可具體依照保險公司條款約定進行賠付,或保險公司在其官網公示將意外險產品的保險責任範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以得到賠付。
4、壽險
無論定期壽險還是終身壽險,如果因為新冠肺炎導致身故或全殘,按照其保險責任可以得到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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