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間你們公司發過工資嗎?你怎麼看?

哪些姩們de溡洸


發過工資,因為我的工作是在醫療單位,國家對我們的待遇還是可以的,沒有拖欠我們的工資,在這段期間,我們已經連續一個多月沒有休息了,而且經常加班,還要與病毒近距離接觸,剛開始還會有緊張,現在都已經不緊張了,雖然現在很累,但是我感覺我的工作非常的有意義,即便不給我工資,我也會勇敢的站出來,衝到抗疫前線,這是我們醫務工作者的使命所在,責任所在!中國加油!



健康養生頂呱呱


我們公司和平時一樣正常運營哦,就是對員工的行動管控得比較嚴格,每天量體溫到哪去都要出示證件!工資也是正常發放的,幸好我準備過完年回老家的,所以目前還算有收入也相對自由,那些請假回去的同事公司不讓回來,家裡也到處管控,每天在家睡覺還沒收入是比較討厭的,看著那些公司放假還沒復工的朋友們都發出了我要上班的呼聲,我想最開心的應該是他們的從母吧,平時大家都忙就是回去也被同學朋友親戚佔去了大半時間,這下好了天天在父母身邊盡孝家門都不許出,我爸媽也羨慕死了[捂臉]也有好多朋友都快被父母叨叨快瘋了[大笑]言歸正轉還是希望這次的疫情能早點過去,少一點人感染,向奮鬥在抗疫一線的英雄們致敬!!!


秋風吻稻穗


我沒上班,我老公公司發了,而且是發完了的,他那時還在家,其實公司沒有開工就沒有盈利,但是員工沒有工資也是沒有生活費的,有的公司發了,也有公司沒發,沒發的應該是公司週轉不過來,有的發了一半,其實在這個期間,誰都在理解誰,誰都在體諒誰


潮汐50


我和老公創業自己給自己發工資。我只能對疫情期間還發工資給員工的公司發表一些意見。我覺得能發工資的公司有2種,第一種說明公司實力雄厚,大部分公司都撐不了一個月就已經破產倒閉了。第二種就代表公司老闆比較好,有人道主義精神。能為員工著想。


小丸子呀


首先、國企工資照發。疫情期間企業不發工資是不對的,國家出文嚴禁這樣的行為。

二、規定根據 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 全國工商聯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

1.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2.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3.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依據上訴規定,我們可以得知,疫情期間工資還是要發的,不發工資是違法行為。






熹微晨光


  • 那麼首先我們講一講關於工資的計算。這麼長時間不上班,工資到底該怎麼算?每個地區的政策又有哪些不一樣?每個時間段的工資計算又有哪些不一樣呢?
  • 1
  • 事業單位/普通企業
  • 各有工資標準!
  • 計算自己的工資你要區分的是你所在的機構屬性。你是在事業單位還是普通企業等其他組織機構工作?這其中有不同的文件來說明具體的工資支付標準!
  • (1)事業單位工資發放:
  • 2月13日,人社部發布新消息,確定疫情期間事業單位員工工資的發放問題: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向承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基數。

有關單位在內部分配時,要向敢於擔當、勇挑重擔、加班加點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人員特別是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傾斜。

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此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由其所屬單位按出勤對待。

(2)普通企業員工工資發放

而對於我們普通企業的員工而言,怎麼發工資,國家也早就有相關的政策:

春節延長假上班怎麼算?

——先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兩倍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那麼,如果在春節3天延長假期間上班的話,工資怎麼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

——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

為了防控疫情,多數省份已經宣佈延遲企業復工,多數是不得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復工。那麼,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呢?

對於這個問題,上海人社局表示,延遲復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兩倍工資。

廣東、福建等地明確,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不能按期到崗該怎麼辦?

——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很多人關心,延遲復工結束後,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地到崗,怎麼辦?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如果使用帶薪年休假,那麼工資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勞動來計算了。北京人社局指出,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 休息日or節假日
  • 這些時間的屬性先區分
  • 其次,疫情期間國務院和各地方政府發佈了一摞子的復工和假期延長相關公告,部分網友表示“太難了!到底哪天是假期哪天是休息日?”
  • 為幫助大家理解“延長假期”和“延遲復工”之間的區別,小編做了一個簡單的劃分。
  • 我們結合大部分企業情況以及國家和地區出臺的相應的要求,多數企業的復工時間可分為:
  • 春節假期結束後2月3號開始,地區發佈的企業復工復產通知的2月10號開始(以大多數地區發佈的時間為例)以及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內因工作需求進行遠程辦公。
  • 之間的區別如下:

可以看到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薪金計算方式,我們作為財會職能人員,應該明確把控上述的放假時間、薪酬核算以及相關情況的處理。

3

部分省(區、市)

疫情期間工資支付安排

最後,因為疫情防控期間,各個地區的情況有所不同,所在在具體落地政策上,每個地區有各自的相關說明標準。


淸淸吖


一般情況下,按照規定,應當足額髮放相應的工資待遇。但是除了國有企業之外,私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不具備這種條件。

可問題是你可以不工作,吃穿住行哪一樣不需要錢,哪一樣會因為你在家休息就會消失掉。車貸房貸信用卡各種貸款哪一樣會有所減少,生活的壓力和重擔哪一樣會可憐你。“宅”在家裡,債務可沒有宅在家裡待著,依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往前飛,哪一樣你都不敢、也不能有所耽擱。

正如很多人所說“不是工作需要你,而是你需要工作”,或許這一份工作沒有給你帶來足夠的富足,也沒有給你帶來足夠的享受,但是它確實這樣的人謀以生存的手段。

沒有工作就沒有面包。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不會有任何人會可憐你,有任何東西會憐憫你。是否痛苦,是否折磨,只有你自己能夠去品嚐。期待什麼時候能夠真正達到所謂的富裕水準,或許才有可能不會為了五斗米而折腰吧。


可愛的小豫


目前已是2月中下旬,很多企業還沒有開始復工,這次突如其來的疫情嚴重影響到人們的生活,世界彷彿被按了暫停鍵,無法向前行進。企業沒有復工,也就意味著沒有工作,那麼在疫情期間會發工資嗎?

一、會發工資嗎?

疫情期間不上班是有工資發放的,具體發放多少要看企業的狀況以及當地的工資水平。

受疫情影響,目前多數省份已經宣佈延遲企業復工,在此期間,上海表示,延遲復工期間屬於休息日,休息的職工應按勞動合同支付工資,上班的應補休或支付兩倍工資。隔離治療期間,人社部明確規定,企業應向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支付工作報酬,並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停工停產期間,企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職工未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照當地標準發放生活費。對治療或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人員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應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後,相關逾期貸款可不作逾期記錄報,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二、工資被停怎麼辦?

疫情期間,企業停工是有工資發放的。停工第一個月正常發放工資,第二個月開始發放生活費,生活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月份的工資應按約定的工資發放日發放工資,2月份及以後的工資,如發工資的時間在延遲復工期內,因為單位無法正常工作,推遲發放合理。

如果確實因為企業經營困難無法在復工後及時發放的,可以與工會或職代會或員工大會協商推遲發放,但注意不應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確規定是不可超過30日。至於工資是否能只發部分,應與所有員工協商來確定。



東北大妞一一媽媽樂樂


有發,在疫情期間,也必須要發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因此,如果非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的勞動者在2020年1月31日至2月9日加班又不能補休的話,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另外補充一句:各位小夥伴出門記得做好防護措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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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間,很多公司因為業務不能經營,也因為還有各種其他因素,導致工資不能準時下發,或者不知道還發不發!

站在個人的角度,我覺得如果能按時下發,說明公司的文化非常好,這尤其體現在大公司,當然中小企業等等也有,當然能發個基本工資也是不錯的!

其實這次疫情影響這每一個人,這些大大小小的公司也不例外。有些公司收到的影響很大,尤其是做實體店的,生意做不成還得貼租金!

尤其是做餐飲,很多都年前備了很多的貨,結果都做不成菜餚,放倉庫都放爛了!

所以,每個公司受影響的程度不同。疫情總會過去的,相信我們的勝利很快就到了!

最後,向鍾南山院士致敬!

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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