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專家解讀“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竹鼠、蛇等不要吃

專家解讀“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

竹鼠、蛇等都不要吃了

2月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明確,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決定》規定了嚴厲懲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動物的行為。很多人疑問,到底哪些陸生野生動物不能再吃了?2月26日,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和廣東省生物資源應用研究所研究員胡慧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後具體哪些動物能吃,可參考《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及以後公佈的相關名錄;而在國家相關細則出臺之前,像竹鼠、蛇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要吃了。

權威闡釋: 全面禁食旨在保護食物安全

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認為,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在野生動物的保護,此前,禁食的法律規範限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保護類野生動物,對“三有”類野生動物(即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經行政許可是可以食用的,而對其他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是否禁食,法律上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因而《決定》的出臺,有益於更好地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的利用。

廣東省生物資源應用研究所研究員胡慧建則認為,《決定》的出臺,對於防控動物源性傳染病的侵襲,有非常積極的作用。“我國對野生動物保護的力度將大大增強,對相關違法行為也將建立更為嚴格的法律紅線。”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闡釋了《決定》的精神,強調除了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還有一些動物(如兔、鴿等)的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有些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按照《決定》的規定,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名錄’的動物,也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並進行嚴格檢疫。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佈畜禽遺傳資源名錄,家畜家禽的具體範圍按照國家公佈的目錄執行。”

專家解讀:

哪個能吃要參考多個《名錄》

針對很多廣州市民有疑問的“某某東西還能不能吃”的問題,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可以參考三個目錄,一個是《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簡單地說,就陸生動物來看,只有這裡面有的才能吃;另外一個就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凡是位列其中的,肯定都不可以吃。

而第三個目錄稍微特殊一些,就是我國2017年公佈的第一批《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根據該名錄,梅花鹿、馬鹿、鴕鳥、美洲鴕、大東方龜、尼羅鱷、灣鱷、暹羅鱷、虎紋蛙等9種野生動物被納入人工繁育範圍,需憑專用標識開展對上述野生動物的出售、購買和利用活動。而針對上述動物是否可以依法依規繼續食用,兩位專家都表示,還有待於國家有關部門的細則解釋進一步出臺。胡慧建認為,目前《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中已經列出的梅花鹿、馬鹿等屬於“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的品種,應不在禁食範圍內。

具體到廣州的飲食市場來看,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認為,“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進行商業性經營利用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可以大致分為獸綱、鳥綱、爬行綱、兩棲綱、蛛形綱、昆蟲綱、多足綱等七類,其中蛛形綱、多足綱的動物並未在《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中,都是不可以食用的,所以像蠍子、蟻等都不能吃了。

而就獸綱來說,某些品種的馬鹿在《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範圍內,仍可以食用;像果子狸和竹鼠並沒有列在《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中,是不可以食用的;此外,不屬於野生動物的狗肉雖未禁食,也未列入《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但狗長期屬於人類的寵物,也不提倡食用。

該負責人還表示,就鳥綱而言,乳鴿、鵪鶉都可以吃,但斑鳩不能吃,但並非所有品種的火雞都能吃,具體也要參考《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而就爬行綱和兩棲綱來說,蛇是不能吃了,至於被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9種爬行綱和兩棲綱動物,需要等待國家進一步出臺的解釋;就昆蟲綱來說,有些昆蟲如中蜂、東北黑蜂、新疆黑蜂,也在《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規定的範圍內,但像部分水生昆蟲類則需要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相關規定。

專家建議:

強化監管 細化技術性立法研究

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認為,應加強動物檢驗檢疫的落地。“野生動物引發傳染病的公共衛生問題屬於特殊領域,目前農業部門制定的檢疫標準都是針對家養動物,絕大部分野生動物只能按照最接近的家養動物作檢疫,很多野生動物類群(比如竹鼠)沒有檢疫標準可參考,而以蛇為例,林業部門並沒有檢驗檢疫的職能,所以在實踐中存在空白。”

胡慧建則認為,國家加強對於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的管理非常有必要。“應該在概念上明確定義什麼是‘野生動物’,例如《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列出的9種動物,經過長期的人工化,已稱不上野生動物,應考慮使用新定義。這些動物如果使用專用標識,加強全鏈條的管理監控,仍然可以考慮利用。目前應用新技術來提高監管成效已成為可能。”

胡慧建表示,目前的法律從生態保護的角度提得比較多,但對合理化利用監管野生動物的考慮不足。從公共安全的角度,立法應該嚴格區分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動物與家禽家畜,嚴禁野生動物食用與不法利用,嚴格監管人工繁育動物的利用,但該項立法技術性非常強,應做專業、細化的研究。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馮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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