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若沒錢付給醫院,醫院選擇不做手術而導致患者死亡,算見死不救嗎?違法嗎?

薄君夫


不可能的,一個介入手術十幾萬,沒見到一個免費給做的,尤其大醫院,大手術,不交錢根本就沒有下一步的事


香約


醫院不違法 因為在中國 醫療不是免費的 醫院支撐著中國主要財政收入 !遇到這種情況 只能祈禱下輩子投胎個醫療免費的國家吧!

本人在北極(挪威境內)和朋友在酒吧玩耍 我提前回去了 朋友在酒吧喝大了 出了酒吧大門就倒下不省人事 我第二天下午才接到他從ICU打來的電話 一問竟然被直升機送到了另一個城市 趕緊趕過去 幫他辦好出院手續 當我看到了北極圈裡的醫療救援➕ICU的各種檢查 三萬多歐差點嚇尿 好在醫療免費 直接簽字提人 。。。



環球自駕遊—辰辰


對於這個問題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種觀點認為:救死扶傷屬於法定義務,不救違法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範(試行)的通知》,對於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醫院應當積極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治療。如果違反,對醫院及有關醫務人員通報批評,並依法進行處理。從這個角度來說,若沒錢給醫院,醫院選擇不做手術而致患者死亡,屬於違法行為的。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範(試行)的通知》第五條:對於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範》積極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治療;第十六條:對於拒絕、推諉或者拖延救治需緊急救治患者的,對醫療機構及其有關醫務人員通報批評,並依法進行處理。

那麼,上述的依法進行處理是怎麼個處理法呢?

1.行政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 違反本法規定, 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 造成嚴重後果的,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 吊銷其執業證書。

2.刑事處理

對於疾患危重病人, 如果醫院或值班醫生有能力救治卻故意不履行救治的義務, 屬於不作為,而依據上述法律規定醫院或者值班醫生應當救治,這屬於法定的作為義務,違法這項義務導致病人死亡的,可能觸犯不作為故意殺人罪。

一種觀點認為:救死扶傷屬於道德義務,不救不違法

救死扶傷以一種道德義務,醫院不是做慈善的,需要自負盈虧,看病花錢,天經地義,憑什麼要求醫生無償救人,這不是道德綁架嗎?我們國家又不想印度一樣實行免費醫療制度,救是行善做好事,不救也無可苛責。還有人提出之所以醫院敢如此頻繁拒病人於門外, 是因為法律沒有制裁措施,不救也不違法,而且,從現實情況來看,可能持這種觀點的人還不較多。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在法律與道德,理想與現實之間,難以平衡

嚴格按照法律來說,不救屬於違法,甚至可能是犯罪,但是估計沒人敢認定這種屬於犯罪。因為如果說這是犯罪有很大的隱患,如這是犯罪,可以想象,以後很多人都會威脅醫院,人在這,我沒錢,你要救,不救是違法,告你!這樣一來,估計連醫院都開不下去了。這個問題涉及道德與法律,理想與現實,太複雜,難以平衡。遇到這種事情很難追求醫院的責任。此外,這種事情估計以後會少一些的,好像國家建立了救助基金,不用擔心沒錢不給治療的。各行各業都不容易,尊重下醫生吧。其實醫生也決定不了這種事,為了飯碗都是聽從命令。抗疫期間,醫護人員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向他們致敬!


刑事言者


一般的緊急情況下,比如車禍以及突發意外災害的情況,醫院都會搶救,不會拖延。普通情況下,醫院還真沒義務給你免費治療,因為手術需要的救治消耗醫院也需要向外購買!很多時候你以為一個手術是醫院賺了你,實際上相當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被相關耗材廠商掙了!要是每個人都可以以窮為藉口,任何一家大醫院都經不起兩個月折騰就會倒閉!你窮,不要以為你窮的理所當然!魯迅那一句話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混日子的時候,沒有想到自己身上的責任,家人需要你站出來負責人的時候,你卻甩給醫院,你這種心態也很難脫貧,早日醒悟,不要一代人害下一代人!


勇用不有


在發達國家,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醫院要被追責,醫生要被判刑的。美國有一筆專項基金,為沒錢看病的人墊付的。希望我們叫喊的《救死扶傷》,不再是一句口號。


玉柱64


這個問題問的很含糊,不好回答。我給你分分類!一種情況急重症,非立即手術不可,病人及直系親屬確實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醫藥費,這種情況應當現行手術,後期再尋求救濟途徑,如果因為沒錢而放棄救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這個責任是不是刑事責任我說不好,有可能就是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第二種情況是病人非做手術不可,但是病人或者直系親屬有能力又不願意承擔醫藥費,想佔國家或者醫院的便宜,不花錢或者少花錢,這種情況下導致的病人死亡,醫院有責任,但是更大的責任是病人自己及其親屬。第三種情況是病人的病情不是非得手術的急重症,由於各種原因沒有繳納醫藥費,後期病情變化導致死亡,醫院無責。


神嬲1


當然不算 有錢有有錢的做法 沒錢有沒錢的做法 你說的狀況基本不成立 基礎搶救還是會搶救的 如果不搶救 算是見死不救 至於能不能搶救成功 這個就不好說了……


金陵笑笑生V


不救人只能說他們祖宗十八代都缺德


書屋居士935


醫生也想救病人,可是這跟醫生有什麼關係……醫院也不是醫生開的。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歸結到醫生身上?藥品,器材,你不交費,也拿不出來,私自用了,醫生自己掏錢嗎?


月亮愛太陽和貝貝


滿大街流浪漢,沒錢窮人,孤寡老人,去你家門口要錢要飯,你不給餓死了,也得犯法照你這麼說,明明沒錢看病,人家醫院也要吃飯,就算治好了你怎麼不想想怎麼還錢,有的人去醫院治病就得30萬,告訴你了,問你做不做,不做就等著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