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新法規通過!今後,在篔簹湖違規垂釣最高罰2000元

新法規通過!今後,在篔簹湖違規垂釣最高罰2000元

廈門篔簹湖

  今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廈門經濟特區篔簹湖區保護辦法》《廈門經濟特區建築外立面管理若干規定》兩部特區法規。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關於廢止《廈門經濟特區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的決定;市人大有關專委會關於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處理的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全面推行中小學生營養午餐提供和做好學生午間安全管理的議案”“關於融合多方資源發展我市嵌入式養老的議案”“加快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等3件議案列入市人大常委會議程,交由市政府辦理。


  【篔簹湖區】

  九項行為被禁止 每十年至少清淤一次

  新法實施時間:2020年5月1日

  《廈門經濟特區篔簹湖區保護辦法》明確了管理者的責任,要求政府部門必須編制湖區專項保護規劃,同時對湖區的雨汙分流和清淤工作做了規定,“辦法規定篔簹湖流域的雨汙分流及汙水截流方案要納入湖區專項保護規劃,確定實現全流域雨汙分流的最終期限,每十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全面的清淤。”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李本年說。

  根據《辦法》,湖區內的綠化以及設施應按照公園標準建設、養護和管理,沿篔簹湖駁岸應當預留不少於20米的陸域建設公園綠地,不得在臨湖一側設置封閉式圍牆。

  篔簹湖也是白鷺的家。《辦法》規定:對湖心島白鷺保護區域、外湖導流堤等候鳥棲息地進行封閉管理,周邊60米範圍內的水域禁止開展水上活動。

  這九項行為在湖區內也是禁止的:設置洗車場、加油站;排放、清洗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其他汙物;養殖、捕撈;違章搭蓋和堆放雜物、擅自挖土取沙;亂塗劃、亂張貼和晾曬有礙觀瞻的物品;損壞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焚燒廢棄物以及樹葉枯草,野外燒烤;設置戶外商業廣告、擺攤設點;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辦法》規定,在湖區垂釣區外垂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建築立面】

  防盜網須平置安裝

  新法實施時間:2020年4月1日

  建築外立面關係著城市的“顏值”,《廈門經濟特區建築外立面管理若干規定》共5章,34條,明確了建築外立面管理應當遵循安全、美觀、適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和保持地方特色的原則。

  今後對既有建築的外立面如何管理,特別是居民的“防盜窗”怎麼裝?根據《若干規定》,陽臺封閉設施不得超出欄板(杆)設置;重點區域和重要節點建築外立面改造涉及臨街一側陽臺的,按照城市容貌標準封閉陽臺。防盜防護安全設施不得超出建築外牆(外沿)設置,平置安裝;重點區域和重要節點建築臨街一側外立面確需安裝防盜防護安全設施的,應當內置安裝。設置防盜防護安全設施應當納入城市容貌標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建築外立面管理的重點區域、重要節點建築的劃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建築外立面的日常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告並做好記錄。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先行採取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及時通知建築外立面管理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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