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助力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系统各显其“能”助复工

眉县分局

随着眉县企业相继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管理措施,本着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环保“两手抓”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眉县分局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现环评文件网上申报,通过“互联网+”,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网络即时了解环评文件办理情况。主动对接相关建设单位,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在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协调解决好生态保护相关问题,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选址,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投产。

深入企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充分交流,指导企业做好复产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查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维护状况,督促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科学制定管理台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针对企业环保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指导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升,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疫情发生前正常生产状态。同时,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企业指导和帮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助力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系统各显其“能”助复工


千阳分局

近期,千阳分局将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紧密结合,加大复产企业检查力度。积极与企业主动对接,要求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加强治污设施的管护,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线同时投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稳定上传。

在现场检查中,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现场仔细查看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生产情况及治污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核查。当场下发了《关于做好复产阶段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企业在复工开产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防控,做好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制度申报审核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助力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系统各显其“能”助复工


渭滨分局

2月26日至28日,渭滨分局利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8户医疗机构及工业企业,随机抽取8名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抽取人员先后对4户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置情况及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医院做好污水消毒工作,防止次生污染;对4户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进行检查,查看企业生产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并了解企业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了解到3户企业环保升级改造遇到资金短缺的困难后,积极指导企业联系国发行低息贷款,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双随机执法检查,打破常规执法检查,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解决走“老路”的问题,避免执法不公正、不公开,“面子”执法。也是有效落实“放管服”的有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双随机执法,在执法监管中服务于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全力指导帮扶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助力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系统各显其“能”助复工


扶风分局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安排要求,扶风分局积极行动,安排部署,按照工作安排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工作进展。

一、 疫情管控期间防止人员分流,减少人群接触,扶风环保分局推行网上办公,对需办证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受理、公示,修改,审核申领。同时进行无纸化审核。对需提供的相关书面申 请材料,可待疫情过后补充提供。


二、按照“摸、排、分、清”四项工作任务,摸清底数,确保能够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要求,确保查无遗漏。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确保按期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任务。


三、积极对接农业、工信、卫计,税务,工商等业务部门,结合环评审批18至19年企业清单,建立清理整顿清单名录库,分行业,分类别开展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高新分局

当下正值复工复产时期,高新分局认真落实市、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要求,从“提醒、服务、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督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筑牢生态环境责任意识。

一是督促提醒。深入企业实地,及时了解疫情应对、生产负荷、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解答和上报企业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提醒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细心热情服务。主动推行“不见面”审批,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在相关企业群宣传“不见面”审批,主动公开办公电话号码,鼓励企业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形式咨询并办理业务,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以更加有力、有序、有效的环境监管服务,为企业稳定发展、经济加速恢复架桥铺路,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协同推进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

三是认真监管。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系统”、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加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持续开展非现场执法行动,帮助企业及时排查处置环境隐患。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为导向,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指导企业开展治污设施检修,确保复工复产环境安全。

【助力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系统各显其“能”助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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