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農村建新房,對採光有啥規定?

AHTV法治時空


農村建新房,對釆光沒有明確的規定,至少在我們這個地區目前還不存在有任何規定的。



我所在的農村裡農民蓋新房,多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蓋房子,只要不和周圍的鄰居有糾紛,就可想怎麼蓋就怎麼蓋。但是考慮到釆光的問題,農民們一般是住的主房是坐北向南,稍微向東方向偏一點,這樣在早晨就可早一點見到陽光照耀。新蓋的房子一般比舊日蓋的房要深點,這個就要儘量不要遮擋了西邊鄰居的釆光度,建築相對不要太高,以免引發矛盾,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還有一項很重要的事情要注意,有些新蓋房子的戶主,由於房子比較大,前後要隔單間,有人就想在房子的後牆上開幾個窗戶,為的是採光的問題。可現實是在農村裡,這個是很有講究的,這不後窗戶是不能夠開設的,除非你的房子後面沒鄰居,否則就會發生矛盾和糾紛。我們村就曾發生過因此打架、吵架鬧矛盾的。後窗戶不安全,還有鄰居的隱私問題。

我們這裡的農村蓋房子多數蓋的是平房,還沒有蓋樓房的,如蓋樓房的多了就要考慮距離的問題了,那將是今後注意的事情了,現在沒必要過多的囉嗦。

各地情況不一樣,各地鄉俗不一般,東南西北由你選擇,但蓋房子決不能違法,更要安全有保障。


李增喜3


  1、城鄉建築物應符合規劃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不得影響相鄰方的採光。

  2、建築物的採光應保證冬至日午間滿窗日照時間不少於一小時,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時間累計不少於兩小時。 日照時間的認定,應在冬至日進行實地測量或者委託有關部門進行測算鑑定。 被遮擋建築物窗戶底沿應距地面一米以上,其面積大於規定標準(室內面積的七分之一)的,按規定標準計算。

  3、按原基原高翻建房屋影響相鄰方採光,或者被遮擋建築物是在遮擋建築物建成之後興建的,不認定為侵權。

  4、被遮擋建築物是違章建築的,其採光請求不予保護;遮擋物是違章建築的,不得興建,已興建的應當拆除。

  5、按城市總體規劃設計的建築物影響相鄰方採光的,應允許興建。但興建方應為對方解決取暖、照明、調換住房或者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以受影響建築物的居住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補償一百元至二百元;被遮擋建築物列入拆遷範圍的,酌情補償;補償後列入拆遷範圍的,不再返還補償





河北玉麒麟1988


農村新建房,首先的有鄉鎮的建設房屋宅基地的批文。才能進行修建。宅基地的面積,修建房屋的層數高度都有要求。每個農村的村委會,對本村的修建都有村莊建設規劃。個人修建必須符合村莊修建房屋要求。

題主提出了本人自己想修建房子,修建房子的手續都有。自己想修建三層樓房,結果鄰居提出一旦三層樓房修起,會影響鄰居的房子採光問題,極力阻止你修建房子。這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雙方如何處理此問題,達到一個修建房子適合自己居住,也不影響鄰居,雙方都能比較滿意的效果。



國家對於農村這類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我們可以從《民法通則》裡尋找到,‘’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法律層面對修建房子的採光問題是有規定的。利自的同時也要方便別人,不能影響別人的方方面面。我們可以從修建房子的高度,來判斷是否影響到別人的採光問題。農村修建房子為了採光良好,一般都是座北朝南。從經驗上來說,座北朝南的兩米以上高的房子冬天最短的時間產生的影子是它的二倍長。三層樓房高大約十米左右吧,產生的影子在二十米左右。如果鄰居的房屋正在此中心,那肯定影響到了鄰居的採光問題。如果到了影子的三分之二以外地方,幾乎沒有什麼影響了。



在農村修房子我們還應當按照村裡的修建房屋規劃統一進行。長、寬、高各是多少,相鄰之間的距離有多少。如果村裡統一規定是一層排房的設計,兩排的距離就要近點。如果是規劃的二層樓房,兩排的距離就要遠點。村裡規劃的是一層排房,你要修建三層樓房,可能就要影響到鄰居的採光了。

具體問題我們不是很明白,希望題主能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村裡的實際情況,自覺主動的處理好與鄰居的相鄰關係。人們常說遠親不如近鄰,鄉里鄉親的不要為修建房子而傷了和氣,甚至大動干戈。要互相謙讓,合理按排修建房屋。正確處理相鄰各方的關係。


三農孺子牛


別人想在我家門前造房,我家房子朝東南,他要建的房子朝向和我一樣,他要造12米高的房,我能限止他嗎展開

我來答

小樣大哥呀

LV.1 2019-09-26

房屋採光權有關法律規定:

1、《物權法》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2、《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通行、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下稱《規範》)中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大於等於2小時,冬至日大於等於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在原設計建築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原有日照標準降低;舊區改造的項目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時間的標準。”這個標準應該是目前判斷採光權糾紛是否構成侵權的主要依據。

拓展資料:

採光權受侵害的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採光權違約的實務認定

如果開發商所給予的房屋採光權低於國家規定標準,無論開發商是否明確承諾均屬於違反法律規定,除業主明確認可外,開發商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於開發商承諾給予高於國家標準之上的採光權而實際未達到約定要求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實務中為規避法律責任,房地產開發商一般不會在合同中就房產採光問題做特別詳細的約定。但是其為了吸引客戶購買有時會在廣告中就此類事項做大量宣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關於“具體明確”的法律認定仍然屬於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範圍,尤其對於介乎左右之間的措辭,訴訟對於維權者本身就存在敗訴風險。

2、開發商欺詐問題的實務認定

開發商故意隱瞞房屋所處位置的規劃或虛構了某些影響房屋購買的重要因素以騙取購買者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屬於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在合同法上屬於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但是應當注意具有撤銷權的業主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合同撤銷權自動消滅。業主如果要證明開發商存在採光權欺詐,應當就開發商明知所處規劃區的涉案房屋採光會受到影響而故意隱瞞這一事實或虛構採光權無影響的事實


劉瀚文媽媽123


1、《物權法》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2、《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通行、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下稱《規範》)中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大於等於2小時,冬至日大於等於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在原設計建築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原有日照標準降低;舊區改造的項目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時間的標準。”這個標準應該是目前判斷採光權糾紛是否構成侵權的主要依據。

拓展資料:

採光權受侵害的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採光權違約的實務認定

如果開發商所給予的房屋採光權低於國家規定標準,無論開發商是否明確承諾均屬於違反法律規定,除業主明確認可外,開發商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於開發商承諾給予高於國家標準之上的採光權而實際未達到約定要求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實務中為規避法律責任,房地產開發商一般不會在合同中就房產採光問題做特別詳細的約定。但是其為了吸引客戶購買有時會在廣告中就此類事項做大量宣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關於“具體明確”的法律認定仍然屬於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範圍,尤其對於介乎左右之間的措辭,訴訟對於維權者本身就存在敗訴風險。

2、開發商欺詐問題的實務認定

開發商故意隱瞞房屋所處位置的規劃或虛構了某些影響房屋購買的重要因素以騙取購買者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屬於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在合同法上屬於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但是應當注意具有撤銷權的業主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合同撤銷權自動消滅。業主如果要證明開發商存在採光權欺詐,應當就開發商明知所處規劃區的涉案房屋採光會受到影響而故意隱瞞這一事實或虛構採光權無影響的事實。


蘇北楊楊


南向開門開窗採光最佳,開窗開門不要朝西,特別是南方地區西曬特別嚴重。儘量不要朝北,採光日照相對不足。周邊最好不要有較高的建築遮擋室內採光。

沒有查到有關農村自建房採光標準的規定,但可以參考樓房的採光標準:

按建設部制定的標準,房子室內空間的高度應不低於2.40米,各樓棟之間的距離不小於樓房高度乘以0.70的係數,如果小於這個距離,就會影響室內的採光、通風和居民之間的生活等。 假如您所在的樓高為18米,樓間距應為18*0.7=12.6米.所以如果樓間距少於12.6米,就低於國家標準。就可以提出要求賠償。

根據國家《民用建築設計通則》中給出的日照標準:“住宅應每戶至少有一個居室、宿舍應每層至少有半數以上的居室能獲得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少於1h(小時)。”

只要看你的房子冬至日南面窗戶的日照是否達到1小時即可。如果不符合上述標準,就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賠償。

至於補償金的問題。每個地區規定不一樣,賠償標準也不一樣。農村地區是否存在採光權補償問題需要諮詢當地有關政府部門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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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後建房的,也必須有一定的採光距離,這樣既能讓自己的室內室外更加明亮透氣,同時也能讓鄰居享受充分的光亮,確保鄰里之間和諧相處,搞好鄰里關係。那麼對於自己建的房屋來講,按照住建部制定的有關規定,自建房內空之間高度應不低於2.4米,各樓棟間距不小於樓房高度乘以0.7的係數,否則就會影響到室內的採光了;同時,從房屋方位角度講,自建房採光朝南開窗效果最好,其他方向則相對較差一此。另外,對於自已建房時,也一定要考慮鄰居房屋的採光因素,不得影響他人的房屋採光,侵犯他人的採光權。目前,國家沒有專門對農村建房採光進行規定,但可以參照《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執行,即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建築規範;相鄰房屋的採光間距一般應當以相臨房屋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0.8_1.2計算;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_93)》的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2小時,冬至日≥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在原設計建築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國家住建部《民用建築通則》規定;建築物高度不應影響鄰地建築物的最低日照要求。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關於農村建房,對採光有啥規定的情況,謝謝!




金哥花園


農村自建房採光設計是整棟房屋最重要的部份,良好的採光,不僅能使人情舒暢,更能節約能源。農村自建房採光可分為直接採光和間接採光,直接採光指採光窗戶直接向外開設;間接採光指採光窗戶朝向封閉式走廊、直接採光的廳、廚房等開設,有的廚房、廳、衛生間利用小天井採光,採光效果如同間接採光。在自建房設計的時候,主要房間應有良好的直接採光,並至少有一個主要房間朝向陽面。

農村自建房採光權規定: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北正房採光應當滿足日照要求,遮擋房屋後牆與被遮擋房屋前牆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遮擋房屋北簷口到被遮擋房屋一層室內地坪垂直高度的1.5倍,山區特殊地形不小於1.2倍。被遮擋房屋前牆距被遮擋房屋所在宅基的北地界之間距離大於6米的,從被遮擋房屋所在宅基地界南量6米處計算。村鎮規劃與本項規定不一致的,從其規劃。地形情況特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大概的意思是:1、遮擋房屋高度不得超過遮擋房屋和被遮擋房屋之間距離的三分之二。2、遮擋房屋的高度以被遮擋房屋的室內地坪垂直點至屋簷計算。3、被遮擋房屋南北過寬的,兩房屋的距離自遮擋房屋宅基北邊向南的六米處計算。


雲小南MM


農村建新房,對採光有啥規定?

採光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從室外取得適度光源的權利。

《物權法》規定(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的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北正房採光應當滿足日照要求,遮擋房屋後牆與被遮擋房屋前牆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遮擋房屋北簷口到被遮擋房屋一層室內地坪垂直高度的1.5倍,山區特殊地形不小於1.2倍。被遮擋房屋前牆距被遮擋房屋所在宅基的北地界之間距離大於6米的,從被遮擋房屋所在宅基地界南量6米處計算。村鎮規劃與本項規定不一致的,從其規劃。

如果確實影響了採光,就是侵犯了採光權。最好找生產隊幹部協調處理,以免影響了鄰里感情。



奮鬥的林子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給相鄰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具體包括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對居民房屋的通風、採光和日照進行了明確保護,也就是說,相鄰雙方應以“不妨礙”為建設的前提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2小時,冬至日≥1小時。”

  5.0.2 住宅間距民,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綜合考慮採光、通風、消防、防災、管線埋設、視覺衛生等要求確定。

  5.0.2.1 住宅日照標準應符合一定的規定,對於特定情況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

  (2) 在原設計建築外增加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

  (3) 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

  氣候區劃 Ⅰ、Ⅱ、Ⅲ、VII氣候區 Ⅳ氣候區 Ⅴ、Ⅵ

  氣候區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標準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時數(h) ≥2 ≥3 ≥1

  有效日照時間帶(h) 8~16 9~15

  計算起點 底層窗臺面

  注:1、建築氣候區劃應符合本規範附錄A第.0.1條的規定。

  2、底層窗臺面是指距室內地坪0.9m高的外牆位置。

  5.0.2.2 住宅正面間距,應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採用表5.0.2—2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換算。

  0°~15°(含) 15°~30°(含) 30°~45°(含) 45°~60°(含) >60°

  折減值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1、表中方位為正南向(0°)偏東、偏西的方位角。2、L為當地正南向住宅的標準日照間距(m)。3、本表指標僅用於無其它日照遮擋的平行佈置條式住宅之間。

  5.0.2.3 宅側面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條式住宅,多層之間不宜小於6m;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於13m;

  (2) 高層塔式住宅、多層和中高層點式住宅與側面有窗的各種層數住宅之間應考慮視覺衛生因素,適當加大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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