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驛城區法院:面對疫情巧執行,暖心辦案護民生

驛城區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保障執行辦案工作不打烊、不停歇。日前,區法院執行法官巧用電話、微信等網絡多元化辦案方式,促使遠在廣東省的被執行人朱某履行了拖欠的民工工資。2018年,張某、劉某在朱某承包的裝修班組從事瓦工工作,工程結束後,朱某一直未向兩人支付勞務費,遂訴至驛城區人民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朱某同意分期向張某、劉某償還勞務費共計21500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但朱某並未按期履行生效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張某、劉某無奈向驛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驛城區法院:面對疫情巧執行,暖心辦案護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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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為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朱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朱某置若罔聞,並未主動履行義務。受當前疫情的影響,被執行人朱某又遠在廣東省,執行法官與其相隔千里,這給執行工作帶來了挑戰。面對困難執行法官迎難而上轉變傳統的工作思路,通過網絡辦案系統對朱某採取凍結賬戶、納失、限高等強制措施,同時,多次與遠在廣東省的朱某進行電話聯繫,從法理和情理入手向其講述了民工勞動及生活的不易,以案說法闡述了拒不履行的後果,督促其配合法院執行。在執行法官不斷的督促和協調下,被執行人朱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將案款及執行費用通過微信全部交到了法院,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驛城區法院一直致力於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堅持“三優先”原則,優先立案、優先執行、案款優先發放。當前疫情防控仍不能鬆懈,執行法官充分利用執行信息化系統、信息網絡技術條件開展執行辦案工作,急群眾之所急,用實際行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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