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德雲社無論小劇場還是大型商演大多都是老段子架構加些新內容,這是否侵犯了知識產權?

極智山人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關於老段子的知識產權是否成立,存在兩個問題

一,權利人的問題。題主說到德雲社商演使用了傳統老段子的架構,那麼這個老段子也就是有相聲行業的前輩們口口相傳留下來。相聲發展到今天,已經有了第九代的傳人,往上追溯,比如說第四代傳授給第五代相聲段子的時候,就已經說不清該段子是有那個前輩創作的了。而關於相聲作品的著作裡,對傳統段子的署名也多是某某某口述,某某某記載。這樣的話,老段子的最初是有誰首創的,根本就說不清,沒有了所有權人,知識產權就不成立!


二,時間問題。上述概念裡也說了“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這個“有效時間”延伸到產權人去世後50年,50年後該相聲作品就不受知識產權的保護了。也就是說一個傳統段子有清晰的著作權人,比如近代的相聲《虎口遐想》的就是一個典型代表,他是梁左先生的原創作品,那麼在梁左先生在世的時候,非經他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舞臺上表演該作品。梁左先生2001年去世,那麼在2051年之前,任何人擅自在公開場合以盈利為目的表演《虎口遐想》都是侵權!


德雲社演員表演的傳統段子,大多是在老段子的基礎架構上,添加上自己創新的內容,屬於二次創作,不存在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

傳統段子經過老先生的代代相傳,有著深厚的底蘊和不可阻擋的魅力,每一個從事相聲藝術的演員,最先接觸的就是這些老段子。特別是德雲社的演員,如果一個新的學員不會50段以上的傳統段子,在德雲社是沒有登臺表演的資格的。所以在德雲社,隨便拉出來一個演員,不管是否出名,很多有名的傳統段子他們都能“信手掂來”!


在德雲社,而能夠商演的德雲社演員,都是已經成名,或者將要成名的演員,這些演員大多都形成了固定的風格,並且都有不同程度的創作能力,同一個相聲段子,在不同人的演繹下,風格和內容都是不相同的。

相聲史上有一個著名的段子叫《西征夢》,是清末民初時期老先生創作的一個經典段子,當時的藝人在表演時說他夢裡見到了西太后,領了一道聖旨,帶兵去打太平天國;到了民國,藝人們改成了夢見袁世凱;到了現代,郭德綱直接去見了美國總統!還有《賣吊票》,在郭德綱那裡,“賣吊票”的主角是“一鍋年糕”;到了岳雲鵬那裡就變成了“嶽不群”。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很多!


如果某一天,那些流傳下來的經典老段子,被某些人以知識產權的方式保護了起來,不經允許就不能上臺表演,那麼“相聲”這門藝術,也就真的失去了魅力!


於小小


換個角度回答這個問題。

京劇要不要版權保護?同一折戲,不同流派唱腔不同,身段不同,唱詞也有些許不同。誰抄襲了誰,誰有侵權了誰?哪一派算版權所有?今後的流派還能不能對已有曲目進行改變和創新?

一出貴妃醉酒,原本是一出粉兒戲,青樓裡唱的窯曲窯調,經過梅蘭芳先生的改編和演繹成為了京劇中的經典曲目。要是說版權保護,梅先生可該被妓女們告去法院了。

還原到相聲,相聲基本功,說學逗唱,要談版權保護,基本功都別練了。

說中的貫口,段子也很多,多為傳統段子。最為出名的報菜名,歷代名家都有做過改編。侯寶林先生的候派版本,以及馬三立先生的馬派版本就截然不同。這算誰侵權了?

唱太平歌詞,本來就屬於曲藝小調,不同時期,不同流派,唱詞上都五花八門,哪一家的算正宗?哪些人又算侵權?

傳統藝術如果拿版權那一套去做,這不是發揚傳統藝術,這是在扼殺它們。


長飛8


在探討大型商演用老段子架構是否構成侵權之前,我們先要探討一下是什麼構成一個曲種最終使之成為這個曲種的。

首先我們應該認可,我坐在沙發上隨便哼了一段別人沒有唱過的曲調,這不是一個曲種。我沒有辦法拿這個曲調來申遺,對不對?

這不是在開玩笑,我是認真的,過去真的有人自己編了一個曲子冒充傳統曲種進行申遺。

那麼曲協在認定是不是一個曲種的時候就不能只以這個曲調是不是和其他曲種的曲調不一樣來確認。

不然每個唱流行歌曲的都拿自己最新的原創歌曲來說我這個是一個傳統曲種,我要申遺,這就兒戲了。

一個曲種的確認需要這個曲種裡有大量的曲目,還要有表演這些曲目的成熟的演員,這兩點缺一不可。

相聲作為曲藝之一,有大量的曲目,就是傳統相聲大全上面統計的那些傳統段子。有成熟的演員,就是目前活躍在舞臺上的相聲演員。

相聲作為曲藝,作為文化遺產,他的版權保護和流行歌曲,古典音樂,文學作品,有本質區別。

他和戲劇以及其他傳統曲藝是一樣的。

大型商演上用傳統相聲的老段子屬於遺產繼承。因為相聲無所謂唱腔問題,他的老架子填充新包袱應該當成戲劇演員對傳統戲曲唱腔的優化來同等對看。

說新相聲用新段子可以酌情考慮侵權問題,這方面仍然是筆糊塗賬,需要進一步規範。

如果傳統曲目這都算成侵權,那以後戲劇舞臺上除了早已經作古的譚鑫培,誰還有權再唱一段《定軍山》。


閒白社


第一,傳統相聲創作時,還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建國前壓根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自然也就沒有人申請專利,因此不構成侵權。

第二,知識產權是有年限的,只保護到產權擁有者逝世五十年,所以絕大多數作品即使承認其專利,也過期了。比如郭德綱一個著名作品《西征夢》,最早是清朝末年,題材是西太后召見,去打太平天國。這個段子即使他申請了專利,那麼只要創作它的老人家沒活到1969年,今年說肯定就不算侵權,如果沒活到1949年,那20年前說肯定也不算侵權。

第三,傳統文藝早已有了自己的一套運作模式。師徒關係本身就是這個模式的一個體現。既然在這個門戶裡,那麼很多東西就都是公有資源。因此代代相傳的段子誰說都可以。馬季趙炎也說過文訓徒,姜昆唐傑忠也說過四管四轄,李金斗陳湧泉也說過八扇屏,侯耀文石富寬也說過口吐蓮花。那麼德雲社又有什麼不行的?這一點才是關鍵。


pegasus1


你還不知道他把同行的段子都拿來說呢,還有網絡段子。郭德綱呢,才華是有,但是和姜昆主席比還差一點。內事不決問潘長江,外事不決問潘龍江。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德雲社個個肥頭大耳,最肥的就是孫悅,估計高血壓哦,早晚腦溢血。你們怎麼就吃得那麼好呢。豪車,大別墅,小媳婦,過得真滋潤哦。現在得了病,還想騙我們底層窮人的保命錢,忽悠我們啊,當我們傻嗎?現在不是過去阿Q的時代了,你們姓趙的完了。


發走2018


故意挑事兒,問者誅心


孑立5


前提是看人家是否申請了著作權保護 在原有基礎上 增加新的創新內容的話 和原先的不相同 不侵犯版權



很久很久之前,沒聽說什麼知識產權

估計是事兒逼老外整出來的玩應兒

中國傳統文化流失的還是慢,丟掉的還是少。

都保護好了,藏好了,掖好嘍。

誰也不給

我的寶貝,誰也不給,還有專利這種JB玩應。

從大局看就是阻礙文化的交流,科技的發展。

為一己私利


說這麼多,題主的問題如司馬昭之心。

也可恥!


眼鏡度數深


你 產 的嘛!? 那就沒人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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