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未提前一月告知退租,租房到期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辦?

馮潘


<strong>這個問題需要綜合來判斷,但押金還是需要退的。

首先,需要看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固定期限的租賃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的租賃合同,兩種合同在解除時候是不一樣的。

對於固定期限租賃合同,一般來說租期是固定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會對任何一方的期待利益損害。所以固定期限的租賃合同原則上不會出現,一方提起一個月告知退租,房東一定需要同意退租的條款。這類的租賃合同如果違約,違約損失一般規定的比較重。

對於無固定期限的租賃合同,雙方並沒用限制租賃的期限,對於無固定期限的租賃合同,按照合同法規定,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但需要給對方合理的時間。如果在這類合同中出現了需要提起一個月告知退租,這樣的約定是合法的,如果一方違反了約定,原則上會產生一定的違約責任,但違約責任不大,有約定從約定,如果約定的過高,可以調整,如果沒用約定,房東自己舉證有什麼損失,舉證不出來,呵呵。

押金不等於違約金,在一方違約時,不能作為違約金扣壓(押金≠定金)

押金在合同法上並沒有規定,是生活中形成的一個概念,不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果,沒用和定金一樣規定,如果違約,沒收定金。所以,扣壓押金是沒有依據的。

對於扣壓押金的,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未提前一個月退租,有違約金約定的,可以商量一個合理的違約金,協商把押金退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對方來舉證有違約損失。如果合同中沒約定,也是協商,協商不成,也可以起訴,對方舉證違約損失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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